法制课教案教案通用6篇

时间:2024-05-05 作者:pUssy

教案写好了以适应不同的教学环境和学生群体,老师在编写教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学生的思维方式和学习风格,以下是团团范文网 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法制课教案教案通用6篇,供大家参考。

法制课教案教案通用6篇

法制课教案教案篇1

教学目的:

提高安全意识,愿意自觉去学习《道路交通法》的有关知识,在学习中增强与同学的合作交流意识;初步了解《道路交通法》的有关条文,知道每一个公民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明白交通安全重在预防。

教学重点:

自己能改变生活中不遵守交通法的不良习惯,提高对生活中违反交通法的行为的辨别能力。

教学过程:

一、问题情景

观看动画视频,思考“大脑瓜”什么地方做的不对,有什么危害?教师小结。

二、学生活动

展开小组讨论:日常生活中,你见过哪些不良行为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或发生危险呢?

(不走人行横道、在马路上玩耍打闹、不按灯行走、翻越护栏等)学生汇报,可以用表演的方式,对于表演好的组进行鼓励。教师小结。

三、教师讲解:

(1)不良的行为习惯不但会影响交通秩序,更有可能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因此一定要树立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

观看事故视频。

(2)血的事实告诉我们,一时的疏忽可能会造成终身的遗憾,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从我做起、从小做起,亲爱的同学们:为使同学们进一步的熟悉和掌握相应的交通安全法律常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下面我来告诉大家应该如何去做。

(3)怎样走路:

1、在道路划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走,在没有划分上述车道的道路上,行人要靠道路的右侧通行。

2、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班马线等交通设施的路口时,要按信号指示走人行横道线。

3、在通过没有交通设施路口时,要注意过往车辆,在确定安全后方可通过。

4、不许在公路上、街路上和机动车道上坐卧、停留、打闹、来回奔跑、相互追逐,随意突然横穿公路。

5、不许追车、扒车、拦车、向车上抛物。

6、不许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任何滑行工具。

7、不许跨越、倚座道路隔离设施,或在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上逆向行驶。

8、学龄儿童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方可在道路上通行。

(4)怎样乘车:

1、乘座公共汽车或者长途汽车时,要在站台或者指定地点依次侯车,待车停稳后,依次上下。

2、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3、不得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的左侧上下车。

4、乘座公共汽车和客运车辆时,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5、乘座摩托车时,必须戴头盔。

6、不准跳车,乘货运车辆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7、上下车时,不要拥挤,要排队按先后顺序上下车。

8、不要乘座家用车,拖拉机,报废车,超员车上下学。

四、深入提高

1、除了步行外,有的同学可能还会骑车,前几天学校统计了骑车上学的学生,你们知道是为什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因为道路上车辆行人很多,年纪小的同学很难驾驭,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此项规定,否则不但危险,你的行为也已经触犯了国家的法律。

2、对于家里有私家车的同学,老师要问你们一个问题,平时你都坐在哪个座位呀?

(学生回答。)

那你们知道交通安全法对少年儿童乘坐私家车有哪些规定吗?

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少年儿童是不能坐在副驾驶位置的,让儿童坐在副驾驶座位上,不仅对儿童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也会妨碍机动车驾驶人开车。因为相对于成人来说,小孩的上身比较短,气囊崩开的位置往往是在孩子的头顶,非但保护不了孩子,反而会造成伤害。此外,气囊瞬间张开的爆发力很强,像是一记迎面击来的猛烈重拳,大人如果直接挨上都会受不了,更何况孩子。所以,12岁以下的儿童必须坐在后排。

此外,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绝对禁止将儿童随意放在车座位上,因为在急刹车或转弯时,家长自己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会和宝宝一样撞向前面或两侧;

(2)绝对禁止家长抱着儿童乘车;

(3)避免把儿童长时间留在车内,你会因车内闷热而导致脱水或窒息死亡;好奇的同学,也有可能触动汽车的一些开关而导致危险;

(4)不要让儿童绑成人安全带,它是为成人设计的,并不适合你的体形。如果安全带绑得太紧,可能在车祸发生时会引发对你的颈部勒伤或对腰部的挤压伤;如果绑得太松,则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

(5)儿童乘车时不要吃东西或饮水:道理很简单,汽车的颠簸会导致食物进入气管,极其危险。

(6)不要让孩子把身体探出车外:第一,在错车或超车时将你的身体任何部位探出车外都是非常危险的,也是交通法规严格禁止的;第二,有些汽车的电动车窗会有自动关闭功能,此时将身体、尤其是头探出车外,都会因车窗关闭而引发意外;第三,车外汽车的尾气,也对你的健康不利。

五、认识交通标志

六、学习交通安全儿歌

七、教师总结

法制课教案教案篇2

课题名称:

学会依法保护自己—机智勇敢的于杰

教学目标:

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家庭、学校、社会都有责任保护他们。儿童本身更有责任保护自己。教育学生有紧急避险的权利,要保护自己的生命权,生命只有一次,保护自己的生命权是最重要的。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随机应变机智灵活地与坏人坏事作斗争,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

重点难点:

1、要让学生认识到生命的重要性。

2、学会用合法的手段机智灵活的处理问题,避免自己身陷险地或脱离险地。

教学方法:

事例引入,激发兴趣。抓住重点环节,深入领悟。问题讨论,拓展思路。

教学过程:

一导入:

1、说起维权大家的话题一定很多,那你们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力

吗?(使学生了解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

2、你们还有生命的权利,有紧急避险的权利。当遇到特殊情况时要随机应变机智灵活的保护自己。请看这样一个事例。(大屏幕显示事例内容)

二分析理解

(一)提出问题,说说自己的理解

1.看了这个事例,你们能说说于杰是怎样脱离虎口的?

2.于杰是个什么样的孩子。你向于杰学习什么?

(二)结合实际。说说身边的故事。

根据书、保,收听广播,上网搜索的材料说说你还知道哪些少年自护自救的'故事,讲给同学们听。

(三)讨论(大屏幕出示讨论内容)

遇到下面的情况你该怎样办?(可选择2—3个感兴趣的话题说说自己的做法)

1、当你独自一人在家时,有陌生人敲门,你该不该开门呢?

2、路上,如果有陌生人尾随你,你该怎样办呢?

3、当陌生人送你连环画,说是送礼物时,你该怎样做?

4、一个人自己回家,开门如发现屋内凌乱,或有味异时,你应该怎样做?

5、当你一人在家,有人说,你的爸爸或妈妈让他来接你去单位,你去不去?

6、当不认识的人送给你糖果、饮料等诱人的食品时,你该怎样做?

7、放学后,有陌生人抢你的书包,或威胁索要钱财怎么办?

8、当你被坏人挟持后,你将怎样想办法逃离虎口?

(四)表演《你是陌生人》。

(五)教师小结

同学们,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保护自己惩治犯罪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请大家多关注。中央一台的“今日说法”,天津卫视的“案与法”等法律节目并从中学到一些法律知识得到启迪。

教学反思:

通过分析事例,弄清了主人公于杰是如何脱险并机智带领干警擒获犯罪分

子的,使学生充分认识生命的重要性,学会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学会识破犯罪分子的种种花招以及花招背后掩盖的丑恶目的。

通过读事例、说理解、讲故事、议收获等环节和方法,提高了学生的思想认识以及操作水平,强化了法律观念,拓宽了思路,并通过大家的讨论交流,丰富了自我保护和紧急避险的方式方法,真正的达到了教育目的,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法制课教案教案篇3

一、活动主题:

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

二、活动目的:

通过案例剖析使学生了解各种法律法规,教会学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曾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习惯,

大学生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三、活动过程: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我们的考试刚刚结束,我首先在此祝愿各位同学取得好的成绩。希望大家在新的学习任务开始之前调整好的状态,迎接下一次的挑战。我们大家都知道,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的发生着改变,我们身边也随之出现了形形色色的不同群体或个人,并且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侵犯到我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不懂法我们也可以能侵犯到他们的权利,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此我为大家准备了这次“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的主题班会,希望通过这次班会使同学们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我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案例一:(盗窃罪)

2009年10月14日18时许15号公寓楼238宿舍李某向派出所报案称本宿舍俩台笔记本电脑被盗。现场没有发现任何被撬痕迹。民警经过细致询问后,得知该宿舍张某作案嫌疑,随即对张某的行踪进行了调查。经过多方努力,民警在该学校东门城中村一招待所抓获。据张某交代,其中一台笔记本电脑已经销售,另外一台藏在另一招待所中。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张某犯有盗窃罪,且两台笔记本电脑折合人民币八千余元,属数额较大,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点评:据了解张某系该学校新闻专业学生,该生家庭条件很好,其爷爷是一个高级干部,父亲自己开一个公司,产业也很大。应该说经济条件很好的,但是张某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后据张某交代,该生来校以后交了女朋友,经济花销比较大,家里给的生活费不够自己在女朋友面前“显摆”。国庆节回家后父母给他买了一个价值8000元的电脑,该生由于没有生活费在火车上以3400元将其处理。收假后没有几天就把这些钱挥霍完了,为了在女朋友面前能有“面子”,一时冲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事后张某后悔莫及,但是法律神是圣不可侵犯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待张某的只能牢狱之苦。可谓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盗窃罪的量刑:

1、盗窃金额500-2000以上为较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盗窃金额5000-2万以上的为巨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金额3万-10万以上的为情节特别严重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罚金

案例二:(抢劫罪)

刘某、崔某、郑某、程某、陈某5人,是某高校02级法律专业的二年级学生。2003年12月11日,5人在一起喝酒、吃饭后,于当晚12时许携带菜刀、木棍等凶器,窜至西安市友谊西路,拦路抢劫西安仪表厂职工张某和其妹。其中一人勒住张某之妹的脖子,另3人则围住张某,并用木棍将张左肋骨打骨折,抢走现金1780元。期间,程某在一旁望风。作案次日,程某和陈某到校保卫处投案。另3人依次被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上5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点评:据了解几个学生家庭条件都可以,就是因为一种好奇心最后酿成大祸。我们现在很多大学生进去大学以后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加之离开家庭,自认为走上了社会,便逐渐滋生了好逸恶劳、学习松弛、自私自利、害怕艰苦、贪图享乐、爱慕虚荣等不良习性。而一旦面对犯罪的诱因,在不能正确辩别是非的'情况下,就以身试法。最终酿成苦果。

案例三:(故意伤害罪)

2009年圣诞节晚上9时某高校某班级圣诞节晚会结束,班上同学张某与王某到商业街归还所租用音响设备,因器材有所损坏牵扯赔偿问题发生口角,后双方情绪激动大打出手,张某给其辅导员打电话告知此事,辅导员随带领班上10余名学生赶到现场,现场秩序一度混乱,无法控制,其中一同学孙某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刺向租音响的老板,店老板心脏左下方被刺伤,当即倒地不起,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此案件中,孙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店老板刺成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家属也赔偿受害者医疗各项费用数十万元。

案例四:(故意伤害罪)

某天夜里公寓楼内,同学舒某和同住一室的陈某在熄灯后还在大声交谈,隔壁的同学王某等人就不满了,因此这些同学就争吵起来,后来陈某与王某就约好,二人到学校操场上去“单挑”,陈某开始还带上一把水果刀防身,但后来出门时因要换鞋,随手又将刀递给与他同寝室的舒某,之后,陈某和王某就按约定来到学校操场,当时那位姓舒的同学就带着那把刀,也跟到了操场上,看到陈与王二人在对打,当时他那把刀就抓在手上,陈某被打得在后退时,也许是出于“拔刀相助”这个成语的熏陶吧,舒某见陈某打不过对方,就随手朝对方王某腹部连刺数刀,刺破了对方的回肠,经法医鉴定,对方的伤势已经构成重伤。舒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虽然舒某只有14周岁,但是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点评:友谊是人生的美酒,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但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时期,一定要谨慎择友,择良友。和好的朋友在一起相互学习,相互促进,有利于共同进步,若是不不良的朋友在一起,反而容易受到不良的影响,所以我在这里劝诫大家交朋友一定要擦亮眼睛。帮助他人助人为乐是做人的美德,但是为了哥们义气两肋插刀,最周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面对他人或者朋友的要求,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以道德和法律的标尺进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随意迁就,否则就会酿成大祸。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案例五:(聚众斗殴罪)

还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睬,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

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点评: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与他人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案例六:(利用网络散布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

2009年9月21日,安康市汉滨区某校大二学生一时无聊竟然拿“针扎”事件开玩笑,在互联网上一个“安康论坛”发布“安康发生针扎事件”等信息,引来大量人员跟帖,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经过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于9月23日在安康巴山路泓星网吧内将发布虚假信息人周某抓获。据周某交待,出于对新疆发生的“针扎”事件好奇,便在网上发布了听说安康发现针扎事件的虚假信息。

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当周某知道因为自己一时的好奇和无聊换来了10天拘留时后悔莫及。

2011年3月15日上午10点多,在自家电脑上敲下一段不到50个字的消息,发在了几个群上。超乎他想象的是,在此后的短短几个小时之内,这条消息夹杂着人们对辐射的恐慌不胫而走。一天以后,北京、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发生食盐抢购现象。据官方分析,造成食盐抢购的原因一方面是日本地震海啸造成,民间盛传含碘物品可以预防核辐射,造成部分民众盲目抢购囤积碘盐;另一方面,民众担心海水受到污染,以后买不到没有污染的食盐了,所以疯狂抢购囤积,一些不法商家甚至趁机提价牟取暴利。

2011年3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发布消息称,已查到“谣盐”信息源头,并对始作俑者“渔翁”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近日网上出现一条“陕西兴平将于6月13日发生地震,震级为7-8级左右,此后还会有六百多次余震,震级均不等”的传言,引发部分网友恐慌。经经过公安部门调查核实,该谣言出自陕西咸阳两名学生之手,目前这两名学生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点评: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规定利用国际联网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总结

通过以上的案例的教训,我们同学们应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因此,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最近几年,我国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非法集会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都是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守法意识的淡薄和一时的年轻冲动所造成的。

同学们,你们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心理都不十分成熟,加上社会阅历浅,所以是非观念较差,容易去模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也容易被人利用。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我们是否想过我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相信我们的辅导员老师对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法纪安全教育已经讲过很多次。今天我和同学们分享以上这几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现实存在的案例,希望同学们能从这些案例里或多或少的受到一点点启示。

法制课教案教案篇4

教学目标:

1、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2、让学生更了解法律,并知道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使学生在遇到某些情况下(如:被打劫,勒索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学重点:

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教学过程:

引言:同学们都快十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小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主要内容: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案例: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这个学生的做法的?(讨论)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四)学会断案

案例: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

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

答案:违法

(五)小学生预防侵害的基本方法:

1、义正辞严,当场制止。

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地斗争反抗,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

2、处于险境,紧急求援。

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和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条子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以求民警,解放军,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

3、虚张声势,巧妙周旋。

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张扬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

4、主动避开,脱离危险。

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5、诉诸法律,报告公安。

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是严重的,家长和校方无法解决。应果断地报告公安部门,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治保委员会等单位或部门举报。

6、心明眼亮、记牢特点。

遇到坏人侵害你时,你一定要看清记牢对方是几个人,他们大致的年龄和身高,尤其要记清楚直接侵害你的人的衣着,面目等方面的特征,以便事发之后报告和确认、凡是能作为证据的,尽可能多的记住,并注意保护好作案现场。

7、堂堂正正,不贪不占。

不贪图享受,不追求吃喝玩乐,不受利诱,不占别人的小便宜。

8、遵纪守法,消除隐患。

自觉遵守校内外纪律和国家法令,做合格的小学生、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应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法制课教案教案篇5

一、活动主题

二、时间安排

从11月末开始到12月10日结束。

三、活动内容

1、学校大屏幕滚动播出活动主题——“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班主任利用晨会班会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2、各班级出一期法制宣传板报;教师学习师德规范,法律法规。

3、组织学生利用远程教育观看青少年法制专题片并写出观后感;学生通过网络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由工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观看法制频道的相关节目。

4、请法制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到校对学生进行法律讲座。

四、活动材料汇总,图片、过程性材料存档。

亮兵中学“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在宣传日期间,我校开展了以“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得到了加强,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根据教育局法制教育宣传月的通知精神,制定了我校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们对《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由工会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学习重点章节做摘记,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执教能力。通过近两周的集中宣传和学习,我校师生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及学生的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在宣传日活动期间,我们着重开展了了以下几项活动,现就活动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1、学校首先召开了全体教工大会,向全体教师宣传了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及活动方案;另外学校政教处还专门召开了班主任会,重点布置各年级所要开展的`活动内容。

2、由团支部分别利用两次国旗下的讲话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3、七年级学生开展了法制手抄报的制作展览,从中选出了近20部图文并茂的学生作品在宣传板中展出,吸引了不少的同学驻足观看,教育效果不错。

4、为八、九年级学生在多媒体教室播放法制教育宣传片,并要求学生写观后感。学生们通过观看法制宣传片,从中学到不少的安全知识,法制意识得到了加强。

5、在活动日期间,学校电子大屏幕滚动播出“12.4”法制宣传日主题“弘扬法制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使宣传主题更加鲜明。

6、活动的开展,班主任工作很重要,本次法制宣传月活动班主任围绕学校法制宣传日的宣传主题,在课间不断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各班都按学校的要求刊出法制宣传黑板报,学生积极踊跃,教育氛围浓厚,教育效果好。

在这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我们没有走过场,师生齐动员,而是扎扎实实的对我校的全体师生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师生们的法律意识加强了,依法保护自己意识提高了。虽然法制宣传日已告一段落,但是我们对法制教育的宣传还是会常抓不懈,在我们的头脑中天天都是“法制宣传日”。

法制课教案教案篇6

活动目标:

1、鼓励幼儿在生活中做一个善于观察的有心人。

2、进一步培养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观察能力和判断的能力。

3、帮助幼儿认识生活中的一些常见的标志,主要认识:当心触电、当心中毒、禁止烟火。

4、懂得基本的安全知识,知道发生火灾以后简单的自救方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活动准备:

1、安全标志图片一套

2、挂图四幅

活动过程:

1、开始部分:

小朋友们,在我们生活的周围有许多标志时刻提醒我们注意安全,所以需要我们去认识它。我们一起来认识吧。

2、基本部分:认识安全标志

师:小朋友们,这些标志叫什么名字?它提醒我们怎么做?大家互相说一说。然后,老师请小朋友把你的标志朋友介绍给大家,让大家都来认识他(请三个小朋友上来介绍自己的标志朋友)。这么多小朋友都想上来介绍你的朋友,这样吧,请大家也把你的标志朋友贴到黑板上,老师和你们一起来认识。(老师和幼儿一起来认识安全标志,当心触电当心中毒禁止烟火……)

当心触电:警示我们这里有电,危险,告诉我们小朋友不要用手摸更不能进去玩,要远离这个地方。

当心中毒:提醒我们这里的物品有剧毒,千万不能用手去摸。

禁止烟火:告诉我们这里堆放的物品都是易燃物品,禁止在这里点火,抽烟,放鞭炮。否则会发生火灾。

小朋友,火灾可怕吗?无情的大火能吞掉一座座房屋,让人们无家可归,大火还能吞没一片片森林,让动物没有了自己的家园,大火还能烧死人和动物,让我们感受痛苦,所以火灾太可怕了。小朋友,万一我们身边发生火灾,我们该怎么办呀?(幼儿自由回答)老师这里有几个问题请小朋友思考:如果我们身边发生小火,该怎么办?(用水扑灭用脚踩灭用厚的东西压灭)万一小火变成了大火该怎么办呀?(立即告诉大人,打火警电话119等)如果放生火灾以后我们被困在屋子里该怎么办?(用湿毛巾湿衣服把门缝堵住不让浓烟进屋子,然后打开窗户,拿出最鲜艳的衣服大声呼喊:救命呀!人们听到喊声就会来就你。)

今天老师和小朋友认识了这么多的安全标志。还知道了发生火灾以后怎么办?我们不仅保护了自己而且还要学会帮助别人。这里有几幅画,很多有危险的地方都没有安全标志。我们给它贴上安全标志,这样别人走到这里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法制是这个社会的枷锁,但是只有法制的束缚才能让我们安全的生活在这个社会,法制的教育是要从小抓起的,要让幼儿从小就成为一个懂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