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乡镇团工作计划5篇

时间:2023-12-27 作者:Tr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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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乡镇团工作计划5篇

2023年乡镇团工作计划篇1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促进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以及国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编制如下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为指导,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为目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要求,通过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设,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增强安全监管权威性,进一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计划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

(一)执法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创新方式,提高效能的原则,对全镇35家涉危涉爆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执法检查:烟花爆竹企业2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家,非煤矿山2家,工贸企业2家。

(二)检查频率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年2次、非煤矿山企业每年4次、工贸企业每年全面覆盖1次。

(三)执法重点

(1)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65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2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4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令55号)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都有相关规定。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核对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许可证有效期间、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情况等。

(2)安全生产机构设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从业人员人数而要求不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数总数1%以上,且至少2名)和兼职安全员(从业人数总数5%以上),并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资料、核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教育、督促执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明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需制度22项规章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序操作规程文件、资料,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实际操作情况(内容合法合规具体,责任到人到岗);查看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涉及到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结合安全日志和作业场所抽查发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象,来确定企业教育和督促员工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1、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2、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3、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考核结果等;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5、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xx年8月29日修订):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高危行业的分别为48学时和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不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为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查看教育培训记录、档案,记录是否真实、符合要求,查看新上岗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资料,查看特种作业人数和相应资质取得情况,查看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审批资料、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等。(或要求企业出具期间未新进职工的自查证明)

(5)为从业人员提供防护用品和监督佩戴使用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发票、合格证;查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等。

(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报告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查看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看重大危险源检测、维护、保养资料和档案,记录和签字情况等。查看应急预案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等。

(7)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应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四条,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等,应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第三十五条,不得使用应淘汰的设备。

检查方法、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设备清单,查看各类设备检测合格证、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查看企业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台帐和记录。

(8)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第三十八条,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审查文件内容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层次管理、考核标准等,查看企业内部检查制度,查看企业内部层次管理情况,查看车间主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记录本登记是否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逐步汇报、签字等。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拟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应急预案拟定文件;应急队伍组成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和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等。

(10)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二十九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第三十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报有关部门审查。第三十一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施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监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是否有新、扩、改建项目,查看“三同时”落实情况,查看建设项目审查、验收资料、文件等。(或由企业出具该期限内没有进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自查证明)

(11)承包、出租、交叉作业的管理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检查方式、内容: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模式、状况,查看承包、出租合同、协议,查看承包、承租单位相应资质,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调阅定期安全检查台帐、记录和督促整改情况;了解是否存在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情况,查看相关协议,查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协调资料。(或由企业出具无出租、承包的自查证明)

(12)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缴纳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第四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xx年2月14日由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印发):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的,按照3.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帐户、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情况,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查看工伤保险购买凭证,对照职工花名册核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查看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和有效期限等

(1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通报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查阅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三自”系统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情况,查看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查看向从业人员通报情况。

(1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检查方式、内容:企业自查在有危险品的场所、设施、设备上共设置警示标志情况;再现场抽查核实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15)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或值班和进出厂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履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必须落实领导值班和职工进出厂登记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领导带班作业、值班安排计划,查看负责人带班、值班记录,现场作业场所检查是否有带班作业人员等。查看职进出厂登记制度、保障措施和落实情况。

(16)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应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等。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培训情况;查看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资料、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资料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

(17)废弃物品处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废弃危险物品处理制度、处置登记台帐、处理措施,对企业废弃危险物品销毁地点核查核实。结合重点场所抽查查看废弃危险物品处理情况。

(18)爆破、吊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动火作业、吊装、爆破等危险作业制度,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查看是否存在危险作业,核实现场管理情况。

(1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距离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品、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对生活区、办公区危险物品排查情况证明。通过现场场所抽查核实。

(20)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评估报告、防雷检测报告、安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等,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核实上述内容和情况,以及评价资质、评价结论情况(一般只对资质、结论、期限等要件形式进行检查)。

(21)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出入库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以及生产或购买时入库登记、使用或销售时出库登记情况;查看总库实际库存与台帐登记库存数是否基本一致。

检查情况:经查,本厂建立了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并有相关台帐记录。

(22)禁用淘汰工艺、设备的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发》第三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未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通过现场场所抽查发现是否使用存在应当淘汰的工艺、设备。

(23)流向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建立产品流向登记制度,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产品流向码设备情况、检查企业产品流向码使用、管理情况和登记档案、抽查成品仓库所存放成品流向码使用情况。

(24)疏散通道设置、疏散标志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宿舍的出口。

检查方式、内容:抽查生产车间、中转间、库房内划线确定疏散通道情况;查看企业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现场抽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疏散门不能锁闭、不能堆放物品堵塞、疏散门口不能有台阶、明沟等)

(25)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组织管理的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其他应检查的情况包括如查看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情况,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的情况、事故处理和警示教育情况,企业对责任人员内部处理情况;专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26)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对作业场所进行抽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候进行全面检查。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三、行政执法总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安监站现有工作人员数量4人,其中持有执法证人员4人。执法工作日算法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251天(251天×4人=1004天)。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1004-160-476=368天。

(1)其他执法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开展举报查处、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上级组织的行政执法等执法活动):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40天。

(2)非执法工作日(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群工日,参加党群活动等):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119天。

(三)执法厂次和执法小组安排:

1.执法厂次:2人一组,每天检查一家

四、执法计划的实施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开展执法行为。

本计划实施中,如遇特殊情况可进行小调整,当需对执法计划进行重大调整,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报批和备案。执法计划进行部分调整和变更的,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五、执法要求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必须是2名或2名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当明确检查线路和或检查场所,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信息予以保密。

(六)执法检查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作出的处理措施必须以促进被检查单位生产安全为目的。

六、执法检查方法

采取“一看、二听、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二看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台账,三查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

2023年乡镇团工作计划篇2

镇农业服务中心20xx年主要工作目标是: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整体目标,确保粮食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服务好农业企业;提档升级粮食、林果、蔬菜、食用菌、水产等产业,力争农产品种植面积和产量双增长。良种率达到100%;农业机械化率、轻简化栽培率提高两个百分点;农业科技贡献率提高一个百分点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达到100个以上,加快农业产业的经营步伐;确保农民人均收入增加1000元以上。

1、抓培训、强基础。

全年完成各项农业技术培训120场次、12000余人次,全镇办现场xx个,办样板50个。及时发放《农业110》,并在农业生产关键时刻编发《农业信息》。大力推广“三新”技术,试验示范新品种50余个,推广高效种养模式6个,新技术6项。

2、抓品牌,助提升。

重点推进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强化品牌农业发展意识,夯实农产品品牌的创建平台,服务好龙头企业,开展全程跟踪服务。

3、抓基地,兴产业。

抓好优质水稻万亩高产创建工作,搞好配套服务。

4、抓环节、促管理。

一是加强农作物的生产环节管理,特别是水稻“三虫三病”防治工作,确保粮食增产增收。二是配合市农安、农业执法部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市场监管,确保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质量达标。三是抓好先进农业机械的推广示范,提高机械化作业率,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和监管,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四是抓好水产“三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根据《关于建立全县村(村)“两委”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通知》(庐组组字〔20xx〕17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村(村)20xx年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综合岗制第五名,力争进入先进;

2、计划生育,力争进入前三名;

3、社会治安进入前三名;

4、综治信访进入前四名;

5、农环整治确保前四名;

6、农业农村工作确保前三名;

7、党建工作保持前三名;

8、土地建设进入前三名。

二、工作任务

1、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改善村基础条件;

2、加大土地流转宣传力度,引导种粮大户流转承包,扩大流转面积20xx亩;

3、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力度,不断提升计生服务水平;

4、加大农环整治工作力度,按“三线三边”要求做好包干路段的整治和保洁工作;

7、加强土地管理,力控违章建筑;

8、按上级要求及时完成低保、新农保、征兵等工作。

三、承诺事项

1、东西冲循环路道路硬化工程;

2、完成黄槐支渠道清淤达标工程;

3、完成十口当家塘兴修任务;

5、公平公正的做好低保评议及困难救助工作。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十二五”规划收官和“十三五”规划谋划之年,也是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的冲刺之年。在当前农业生产成本上升、补贴效应缩减的新形势下;今年我市农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市委、市政府“六个加快”和“双驱动、四治理”战略部署,以发展高效生态现代农业为主线,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载体,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为动力,稳定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深化农业“两区”建设,创新农业经营机制,加快农业科技进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生态化、信息化发展,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使我市现代农业建设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总体目标是:种植业增加值增长3%左右,畜牧业增加值保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10万亩、总产量80万吨,肉类总产量保持在xx万吨以上,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xx0万亩左右,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全年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保障粮食安全为重点,全力抓好主要农产品生产

一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围绕“稳面积、攻单产、增总产、优品质”的目标,完善粮食生产责任制,研究落实粮食扩面措施,鼓励开展农田季节性流转和委托经营,在稳定晚稻生产的基础上努力扩大早稻和春季旱粮种植。大规模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超级稻百亩方千公斤攻关行动,实施农业部粮食高产万亩片建设和粮食“双千”工程,粮食“双千”面积扩大到xx万亩左右,开展连作晚稻超高产示范,建立亩产超800公斤的示范方,努力实现粮食平衡高产。确保完成粮食210万亩种植面积、80万吨总产量的目标。

二是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大力发展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发展,加快推进养殖场设施化改造,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大力实施生猪“120”工程(即1头母猪年产肉2吨,养殖过程对环境零污染),全面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年创建生猪养殖示范场10个以上,改造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场200家,完成500个50头以上规模猪场整治,落实生态消纳地38万亩以上,100头以上规模猪场全部实现排泄物种养对接。同时,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坚持免疫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全面建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20xx年全市肉类自给率保持在40%以上,生猪出栏在135万头以上(不包括市外基地)。

三是提升蔬菜生产水平。深入实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建设保障型菜篮子基地和蔬菜标准园,发展生产设施和育秧中心,提升蔬菜设施化生产水平,增强蔬菜应急保障能力。积极开展“粮-菜(经)”结合等高效农作制度研究和推广,以“万元地”为重点,建设一批生态高效示范基地。全市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xx0万亩左右,“万元地”面积达到30万亩以上。

(二)以深化农业“两区”建设为重点,着力提升农业基础设施水平

一是深入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继续抓好农业部门承担的10个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准化建设项目,加强项目督查,确保建设质量和工作进度,及时做好完工项目的验收工作,配合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做好其它项目的技术指导工作。认真总结“十二五”期间粮功区标准化建设经验,谋划启动县级粮功区标准化建设试点,为“十三五”深入推进粮功区建设作好准备。全年计划新建粮功区10万亩,全面完成市级45万亩功能区标准化建设任务。

二是全面完成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任务。加强在建项目的质量和进度督查,及时对完工项目进行验收。按照“统筹布局、以县为主”的原则,改革园区项目审批及验收办法,新实施项目的申报、立项、批复、验收等工作全部由县里负责,市里改抓项目数量分配和建设管理的检查考核工作。全年计划新开工建设主导产业示范区10个左右、特色农业精品园项目30个左右。同时,积极开展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和“十三五”时期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调研,进一步细化都市农业圈的产业布局和功能定位。

三是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耕地质量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市耕地质量现状和占补情况实行动态化、矢量化管理。继续实施标准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做好全市1.2万亩试点农田的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建立农田质量检测与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建设与管护机制,完成20xx年的5万亩地力提升项目验收。广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免耕直播和生物防虫、防虫网、无土栽培等精细化耕作技术,扩大有机肥应用,做到良种、良法配套,稳步提高生产水平。全年实施测土配方施肥300万亩次,应用有机肥面积40万亩。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40万亩。

四是深入推进农业保险工作。进一步健全农险协调组织,理顺工作职责,构建良好运管机制,制定农险实务操作细则,规范操作行为。加强对差异化财政保费补贴政策研究,提出更加科学合理方案,优化农业保险财政扶持政策。进一步补充完善险种条款,构建多层次农险产品体系。协同保监、财政等部门加强对农险业务和财政补贴资金的监管,严防各种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三)以发展现代种业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农业科技支撑能力

一是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育种创新体系,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加快推进种畜禽育种平台建设,全年要增加“甬优系列”杂交稻制种面积5000亩,年生产杂交稻种子达到300万公斤以上。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建立xx市地方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圃与新品种引进展示中心,加强种质基因资源的有效保护和有序开发利用。

二是积极推广新型农作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作用,积极组建产业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建设农业科技服务平台,进一步健全农技推广体系。以主要农事季节为重点,组织开展各类科技下乡服务活动,加强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全年要引进新品种200个左右,推广应用经济作物“万元地”高效生产技术30万亩,全市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6%。

三是深入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运用,推进农业基础设施、装备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组织实施一批农业物联网示范示点,不断深化畜牧管理、农资监管、农技服务、农产品安全追溯等系统的开发应用,充分利用淘宝网等电商平台,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管理和农产品销售的信息化水平。到20xx年,农业信息化服务面应达到80%以上。

(四)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一是提高土地流转比例。按照“扩大总量、整合存量、提高质量”的要求,贯彻落实好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健全县、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以发展委托流转和土地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加快推进整村、整组连片集中流转。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试点,鼓励流转土地纳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交易,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更加规范。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稳步推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全市土地流转率达到67%以上。

二是提升新型主体素质。优化农业龙头企业技改政策,引导发展“订单”农业和契约基地,强化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提质工程,推进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合作社发展水平。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继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促进家庭农场数量和质量同步提升。积极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探索主体间的专业化合作模式,构建以“产业市场化、经营规模化、主体法人化、生产标准化、服务社会化”为核心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落实市政府关于鼓励大学生在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的政策,加强宣传和引导,使大学生“留得住、干得好”,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技术人才和新型农民。全年要新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0家、示范性家庭农场40家、示范性农民合作社6家;引进大学生300名以上,创建2个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xx县、1个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xx县,开展实用技术培训5万人次以上。

三是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在稳定和发展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的基础上,鼓励发展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经营性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发挥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在农业服务上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服务模式,扩大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范围。

四是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出台鼓励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农业生产基地与龙头企业的有效对接,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强化品牌推动战略,在每个主导产业重点打造1-2家领军企业,作为产业链核心主体,不断提高产业集聚度。全年争取申报1个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省级示范农业全产业链,创建2个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市级农业全产业链。

2023年乡镇团工作计划篇3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院长负责全面工作,下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室,防保科、卫生监督科、新农合办公室,各科由专兼职人员负责,负责的具体工作任务。各科在院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好政府和卫生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方针政策。同时,在原有的管理制度上进行完善,组织实施好本辖区面向农村的九项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整理相关资料及时归档,接受上级部门的考核。

二、健全制度,规范行为

根据农村九项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和工作要求,及时地调整各类制度,同时进一步进行完善细化,形成以制度管人的规范行为,并对公共卫生服务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三、明确任务,抓好服务

(一)保证居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1)指导各村卫生室通过入户调查、疾病筛癣集中体检等方式为辖区内的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随时更新档案。

(2) 居民健康档案记录单,统一编码,建立信息化档案,并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3)居民健康档案建立今年全院不少于55%。

2、健康教育:

(1)在原有的基础上,结合季节防病重点,及时更换健康教育宣传的内容,保证全院每年不少于12次,资料归档;

(2)健康教育资料户覆盖率要求达60%;

(3)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卫生院开课6次,各行政村责任医生开课1次,每次开课要求要有记录、签到册、照片、讲稿及小结等资料存档;

(4)同时结合群众健康教育的要求,上门访视时进行相关健康知识的宣传,使居民基本卫生常识知晓率达85%以上;

(5)组织动员孕妇及3岁以下儿童家长参加由乡卫生院举办的孕妇和儿童健康教育;

(6)孕妇在孕早期或中期接受一次健康教育的覆盖率达到85%以上,3岁以下儿童家长达到85%以上,该项工作由妇产科医生负责完成。

3、老年人保健:我镇范围内65岁以上已建档的老年人管理人数达到95%。每年一次为老年人体检.体检结果及时记入档案.体检计划,总结及时存档.

4、慢性病管理:高血压、糖尿病两类人群管理达到85%,各村基本按照人口比例推进,由公共卫生服务专职人员及各村卫生室负责完成随访,并及时记入档案。

5、重症精神病患者管理:我镇范围内重症精神病患者管理人数达到90%,各村按照人口比例推进,由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结合精神病院的刘院长共同完成。

(二)健康管理:

(1)卫生院门诊各科医生,各村卫生室医生以及儿童预防接种和老年人体检,孕产妇产前管理和常规妇女病检查,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等资料内容,由责任医生及时记录到健康档案中,并及时录入电脑管理系统的个人健康档案中,逐步形成动态的健康档案。

(2)对体检中发现的健康问题,要开展访视服务,全年四次,每季度一次,由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和乡村医生负责,并及时将上门随访情况及干预情况记入健康档案,并汇总存档。

(3)各村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卫生院妇产科医生与卫生院公共卫生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本辖区本年度的婚龄青年人数,在上门随访中积极向婚龄青年进行婚前医学教育,宣传孕产妇系统管理程序。

(4)积极利用健康教育的各种形式,宣传婚前医学检查的必要性,保证优生优育,使更多的婚龄青年认识到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

(三)合作医疗便民服务

(1)加强合作医疗政策的宣传和学习,使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的政策知晓率达95%以上。

(2)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设立合作医疗宣传栏,张贴合作医疗制度、政策,并做好政策宣传和问题解答,并做好住院报免公示,相关资料存档。

(3)协助上级调查处理违反合作医疗政策情况。

(4)专人负责并保留好各村参合人员名册,登记项目要求齐全、准确。

(5)制定合作医疗便民报销服务办法,使参合人员能及时得到报销。合作医疗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四)儿童预防保健

(1)各个村卫生室设立预防接种门诊,并按要求达到规范化接种门诊,同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新生儿建卡率达到100%,十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8%,乙肝首针及时率100%,并及时掌握辖区内流动儿童情况,及时安排接种。

(2)各村责任医生掌握辖区内幼托机构及中小学校数量,儿童入托验证率95%。

(3)儿童系统管理率要求达到95%以上,由各村保健医生负责。

(五)妇女保健

(1)掌握育龄妇女和孕妇情况,动员和通知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保健管理。

(2)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3)根据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要求做好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并负责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追踪、随访和转诊等工作。

(4)积极开展常见妇女病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及时记入健康档案。

(5)开展业务学习和业务指导工作,召开和参加例会,做好各项总结和计划,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具体由妇产科医生负责。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1)根据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要求,加强体检宣传工作,确保65岁以上老人体检率要求。

(2)各村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及卫生院专职公共卫生人员,对上述人群进行免费随访,全年不少于四次。

(七)重点疾病管理

(1)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病人转诊率达100%,同时开展病人的追踪治疗及随访管理,督促病人定期复查,并将信息及时上报县疾控中心。

(2)积极开展高血压病防治工作,高血压病人管理65%以上。

(3)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入户,成人防治知识知晓率85%以上。

(4)协助镇政府、村委会对精神病人的综合管理,综合管理率达90%,同时建立卡片专案管理,定期随访,并在随访中指导合理用药。

(5)慢性病按规定进行管理,定期进行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利用随访宣传防病知识,使农民对重点慢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并做好资料汇总和信息上报。

(6)卫生院、卫生室等应严格执行国家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突法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并及时收集、整理资料,及时上报和归档。

(7)掌握本辖区出生死亡资料,外来人员资料,并逐级上报,同时做好儿童及孕产妇死亡报告,报告率达100%,并开展出生缺陷报告。

(八)卫生监督协查

(1)建立健全辖区内食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名册,开展从业人员体检及培训工作,达到95%,五病人员调离率100%,并开展农民家庭宴席登记,报告,指导工作。

(2)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单位名册及危害因素与接毒人数等,同时督促各企业开展接毒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3)建立健全辖区内小学的健康挡案,每年开展卫生检查不少四次。

(4)建立健全辖区内医疗机构档案,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同时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

(九)疾病防控措施

(1)卫生院防保科,责任医生等相关人员协助和配合开展疾病监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卫生院防保科、各村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做好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

2023年乡镇团工作计划篇4

镇长同志从“重点项目进展顺利、招商引资成效显著,企业发展态势良好、非公经济增势强劲,农业产业化不断提升、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旅游服务业迅猛增长、综合效益不断提升,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惠民政策得到落实、和谐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落实”等八个方面对上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从“全力打造文化旅游名镇、促进三产活跃繁荣,铸强支柱产业、提升传统产业,强化资本运营、全力招商引资,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社会事业、深入推进和谐岐山建设提升年活动、着力构建和谐”等六个方面对今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县委常委从“大镇要有大作为、应该取得更大业绩”的角度提出了2点希望:一是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争资金,争项目,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跨越发展;二是充分调动全镇各级的工作积极性,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县政府苏县长对镇的三点希望和要求:一是县委、县政府对镇上过去一年工作很满意;二是感谢镇在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做的突出贡献;三是希望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发挥大镇核心作用,为全县经济转型突破、跨越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其次苏县长从“群策群力谋发展、千方百计抓招商、全力以赴促和谐”三个方面对镇今年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镇党委书记贯彻落实从“切实领会精神、认真学习传达,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重点(一是抓好深化推进和谐岐山建设提升年活动;二是抓好纪律作风教育活动;三是持续开展城市开发建设管理年活动;四是抓好项目建设;五是抓好民生工作;六是抓好基层组织建设),转变作风抓落实、争创一新业绩(一要迅速收假收心;二要狠抓工作落实;三要确保良好开局)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全镇干部一致表示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良好发展势头,倍加珍惜团结稳定的和谐发展局面,倍加珍惜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努力建设富裕、人文、生态、和谐新。

2023年乡镇团工作计划篇5

20xx年,县民政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县委关于“担当、奋斗、落实”精神,围绕保障基本民生、优化社会服务、创新社会治理三大民政职能,着力构建现代大民政,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拓展为民服务平台,切实发挥民政社会建设的骨干作用,为加快建设美丽遂昌作出新贡献。

一、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

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城乡覆盖,全县完成34个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任务。加快建设以护理型为重点、助养型为辅助、居家型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模式,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扶持力度,健全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性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制度。加强养老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培育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加快xx县养老中心项目建设进度,年底前完成附属工程及室内装修,投入试运营。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入院率,稳步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扎实推进省级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县工作。

二、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贯彻低保动态调整,增长幅度不低于8%,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市低保标准的75%,城乡低保年平均达4600元以上;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提高救助效率,确保财政安排医疗救助预算资金人均不低于15元,完成困难群众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年度任务;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转介流程,提升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平台功能;健全分层分类救助办法,提高临时救助水平,按常住人口自筹临时救助资金达到人均3元以上,临时救助资金支出率达到80%以上;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快城乡避灾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库规范化建设;严密关注灾情预警,全力做好应急救灾和灾害救助工作,加强救灾资金末端监管和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加强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确保福利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性支出70%,社会散居孤儿不低于福利机构孤儿标准的60%;加强慈善义工队伍建设,多形式组织慈善公益活动;加强福利企业监督管理,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用足福利企业优惠政策。

三、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机制

积极推进“三社联动”发展,创新社会治理机制。

1. 建立完善社区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村务运行制度,有序扩大基层群众民主参与;完成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直接选举;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提升96345社会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水平,增加话务量,提高服务能力;建立有效管理机制,加强异地转移安置人员社区管理与服务。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深入实施“政企社”共建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模式,继续推进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确保便民服务中心功能有效发挥,简化服务流程,丰富服务内涵。巩固“机构挂牌、考核评比、创建达标”三多清理成果,全面实施社区(村)事务准入制度。

2.加大力度扶持培育社会组织发展。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构建设,规范社会组织行政审批和备案管理,继续推进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 提高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水平。力推“政社分开”,探索政府转移职能目录、购买服务目录与具有承接能力的社会组织目录的编制工作,加大财政资金、福彩公益金对社会组织发展的支持,加强管理监督和规范引导,增强社会组织自身发展能力,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公共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服务社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3. 发展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组织社区工作者培训,鼓励参加社会工作师职格考试,开展社会工作案例征集交流活动。

四、进一步优化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管理

加强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健全和完善地名管理和服务体系;建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长效机制;宣传殡葬法律法规,确保遗体火化率100%;开展“六边三化三美”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二沿五区”坟墓治理力度;继续推进农村生态墓提升工程建设,全面推行生态葬法,提高已建生态墓绿化率,加强骨灰入墓管理。深化婚姻、收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完善婚姻登记信息库。

五、进一步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及时按政策提高抚恤优待补助标准,深化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军休干部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政策。深入开展“关爱功臣永葆光荣”主题系列活动。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切实增强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和竞争就业能力;加大矛盾排查化解和政策落实力度,做好退伍军人维稳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工作,探索军民融合式发展新路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国防军队建设。

六、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

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司法厅、省老龄办《关于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切实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维护老年人权益;积极推进老年教育,实现老有所学;充分发挥各基层老年协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力争30%的村开展“银龄互助”活动;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创新老年活动载体,拓展老龄文化宣传平台;加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为老服务阵地作用。

七、进一步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

开展“法治民政”建设: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学习和专题培训,开展民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资金清单和政务服务网“四单一网”建设,贯彻落实各级民政政策法规,健全完善地方配套政策制度。开展“高效民政”建设: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并严格督促执行,健全完善各项内部工作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有效减少工作差错。开展“专业民政”建设:制定年度计划,组织全员化、多层次、高频率的业务培训、技能比武活动;制定课题调研、学习考察和工作交流计划,设立养老业务科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开展“活力民政”建设:健全完善支部和工、青、妇组织建设,制定年度党支部及工、青、妇等群团活动计划,积极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

xx年xx镇按照市、县美好乡村建设的总体部署,美好乡村以此为契机,按照“打造精品、着力推进”的目标,着力推进小李庄农村生态经济体系、生态人居体系、生态环境体系、生态旅游体系建设。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进程,加快农村城镇化发展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xx年我镇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美好乡村建设的整体布署和总体要求,大力加快美好乡村建设,把xx镇美好乡村建设成为“宜居、宜游、宜业”新型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