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的工作情况,我们可以将工作总结写优秀,写工作总结是我们对过去一段时间内的工作经验和成果进行全面梳理必要步骤,团团范文网 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未成年保护站工作总结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未成年保护站工作总结篇1
在幼儿园,我们面对的是一群天真无邪的孩子,他们的心灵像白纸一样纯洁无暇。每一颗童心都是一个新世界,多彩斑斓、各有千秋,它需要我们细心的呵护、全心的对待。作为教师的我们需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把自己的爱献给孩子们,但这些仍远远不够,我们必须加强各方面的学习,使自己的思想得到进一步升华,尤其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对我触动更大,深深地体会到其中的意义和价值。
通过学习,我深深知道: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这个群体,在现实社会中充当着多重角色。作为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另外,为了让孩子们也能知法懂法守法,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我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如实施“不得给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这一部分时,我利用幻灯片、录像等形式给予幼儿非常直观的认识,刚开始幼儿并不明白为什么卖香烟的.人会被罚款,通过教师情境表演及详细的讲解,幼儿才知其所以然。教师可以通过一些类似的情境排练,让幼儿更好地明白“法”在生活中的重要性。
孩子的心性似璞玉,而幼儿园老师就是开发璞玉的匠师,我们在传授知识的过程中,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能够德智体美全面发育。
未成年保护站工作总结篇2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未成年保护站工作总结篇3
为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共识,斑竹园街道未成年人保护站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于10月28日上午联动斑竹园街道石坝社区未保室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宣传活动,共40余名未成年人参与。
活动现场未保站社工耐心细致地为孩子们讲解新修订《未保法》出台的背景,并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六个方面讲述未成年人要如何预防以及如何采取自我防护措施等相关问题,帮助孩子们培养良好的法律观念。在打卡环节,社工鼓励孩子们分享自己的学习收获。
不少参与活动的未成年人都表示通过发放的宣传单学习了不少关于保护自己的知识,同时也通过《未保法》宣传对法律有了更多的认识。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就如同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保护孩子们健康快乐地成长。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共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发挥了斑竹园街道未保站、未保室两级联动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为他们的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斑竹园街道未保站将继续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倡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大力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未成年保护站工作总结篇4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以来,我局严格按照《xx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相关规定,结合单位职能职责,认真做好未成年相关保护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未成年人是国家发展的后备力量,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祖国的未来”。我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全局重点工作,从优化未成年人在成长环境、学习生活、身体健康等方面,充分发挥本单位职能优势,全面加强对涉及未成年人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大型游乐设施和广告、网络直播营销领域的监管执法,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未按规定给予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待遇行为的监管执法,切实营造良好的未成年健康成长的市场环境。
(二)严格履职尽责,铸牢保护防线。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切实发挥好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一是“校内+校外”,全面加强校园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推动全区所有学校食堂进行“明厨亮灶”,设立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专干,每学期与学校食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压实学校的食品安全责任。加大零售药店、诊疗机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及未成年药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健康。二是“重点带全面”,净化市场环境。围绕校园周边、网吧、餐饮、便利店、超市等重点区域,以具有抽奖性质和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学生文具、儿童玩具、校服等为重点,持续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问题整治,依法严处经营”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危险玩具、抽奖性质玩具、各类“盲盒”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行为。加大质量监督抽检力度,严查重处生产经营伪劣婴幼儿奶粉、儿童化妆品、儿童电话手表、定配眼镜、校服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xx年以来,共抽检涉及婴幼儿、青少年群体的商品xx批次,查处质量不合格案件xx件。三是狠抓价格执法,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xx号)文件精神,重点加强对全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公共交通运营单位、校外培训机构的价格执法检查,督导有关单位落实票价优惠政策规定。四是线上线下联动,全面净化广告市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未成年人的网络直播营销领域的监管工作,依法加大对网络平台、电商、直播针对未成年的违法宣传打击力度。重点加强招生、校外培训等领域广告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侵害学生权益行为,查处学校招生广告违法案件1件。
(三)抓好普法宣传,厚实社会基础。严格落实执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普法活动。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走进社区、商贸中心、乡镇集市积极开展普法活动,着力提高广大群众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持续深入开展校园普法宣传,联合区教委、公安局、文旅委等部门走进xx小学、xx学院、xx中学等开展食品安全、“非法集资”、“校园贷”、“套路贷”、“高利贷”等宣传互动100余场次,着力提升青少年,以及在校大学生群体防骗、防炸、反炸意识。走进各公共服务机构、公益文化娱乐场所加强价格政策宣传,着力提升商家主动维护青少年群体合法利益的意识。
(四)注重部门协作,增强保护合力。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烟酒经营场所、酒吧、ktv等娱乐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严格督促营者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的具体规定,坚持网上、网下相结合,深入开保护“守护成长”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严查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发布违法广告、无证经营烟草等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我们做了许多的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监管力量不足,我局职能职责多,监管领域广,人事不匹配的问题日益凸显,导致针对未成年经营商家的监管频次、力度上还不够强。二是监管水平不够高,高仿商品难以通过传统监管手段发现问题,但监督抽检经费不充足,质量监督抽检覆盖不全面,打击违法行为不够精准。三是部分领域监管缺乏法规政策支撑,如“盲盒”没有相应的检查标准。四是未有效形成联动机制,部门间的配合有待加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任重而道远。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履行职责,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举措,加大对对涉及未成年商品的监管力度,继续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为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未成年保护站工作总结篇5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未成年人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一员,关爱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社会救助的特殊对象,结合民政部门自身实际,多部门联动,多方面推进,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资源优势,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使未成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神圣责任。为切实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业务由社会事务股具体负责指导、安排实际工作的开展。其次,我们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来抓,广泛发动宣传,形成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积极扭转,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有效落实。
二、结合民政实际
(一)保障未成年人流浪救助权益。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依靠社区力量,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按照就地、就近、就便的原则,及时联系救助站,引导、护送流浪乞讨儿童自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妥善安置被救对象。同时,详细询问、了解被救助对象的家庭住址和基本情况,及时联系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及家属前来接送,确保流浪儿童回归家庭。
(二)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权益。将符合条件的城乡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作为保障的重点对象,若是学生家庭、单亲家庭、重病家庭、残疾家庭和三无对象的,对其进行分类施保,使其在原有低保待遇的基础上享受额外的政策性补贴。通过低保优待照顾措施,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家庭的基本生活。
(三)保障未成年人基本教育权益。广泛开展助学活动,通过福彩资助、扶残助学、春蕾计划等渠道,对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临时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子女实施教育救助,发放学习用品等,有效帮助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平等享有基本教育的权利。
(四)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益。结合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依托家庭、社区、学校、社会的力量,引导家庭、社区、学校形成监管合力,通过自律与他律,珍惜学习机会,立志做一个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素质、有贡献的人才。
(五)保障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权益。将未成年人家庭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依托县司法部门法律援助中心,依靠法律专业事务机构的共同参与,为切实为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文书等法律援助服务,认真办理和严厉打击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及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太和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等涉幼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扬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通过基层组织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