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项目合同6篇

时间:2024-03-15 作者:lo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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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项目合同6篇

设计项目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产品设计加工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 制作内容与要求:订购项具体内容:上海汉沃展示设计有限公司为 的设计与制作,详见报价单及图纸。

二、甲方在图纸与报价单上签字后,乙方按照图纸与报价单上所列内容生产的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视为合格品。若验收不合格,则甲方有权不予接受或退货并要求全数退款,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要求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但征得乙方同意除外。

四、主材材料由乙方负责解决,辅材、工艺细则、电路方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五、乙方在合约签字生效后,负责在 月日前完成产品设计与制作。交货地点,收货人由甲方指定。

六、制作费结算方法:

1、双方协定的价格为 人民币,甲方在设计制作开始前,须支付预付款计 50% 人民币_ __。甲方在安装结束后的七日以内应安排专门人员验收,甲方在验收合格并收到正规增值税发票后向乙方结清制作余款合计_整人民币。因甲方原因在验收合格后规定的付款期限内逾期未结清费用的,甲方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设计制作费以(现金,支票、汇款)形式汇入乙方帐户。

2、甲方如不履行合同,预付款即抵作违约金,无故拖欠余款,我司有权安排专人要回。

3、乙方如不履行合同,则须双倍返还甲方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货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交付部分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合同价格包含乙方将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及后续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修、技术服务)。

七、纠纷的处理:

甲方和乙方因合同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双方同意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年 月 日起有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参照经济合同法及设计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法律执行。双方也可就未尽事宜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质量的保证:

乙方对已制作的产品实行质量跟踪保证。具体为——电器保质半年,其他保质一年。(注:除人为以外) 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设计项目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明确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本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1、施工范围和要求:泗洪县朱湖镇吴湾世纪新城9#、10#、15#、16#、17#、18#楼。主体结构作业内外粉刷、砖砖砌体、室内地坪、室外散水坡、屋面瓦等所有瓦工工程。包清工。

2、施工现场的室内杂物和建筑垃圾的清理。

3、注重下脚料、半截砖的利用,坚决不留隔夜砂浆。

4、在施工期间,班长不经同意不得离开现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5、按项目部施工进度日程安排,及时完成任凭。如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自己承担。

6、在施工过程中消除事故隐患,人为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

7、承包坐及结算方式:本工程承包单价为105.00元每平方米,承包面积按图纸面积决算,车库层面积满算。标三层浇板结束,10日内付总价款的25%,主体封顶10日内,付总价款的45%;内外粉刷结束10日内,付至总价款的85%(不含楼层地坪,但要清理干净);主体验收结束10日内付至总价款的95%,余下的5%三月内付清。

8、双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

9、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履行结束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项目分包合同范文3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与项目发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双方就项目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项目分包双方协议如下:

工程名称:香山国际游艇会外港池护岸灌注桩表面衬砌施工工程工程地点:厦门市会展中心北侧,香山南侧

工程工期:从生效日期起贰个月内完成

工程分包范围:

钢筋制作安装,模板安装及拆除,混泥土浇灌及沙包围护堵塞(外港池护岸灌注桩表面衬砌施工后必须保证现浮桥安装的安全间距,否则承包人承担衬砌凿除)包括施工图纸虽未明确但按有关规范或预算定额中已包含的工程内容。发包人根据需要调整承包范围中的单项内容或增列本工程有关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时承包人不得有异议。分包方式:

按本合同约定范围(包人工费)

工程质量:

如有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返工、延期、材料浪费由分包人承担责任,不得有异议。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分包单价:

按实际每米计算,820元/米,有超高4.2米以上按平方米计算,205元/平方米。

付款方式:

1、分包人在进场施工顺利后付预付款20万(贰拾万元整);

2、按200米付80%,验收合格后付20%,可按实际情况预支生活费。

分包责任:

分包人在施工期间因自身问题造成工程延期损失由分包人负责,不得有异议分包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进行施工,自行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分包人必须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技术人员进驻工地现场,安排控制,检查及协调本项目的施工质量、进度,分包人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分包人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项目发包人提供或租赁给项目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项目合同篇3

委托方(甲方):

地址:

设计方(乙方):

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承接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设计,为明确双方的职责,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设计依据

1、甲方的委托书以及设计中标文件;

2、甲方提交的其他设计前基础资料。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规模:

3、设计内容:

4、设计标准:

三、设计费

1、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计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四、设计费支付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甲方须支付_____________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乙方提交设计文件后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

3、乙方完成本设计时,甲方应在确认后付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4、双方委托建设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五、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不得延迟,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因提交的资料错误,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在未签订合同前甲方已同意,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甲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期提交设计,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乙方确定该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3、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4、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改甲方造成损失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________%。

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

七、保密条款

合同双方均应保护本工程所涉及资料的安全性,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进行其他商业使用。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八、纠纷解决

本设计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工程项目中,乙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设计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并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设计项目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有初步的沟通,在oid笔id/me设计报价、完成周期上有初步的共识的基础上签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产品造型设计招标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工业设计项目确认书。

二、乙方需在本协议签订后10天内提交3款设计方案及一款色彩方案供甲方选择,要求每款方案提供2d图(六视)、工艺解析图。

三、如甲方选定乙方的设计方案,则付给乙方人民币3000元,同时与乙方正式签订工业设计合同(id/me),前述所付费用做为甲乙双方后续签订的.工业设计合同的首批开发费包含于工业设计开发合同开发费用之中,或甲乙双方协商在后续签订的工业设计开发合同中开发费相应的减除此协议已付部分。

四、如甲方未选定乙方的设计方案,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1000元做为参与酬谢。同时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设计方案保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须双方当事人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方能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名称(盖章)名称(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公司帐号:

户名:

帐号:

20xx年xx月xx日

设计项目合同篇5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酒店装饰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固定单价,乙方包工、包材料

工程结构:框架结构。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建筑面积 平米。

2、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室内环境约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工期

总工期:日(为日历工期,不包括春节休假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工期顺延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5)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4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工期提前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如果甲方要求提前竣工,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2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由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竣工后给甲方提供一份竣工图纸。

设计变更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工程价款

本工程价款:

本工程价款约计: 人民币, 元,包含乙方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保险费和为完成本工程所采取的措施费。具体总数以竣工决算为准。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工程价款支付

工程首付款

乙方应在完成全部隐蔽工程后,向甲方提供相关质量验收合格记录,经监理方认可,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首付款,首付款金额为 元,金额大写: 元整。支付时间为工程中期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首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暂停施工。

工程中期的标准是:隐蔽工程全部完成,经监理方验收合格。

工程首付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甲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和监理审核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50%。支付时间为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资料5个工作日内。甲方保留工程总价5%为保修押金。本保修金在乙方按照约定完成工程保修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6、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的材料等,乙方须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明确订货时间和进场时间,并及时跟踪甲方是否在约定的时间内订货、进场。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应按照约定材料样品标准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如果采购的材料与样品不一致,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如果更换后还与样品不一致,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施工合同,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给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供应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保管。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 。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 ,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双方权利

甲方权利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乙方权利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协助乙方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障工程有序进行。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3)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乙方义务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施工中发现有任何影响履行本合同的情形和事项以及其他隐患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做出处理,未履行该义务的,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安全施工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必须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上保险,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和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引发的费用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经甲方和监理方确认验收合格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违约责任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3‰的违约金。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乙方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的同时,应向甲方额外支付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支付监理方的延期监理报酬。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其他:

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15、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17、补充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设计项目合同篇6

委托方:

设计方: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上海××城项目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xx市xx区××路××号,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划设计的管理法规和规章。

1.2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城项目规划设计任务书》。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次序进行使用和解释:

3.1合同书及补充协议;

3.2委托方要求及《××城项目规划设计任务书》;

3.3合同规定的其它有效附件。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

4.1名称:××城项目工程规划概念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深化及扩初设计。

4.2规模:可建设用地××万平方米(用地内含已建学校,学校占地面积×万平方米)

容积率:1.5(居住及配套)

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

4.3设计内容及阶段:

本次设计地块内含××厂地块和××厂地块,需将二块地合并统一规划。合同内容为整个设计过程之概念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及扩初设计(单体报批图)阶段内容,各阶段具体内容如下:

4.3.1完成概念方案阶段设计,包括总平面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竖向设计、建筑环境与景观设计、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包括组团设计、户型设计示意、立面设计意象)、其它分析图等,方案汇报后,若未能达到委托方期望之效果,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委托方不要求解除本合同的,设计方有义务按照委托方要求调整设计构思及意图,直至委托方书面确认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设计。

4.3.2调整并完善概念方案,主要在委托方对概念方案初步认可的基础上,进行概念方案深化设计;此阶段主要完成总平面规划及各种分析图,单体方案平立剖面图,完成各种户型及组合图,提出详细经济技术指标;此阶段文件需满足规划局及委托方的经济评价的要求。

4.3.3在征得委托方对方案的书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深化设计,形成正式详规及方案报批文件,提交政府规划等主管部门批准。报批文件包括的内容:总平面规划及各种分析图,单体建筑方案设计(包括住宅户型、平面组合、立面及立面效果图等,商业设计及研究),并按委托方及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提交规划设计说明书及经济技术指标等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六条款规定的文件),形成设计文本。

4.3.4在完成规划局详规及方案审批意见后进行扩初设计。此阶段工作内容主要为各单体建筑平立剖面图,对影响单体建筑立面的主要剖面、关键节点、材料、色彩予以表达,提供材料样板,指导及配合其它设计单位的扩初及施工图设计,对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设计方应给予技术服务咨询和指导;若委托方对方案提出新的修改意见,设计方应无条件配合修改,非原则性、重大性、功能性的修改意见,设计费不作调整。

4.3.5在以上设计过程中设计方承诺来上海项目现场与委托方进行汇报研讨次数不少于8次 (含8次)。确因工作需要,应委托方要求,设计方超过前述8次的来沪次数,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第五条 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比例尺[1:500]),两份;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 ),一份;

规划设计要点,两份;

××城项目规划设计任务书,一份;

红线点坐标,两份;

时间:××××年×月××日前。

第六条 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6.1概念方案设计及调整概念方案阶段设计文件包括:

规划总平面图(1:500)

道路交通与竖向设计图(1:500)

环境与景观设计示意图

城市轮廓分析图

各组团设计概念图,比例不限

住宅单体方案设计(含立面设计意向、户型设计示意)

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规划图(1:200)

其它分析图,比例不限

工作模型

文本:包括概念方案说明书和所有图纸缩印件

概念方案说明书应说明规划设计创意及构思,简要计算各经济技术指标

所有图纸中应包括表现效果图及cad图;

6.2方案深化(详规报批)设计文件包括:

方案设计说明书

经济技术指标

规划总平面图(1:500)

道路交通与竖向设计图(1:500)

环境与景观设计图(1:500)

城市轮廓分析图

其它分析图,比例不限

住宅单体方案设计(含立面效果图、户型平面图)

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规划图(1:200)

文本:包括方案设计说明书和所有图纸缩印件;方案设计说明书应说明规划设计创意及构思,详细计算各经济技术指标(包括各组团、住宅户型套内建筑面积和销售面积)

所有图纸中应包括表现效果图及cad图

6.3扩初设计阶段(单体报批)设计文件包括:

单体设计说明书

经济技术指标

总平面图

地下车库平面图

各建筑单体平面图

各建筑单体立面图(不少于三个),外观立面图应标明所用材料及颜色

各建筑单体剖面图

各建筑组团主要立面图

各建筑组团主要剖面图

放大关键局部立面、剖面图,应标明关键尺寸

关键设计区域放大立面、剖面图

区域细部分析图

材料展示板说明建筑材料、装修及颜色

文本:包括设计说明书和所有图纸缩印件;设计说明应包括:单体主要设计要求及各经济技术指标(包括各组团、单体住宅户型套内建筑面积、单体建筑面积等),图纸应包括主要单体立面表现效果图(正面及背面)及cad图

6.4详细规划模型一台(比例1:300)

6.5提交文件份数:

6.1、6.2、6.3条彩图各1套;

6.1、6.2、6.3条文本各10套(含各类图纸的缩印件);

6.1、6.2、6.3条电子文件光盘各一份。

6.6提交文件时间:设计方应于××××年×月××日前完成概念方案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自概念方案经委托人书面确认后7日内,设计方应完成方案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自方案设计经委托人书面确认后7日内,设计方完成并提交深化、报批图纸;在方案深化设计经委托方及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书面确认后10日内完成扩初设计工作并提交设计成果。

若设计方逾期不能完成设计工作及递交设计成果文件的,其逾期违约责任由设计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若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提前完成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的,双方提前商定出图时间。

6.7提交文件地点:xx市xx区××路××号×楼设计部。

第七条 费用

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设计费单价总计为××元/平方米,其中:概念方案设计阶段×元/m2 ,设计费计××万元;方案设计及深化阶段×元/m2,设计费计×××万元,扩初设计阶段×元/m2,设计费计××万元,设计费总计×××万元。

7.2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费单价一次性包死,包括设计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及要求提供的各项设计成果文件所需的设计费、晒图费以及设计人员来往车旅费、食宿费、管理费、税金等设计方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设计成果交付委托方所需的所有费用,该单价不因包括该工程建筑面积的变化、设计范围内的补充设计、增加设计深度、修改方案、国家调整设计费率、总投资调整、概预算调整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委托方无需向设计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计××万元作为预付款。

8.2 设计方提交概念方案设计文件并经委托方及有关主管部门书面确认后七日内,委托方支付设计方设计费总额的20%(含委托方支付的预付款),计××万元;

8.3 设计方提交方案深化(详规报批)设计文件,正式向规划局申报并取得详规批复等规划局认可的书面文件后七日内,委托方支付本合同总设计费的30%,计××万元;

8.4设计方完成扩初设计并提交扩初设计阶段(单体报批)设计文件,向规划局单体报批取得批复并经委托方确认之日起七日内,委托方支付本合同总设计费的20%,计××万元;

8.5剩余设计费待施工图设计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付清。

8.6设计费用由银行转帐支付,委托方在支付设计费用前,设计方应当向委托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1.2 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0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协商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3委托方确定×××为本项目的设计联络人,负责设计联络工作,期间的有关联络及有效文件签署须有联络人签字,涉及对设计成果的确认或有关费用的确认等,必须经委托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委托方一律不予认可。委托方若变更联络人须提前×日书面通知设计方。

9.1.4委托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

9.1.5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提前××日通知设计方,设计方应当书面答复,如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委托方变更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6方案深化设计内容的深度不能满足下一步设计要求时,设计方应在委托方指定期限内进行修改或重新设计,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且委托方有权不支付设计费,并解除本合同。

9.2设计方责任

9.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设计成果形式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对委托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设计规范的要求设计方有义务向委托方指出并提供相应的标准、规范依据。设计方并应当尽专业设计单位能够达到的注意,就设计方要求等不符合设计规范或常规之处,向委托方指出并指明其可能的后果,并应当按委托方的再次要求或标准执行。委托方未发出再次要求或标准的,设计方应当按原要求或标准执行。

9.2.2在设计分别进行到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深化时 (各阶段设计基本完成,正式输出文件前),设计方应向委托方进行设计汇报,待委托方及有关主管部门确认方案后方可输出正式文件,若设计方擅自输出设计成果文件后与委托方意见不一致时,其文件资料费用不予支付,委托方有权拒绝支付设计费。

9.2.3设计方确定××为本项目的设计联络人,负责设计联络工作,期间的有关联络及有效文件签署须有联络人签字,若设计方变更联络人须提前×日书面通知委托人。

9.2.4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资料由设计方自行解决,所需费用由设计方自行承担。

9.2.5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赔偿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6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委托方和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及报批,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设计成果进行调整修改补充,该部分内容不计入设计变更,不增加费用。

9.2.7设计方有责任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向施工图设计方进行技术交底,对施工图设计方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对设计过程中发现的影响效果的部位按委托方要求及时给予更改。

9.2.8设计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向委托方提供设计项目组组成情况及各成员的专业水平情况报告,由委托方审议,并应当按委托方要求撤换相关人员,但委托方的审议并不免除设计方组织设计项目组不力的责任。如发生变动,设计方应当提前×日向委托方提交书面报告。设计方必须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委托方发现设计方上述人员与设计方所报不符,视为设计方违法分包,设计方应向委托方承担设计费总额20%的违约金。

9.2.9设计方应承担国家相关规定的相应的设计责任。

第十条 保密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形成的设计文件著作权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有权自主决定使用而无需向设计方另行支付费用。设计方有署名权,参加各项评奖权。未经委托方同意,设计方不得将设计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第十一条 诉讼

在执行本设计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可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解除合同:

13.1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13.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13.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13.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3.5设计方提交的文件在设计方案的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或体现委托方委托内容的;或不能通过政府部门批准的。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委托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支付款项的,每日按应支付额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14.2由于设计方原因迟延交付设计文件的,每日按设计费总额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逾期十五日,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设计方应向委托方承担设计费总额20%的违约金。

14.3在合同履行期间,除根据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及因设计方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和终止外,委托方有权提前××日通知设计方解除本合同,双方按下列情况执行:

14.3.1设计方设计工作未开始的,委托方不给予任何补偿和赔偿,如委托方已支付预付款,设计方应在委托方指定期限内无息返还给委托方。逾期未返还的,每日按应返还金额的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14.3.2在设计工作已经开始并向委托方提交设计成果,委托方予以确认无异议的(即设计方已经开始进行概念方案设计阶段),双方按照设计方提交设计成果的实际设计量进行结算,除此之外,委托方无需向设计方承担任何补偿和赔偿责任和费用,同时设计方应保证该阶段设计方案及已提交的设计成果的的完整性、准确性。

14.4 设计方应当随时应委托方的要求或征得委托方同意后修改其设计中的错误、矛盾、偏差、或漏项。因设计设计偏差、错误、矛盾或漏项,致使设计期限延长或成本费用增加的,设计方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补偿责任,如给委托方或任何他人造成损失的,设计方并应当赔偿该损失。

14.5设计方不能有效履行本合同各项规定,致使工程出现质量等问题,设计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报批完成且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5.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8 份,委托方6份,设计方2 份。

15.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

15.4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委托方提出的《项目规划设计任务书》;

双方认可的往来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

15.5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 (盖章) 设计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 所: 住 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