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荒地转让合同5篇

时间:2023-01-27 作者:betray

不管签订什么类型的合同,我们都要将维护自己的权益放在第一位,只有将合同制定完善才能确保个人的利益,以下是团团范文网 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五荒地转让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

五荒地转让合同5篇

五荒地转让合同篇1

转让方 姓 名:(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 姓 名:(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平、公证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协商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合同。

一、林地(已砍伐)及荒山名称、坐落、面积及界限范围。

1.原林地名称: ,荒山名称: 。

2.原林权证号:

3.坐 落:

4.共计面积:

5.界限范围: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注:

详见本合同附图。

三、流转方式、期限

1. 流转方式:以转让方式流转。

2. 期限:转让期为: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四、转让费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 转让费额:

2. 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3. 付款期限: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并向乙方提供现有与林地及荒山有关的前期承包合同等资料和证明。第三人对本转让地主张权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维护向乙方转让林地、荒山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4.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严守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接受林地(已砍伐)及荒地。

2.对转让的林地(已砍伐)及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对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等或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转让期内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收回转让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转让林地(已砍伐)及荒地。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地内:采石、取土、建窑等破坏行为,不给林地(已砍伐)及荒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2.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

3.采伐林木应有计划依法进行,有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严守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应当善意履行转让合同,如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转让合同义务,不符合法律、法规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按相关规定支付违约金,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有守约方决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利益的。

2.发生不可抗拒力量的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主动放弃原承包合同或丧失原承包合同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4.乙方不依照转让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的。

5.一方违约致使转让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的。

6.原林地承包合同期满,且乙方放弃续约的。

八、争议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商议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九、其他手续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转让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原承包合同、转让合同同等有法律效力。

3.本转让合同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荒地转让合同篇2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转包的方式将其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土地流转的用途:用于林业生产。

三、土地流转的时限:从20_年12月25日至2042年12月25日止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渠县鹤林乡高山村2、3社的面积3000亩荒山、荒地的土地经营权依法转让给乙方用于造林,实地面积以第二轮土地承包证书上的面积为准。承包费标准:承包费荒山、荒地每年每亩85元,粮食直补由甲方所得。

支付方式:乙方在承包期内对林区树木采伐时,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采伐前所欠的承包费用。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有关荒山、荒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荒山、荒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照合同规定行使荒山、荒地使用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流转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不得使其荒芜。

(2)、有权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3)、流转荒山、荒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流入方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5)、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甲方可多给予乙方一年的流转时限,多给予的一年免交荒山、荒地流转费,

2、义务:

(1)、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不得使其荒芜。

(2)、流转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荒山、荒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签订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人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乙方丧失经营能力全合同不能履行的;

4、因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等)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荒山、荒地使用权:

(1)、不按时限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的;

(2)、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荒山、荒地的;

4、其它约定事项:

(1)、在流转期内,如发生森林火灾,甲方人员有及时参与扑救的责任和义务,并不得计较扑救火灾的费用和报酬。

(2)、如乙方在流转期满后需继续承包,必须提前一年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需在期满后归还甲方荒山、荒地。

(3)、乙方在流转期间绝不允许农民进山放牧,如有违反,损毁林木照价赔偿。

(4)、乙方在流转期间绝不允许农民进山放牧,如有违反,损毁林木照价赔偿。

八、本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反悔。如单方违约,则支付另一方违约金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下政府、林业局、林业站各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荒地转让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后头坝东至李坝院小路交界处,北边和大路徐山止,的山林及山场卖给乙方,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现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当事人的姓名: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当事人的姓名: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山林位于后头坝东至李坝院小路交界处,北边和大路徐山止,的山林及山场卖给乙方,四至界线:_________________东西南北面积约_________亩。

三、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山林要求保留原来的路,梗,以及原来的私人旱田不在本合同约束之内。

四、承包期限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五、甲方山场承包给乙方后,种植的林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于甲方无关。买卖山场___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六、买卖山场售价为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一次性付清。

七、乙方必须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号前将林木砍伐后将__________栽上归还甲方,栽树的条件按标准执行。

八、一切开支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砍伐后的树枝归甲方所有。

十、承包期间,甲方负责处理周边村民关系,维护好山场内的正常经营,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各项工作,不得借故推诿。

一、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在遵守原甲方承包合同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乙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林木成林后,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随意在此山场砍伐,违者按村规民约处罚。

三、林木成林后如甲方反悔,按市场价的十倍赔偿给乙方。

四、砍山场由林业部门批复才能砍伐,否则甲方不负责任。

此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村民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五荒地转让合同篇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开巟地的经营所有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其位于______村土地(位置在西北)东西长8.1米,南北长41米,计0.5亩,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2、转让价格为一次性价格,乙方将以每亩人民币24000元,总计0.5亩,合计120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转让期限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无限期。

4、甲方就开巟地上的附属物必须清除,接收转让款后就要把土地交付给乙方使用。

5、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以后使用此地时,排水畅通及道路通行的永久权利。

6、乙方在使用此地时如遇与此地有相关争议及纠纷的第三人(包括集体组织和其它个人)甲方必须出面及时解决,如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用地、用途,包括用坟。

8、甲方必须征得此地块的四邻的认可,签字以后方可不会有争议。如遇征地,甲方要为乙方顶户办理。

9、甲方如有征地,甲方将付乙方0.5亩土地款,乙方剩余土地全归甲方所有。

10、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荒地转让合同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同意意见书附件一),决定将位于 组位于 一带荒地承包给乙方作开发,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个体承包的荒山荒地,通过公开协商同意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转让给乙方开发,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个体所有的坐落在 亩荒地(发包给乙方经营,四至界限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附件二)。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 年 亩,共计费用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四、承包费用支付方式:合同签字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年 亩承包费用 元人民币。

五、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年 月 日召集村民小组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小组代表会议全票过,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乙方在开发转让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使用甲方所属村民。

七、乙方在个体荒山转让开发合同期间需要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八、乙方在个体荒山转让开发合同期间,所规划范围的树木可采伐。

九、乙方在个体荒山转让开发合同期间,有权使用公共道路,如发生纠纷由甲方给予解决。

十、乙方取得土地转让开发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入股、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有疑义。

十二、在本合同有限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三、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十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得违反合同条款,否则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承包金的两倍。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除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外,违约造成的损失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五、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六、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方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意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论。

十七、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和土地原有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人民政府、村委会。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本合同双方签字即日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小组委员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