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是为倡议、发起活动的一种专用书信,一篇优秀的倡议书往往能激发更多人参与到有关的活动中,团团范文网 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戴头盔的倡议书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戴头盔的倡议书篇1
广大市民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据统计,在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致死比例占此类事故死亡总数80%以上,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可使受伤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为了增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意识,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我们倡议:
1、请您在骑乘电动自行车时全程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要服从交警指挥,注重文明礼让,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不在机动车道骑乘电动自行车。
2、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主动宣传“骑乘电动自行车戴好安全头盔”。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和感染身边的人,告别交通陋习,引领文明交通良好风尚。
3、骑乘电动自行车时请选择识别性较强的浅色头盔佩戴,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识别的头盔,且一定要购买并佩戴经过国家3c认证的安全头盔。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从“头”做起。佩戴安全头盔,平安幸福常在。衷心祝愿大家一路平安,一生幸福。
戴头盔的倡议书篇2
全县党员干部职工:
为深入推进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提升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遏制和预防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就动员全县党员干部职工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工作,发出如下倡议:
一、主动上牌我带头。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要积极动员党员干部、职工带头申领电动自行车牌照,认真摸排掌握干部职工及家属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情况,确保做到应上尽上,教育干部职工拒绝购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乱停乱放、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行,骑乘不接打手持电话,杜绝酒后驾驶。
二、文明交通我先行。
全体党员干部要争当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宣传员”,积极宣传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有关规定,引导群众登记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平安、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三、文明驾驶我尊崇。
全体党员干部要在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主动佩戴安全头盔,严禁逆向行驶、闯红灯、乱穿行,不得违规载人载货、私自加装雨篷和遮阳伞,不得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内行驶;夜间行驶时,务必打开车灯。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为我县创建文明城市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戴头盔的倡议书篇3
群众朋友们:
你们好!
春风和煦,万物生长,随着天气转暖和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不少群众开始选择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出行。同时,摩托车、电动车的危险性也是客观存在的,如果驾驶员及乘客能够做好安全防护,同时在路上骑行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那么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便会大大降低。“头盔是个护身宝,骑乘车辆要戴好”。
汽车安全带作为一种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被誉为“生命带”。从交通事故的情况来看,未系安全带的比规范使用安全带死亡率高约6倍。在车辆发生碰撞、紧急制动或侧翻时,安全带能将驾驶人和乘客牢牢固定在座位上,防止人体与风窗玻璃、车体发生碰撞或被甩出车外,造成伤害。“安全带是生命带,发生意外防伤害”。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您和家人平安出行,伊宁交警郑重倡议:
1、文明交通,安全第一。行为规范,从自己做起。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不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观看电视、视频等,牢记行车规范,安全驾驶。
2、在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
3、在购买头盔时,一定要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4、以身作则,并劝告身边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
5、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为了自己及家人幸福请让“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成为习惯。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戴头盔的倡议书篇4
全体干部职工: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节能、便利的优势,成为大家短途出行的首选绿色交通工具,但我们也看到,驾乘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法规导致的交通伤亡事故也在逐年增加。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现发出如下倡议:
1.正确佩戴头盔。
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正确、有效佩戴安全头盔。在购买头盔时,一定要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2.及时上牌照。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并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内有序规范停放。
3.遵守交通法规。
电动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行驶途中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越线不占道、不酒后驾驶。
4.增强安全意识。
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摒弃交通陋习,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5.主动劝导。
每个驾驶者都要以身作则,并主动劝告朋友、家人驾乘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且未满16岁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
交通文明不仅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社会文明和市民素质的具体表现。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保护,请大家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自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戴头盔的倡议书篇5
尊敬的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
大家好!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小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近两年来全市发生的亡人交通事故中因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或不按照要求扣好安全头盔而造成死亡的约占摩托车、电动车亡人交通事故的60%,因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而造成死亡的约占机动车亡人交通事故的50%。为预防和减少亡人交通事故,市交管支队、市文明办特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的倡议:
一、“牢牢戴好”安全头盔。
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
二、“紧紧系好”安全带。
安全带能够起到固定作用,当机动车突然停止时,可以第一时间把驾乘人牢牢固定在座椅上,防止驾乘人由于惯性飞出挡风玻璃或撞向仪表盘,最大程度地减轻交通事故带来的人身伤害,所以,行车前请系好安全带再出发。
三、“时时遵守”法律法规。
驾驶摩托车时,持有摩托车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摩托车、电动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逆行、不闯红灯、靠右侧通行。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四、“多多提示”亲朋好友。
每一位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驾乘人在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扎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各位驾驶人朋友们,戴上头盔、系上安全带,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但养成这样一个良好的习惯,却能在关键时刻拯救生命。愿所有交通参与者,都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规范、文明的出行习惯,共同创建良好的交通环境。
祝您一路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