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鉴定申请书优秀8篇

时间:2023-01-01 作者:Surplus

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申请什么事情,一定要明确具体才行哦,内容全面的申请书是为了让我们的诉求得到合理的表达,下面是团团范文网 小编为您分享的免鉴定申请书优秀8篇,感谢您的参阅。

免鉴定申请书优秀8篇

免鉴定申请书篇1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免鉴定申请书篇2

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分公司,住所地:市文昌中路388号,负责人:

被申请人:,男,汉族,19 1年9月22日生,住西安市莲湖区 号。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的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并对后续治疗费重新评估。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20xx年10月16日,被申请人委托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其伤残等做出司法鉴定意见: 构成九级伤残,并对后续治疗费评估为一万元。对该鉴定结论申请人提出异议。

被申请人伤残鉴定时,内固定尚未取出,治疗并未终结,伤情亦未完全稳定,且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即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协商确定,亦非人民法院指定,而且评估的后续治疗费用过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综上所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的公正,特申请重新鉴定,望人民法院批准。

此致

西安市莲湖区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分公司

委托代理人:

二〇xx年一月三日

免鉴定申请书篇3

一年来,在公司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办公室围绕公司年度工作目标,本着为领导、为其它部门服务的指导思想,认真履行参谋助手、信息沟通、联系协调的职能,做到工作有计划,目标有落实。为使明年各项工作更加有序进行,现鉴定如下:

一、做好文秘档案工作。

进取协助公司领导搞好各项工作,篡写有关材料,组织或协助组织召开各种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处理外来文件,领会文件精神,提前进行预期安排,然后再由领导签阅。起草文件追求文字表达“准、实、新”,从领导平时说话中琢磨其思路,从领导改稿中体会其风格,力求综合文稿思路清、高度够、表达清、特色明。异常是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在结合建委文件的同时,紧密结合公司实际情景,征求公司意见,起草制订公司各种活动文件。在复印工作上,坚持严格的审批手续,先由各科室负责人进行审核,后由办公室进行复核,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文印室保密和节俭工作。

在往年基础之上,4月份前已完成公司档案归档工作,分别对历年来工程技术竣工资料、收发文、图书录像资料、大事记等应归档资料进行归档,发挥基础档案功能,切实为公司经营发展服务。服务事业单位的改革,准确上报各种人事报表及改革相关文件。时刻关注公司发展动态,进取收集、整理信息源,认真编稿,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建委上报工作信息,在各媒体上搞好宣传,建立宣传网站,确保体现工作,树立外部形象。

二、规范小车的使用和管理。

明确了公务用车的派用、用车、管车上的程序,对油耗定标,对车辆油耗、维修实行专人负责,定期汇总,做到监督的及时性。同时进一步明确了驾驶员的职责,随时掌握车况,及时维修车辆,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督查力度。

根据公司年度工作思路,不间断地开展劳动纪律检查,对在检查中发展的情景及时向相关科室或部门进行反馈,同时在月底工作例会上,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潜在倾向进行通报、沟通,进一步增强规章制度约束力,使职工遵章守纪观念有较大增强。对公司会议决议或临时性安排的工作进行督查,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四、有效组织各科室职工开展创立活动。

对花池草坪进行修剪,对庭院内卫生进行打扫,职工们在劳动中不仅仅交流了感情,调动了热情,更为公司创造了舒适的工作环境。同时,结合公司创立活动,指定专人定期整理市级礼貌单位、省级卫生单位及综治档案,做到贴合要求、反映真实情景。

五、下一年努力

在__年的工作中,为落实好20__年工作计划的安排,服务大局,办公室在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同时,将继续发扬现有的经验和工作作风,扎实工作,从履行管理职能着手,加强督查力度,落实工作计划,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满完成。

1、增强工作计划性,每月初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到人,各负其责。每月末有鉴定分析,回头看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

2、制定出台公司《员工手册》。

3、增强同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对不良现象及时反映、及时引导、及时落实公司处理意见。

免鉴定申请书篇4

法定代表人:张铁成

申请事项:

对冀邢司法医学鉴定中心【20xx】临鉴字第220号《河北省邢台司法鉴定中心伤残评定意见书》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在赵金海诉衡水恒源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由贵院委托河北省邢台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对赵金海的伤残情况予以鉴定。20xx年9月2日,由河北省邢台司法医学鉴定中心作出冀邢司法医学鉴定中心【20xx】临鉴字第220号《河北省邢台司法鉴定中心伤残评定意见书》。但该鉴定适用依据错误、鉴定结论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程序错误,缺乏公正客观性。

一、该鉴定应当适用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而不应当适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分级》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等级问题,解决侵权赔偿问题;《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解决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问题,解决社会保险问题。《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不适用于工伤和职业病之外的伤残等级鉴定。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在1996年颁布的,前言部分说明“本标准于1992年由劳动部、

卫生部、全国总工会以劳险字[1992]第6号文发布在全国试行。”而1992年《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1】总则部分将该标准适用范围规定十分明确,“本标准适用于职工中经当地劳动部门证明属于工伤,或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有职业病诊断权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后,经医疗单位确定医疗终结时,需进行伤残医疗检查及劳动能力鉴定者。”故《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适用范围仅是职工经当地劳动部门证明属于工伤,或有关部门诊断为职业病的才能在评残时适用该标准。对其他各类伤残鉴定特别是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伤残鉴定,应当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因为这类伤残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同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评残,两者更具可比性,其标准更具可采性。本案属于民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进行评定。而该鉴定却适用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分级》标准,显然是错误的。

二、该鉴定事实与客观严重不符,鉴定缺乏依据。

该鉴定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分级》七级第2条,认定“被鉴定人赵金海符合伤残柒级”。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分级》七级第2条规定“截瘫肌力 4 级”构成伤残柒级。该项规定与被鉴定人的损伤情况严重不符,从该《伤残评定意见书》上来看,仅有现场检查,没有准确客观的物理检查和科学仪器检查,而现场人员仅凭感觉的检查,人为因素和主观性较大。并且该结论没有任何依据说明被鉴定人已经达到“截瘫肌力 4 级”的程度,而鉴定依据“椎管狭窄”也不可能是外伤所能造成的,因此该鉴定结论所适用的标准是错误的。

三、该鉴定存在程序上错误。

被鉴定人向法院提出伤残等级鉴定申请后,没有通知申请人与被鉴定人“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申请人始终对赵金海进行伤残鉴定的情况一无所知,直到被通知其已经作出《伤残评定意见书》。同时该鉴定结论没有附有关机构和人员的鉴定资质。我们认为,该鉴定在鉴定的程序上也存在错误。

综上,河北省邢台司法医学鉴定中心作出地冀邢司法医学鉴定中心【20xx】临鉴字第220号《河北省邢台司法鉴定中心伤残评定意见书》,适用依据错误、鉴定事实与客观严重不符、程序错误,缺乏公正客观性,因此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重新鉴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免鉴定申请书篇5

申请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有关部门对被害人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与三二○一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以便认定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应当承担的罪责。

申请理由:

作为犯罪嫌疑人某某涉嫌伤害一案的辩护人,本人根据犯罪嫌疑人某某的请求,认为本案需要对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理由如下:

被害人肖某某被致伤后,即被汉台区看守所干警送往三二○一医院治疗,但三二○一医院将被害人肖某某误诊为“肝破裂,包膜下出血,肝脏挫裂伤”,在治疗过程中,三二○一医院外一科大夫先切开被害人的腹部,但发现被害人的肝脏完好无损,嗣后,三二○一医院外一科大夫又将被害人转往外三科,交由外三科大夫作胸部手术,因延误时间过长,造成被害人死亡。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吴朝俊、王娟,汉中市公安局法医吕有信,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法医张正明对被害人肖某某的尸体作出了《尸体检验报告》,该报告载明:“……经治医院未及时明确诊断,对肖某某的治疗时机存在延误”。

二○○四年八月,三二○一医院与被害人肖某某的亲属达成赔偿协议,三二○一医院一次性赔付给被害人肖某某亲属人民币八万元。

根据以上事实,本律师认为:

⒈如果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是三二○一医院误诊误治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那么犯罪嫌疑人某某就不能承担《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伤害(致死)的刑事责任。

⒉如果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是三二○一医院误诊误治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那么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十三条(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某某也不应当承担《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重伤害的刑事责任。

⒊司法鉴定还能解决如下问题:被害人肖某某在送往三二○一医院前是重伤、轻伤还是轻微伤,因为本案存在这样的一个问题,被害人肖某某被致伤的伤情是“左肺动脉下支破裂”,《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十三条规定: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而“左肺动脉下支破裂”不属重伤范畴,但属不属轻伤还是轻微伤,有待于进行司法鉴定,如果鉴定是轻伤,那么对犯罪嫌疑人某某应当在三年以下处刑;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则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某某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本律师恳请贵院委托有关部门对被害人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与三二○一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确定犯罪嫌疑人某某应当承担的罪责。

此 致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免鉴定申请书篇6

申请人:重庆某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号;法定代表人:周某,联系电话:13271808688

被鉴定人:王某,女,出生于198x年x月x日,住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龙……组;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再次对被鉴定人王某左食指伤情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本申请人于20xx年5月18日收到沙坪坝区劳动鉴定委员会寄送的沙劳鉴字(20xx)396号《鉴定结论通知书》,因对该鉴定结论不服特申请再次鉴定。理由如下:

1、沙劳鉴字(20xx)396号《鉴定结论通知书》载明被鉴定人伤情诊断为:"左食指中节近端1/3以远缺如"明显与事实与符。

被鉴定人受伤后一直在重庆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即重庆市西南医院)治疗。被鉴定人在西南医院的《病案首页》、《病历》及《出院记录》均详细记载被鉴定人伤情,"入院初步诊断"和"出院诊断"伤情为:1.左食指末节毁损伤;2.左食指中节软组织部分缺失。

2、沙劳鉴字(20xx)396号《鉴定结论通知书》在载明被鉴定人伤情诊断为"左食指中节近端1/3以远缺如"的情况下,竟依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6180-20xx)玖级17款之规定鉴定为伤残玖级,显然也不成立。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6180-20xx)玖级17款规定是:一手食指2~3节缺失。显而易见,即便被鉴定人伤情真如该鉴定结论通知书载明所诊断之情形,被鉴定人伤情亦尚不能构成伤残玖级。

3、虽然被鉴定人曾在申请人处工作,但其于20xx年5月27日之受伤系其自残受伤,申请人从未认可其为工伤。申请人已对重庆市沙坪坝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之沙劳社伤险认决字(20xx)第375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被鉴定人受伤系工伤)提起行政诉讼。该案已经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受理立案。在被鉴定人受伤尚未确定是否为工伤的情况下,我们认为沙坪坝区劳动能力鉴定会也不宜对被鉴定人伤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综上所述,我们依法沙劳鉴字(20xx)396号《鉴定结论通知书》之"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重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规定,依法向贵委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申请,盼依法鉴定!

此致

重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请人:重庆某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xx年5月23日

附:相关证据材料

1、沙劳鉴字(20xx)396号《鉴定结论通知书》及送达信封复印件;

2、西南医院关于被鉴定人之病历资料复印件;

3、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

免鉴定申请书篇7

本人,男,法学院20xx级2班的学生。20xx年9月至11月参加了xx大学党校学习。这份鉴定主要是总结本人大学以来各种方面的情况,以便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也是这次选举预备党员的材料。

共产主义是我的信仰。

20xx年的9月,我和班里的其他3个同学一起进党校学习,虽然学习在11月份就结束的,而且一个星期只有一次课,但收益却颇大。老师的讲课都是比较精辟的,他们的真心话语和精彩的分析让我在原有认知的基础上对党有了更深入和真实的认识。其中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共勉的作用吧。看着这么多同学和我一起奋斗,更看到了我党坚实的群众基础。看到了党员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尽心尽力的赤子之心。对自己心里的触动很大,也感觉到自己的基础知识有所不足,党校学习结束后,本人并没有停止学习,而是更加努力地学习党的三个代表,更加深入的了解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的中大作用,用它武装自己。并且经常本宿舍和旁边宿舍的党员的交流。不过学无止境,我以后也会抱着严谨的态度继续学习党的知识,关心实事和党的政策;同时平时做事从小事做起,尽量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

党员是平凡的,也是不平凡的。党员的平凡体现在从身边事情做起,以身作则,为人民服务。作为一个入党积极分子,作为一个向党组织靠拢的人,工作方面一定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个人如果没有一种可以终生奉行的信仰的话,也就失去了自己的方向,在很多事情上会很胡涂,不知道怎么处理,日子也过得漫无目的,浪费时光。有信仰才能有动力,才有原则,才会让自己觉得很充实,才可以分辨是非。我进入大学以后,这个感觉越来越强烈,同时通过对实事和我党政策的了解,更加坚定了我的主义的信仰。因为我觉得它是最科学,最先进的,揭示了历史的发展趋势,未来的世界也将是这样的,自己理应为真实的未来而努力。

本人认为自己无论是作为一个入党积极分子,不可以只是空有一腔热忱而没有相应的能力,要有相应的知识才可以把自己的热情化为行动,才可以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所以我注意学习方面的各种问题。上课努力听讲,尽量消化自己学过的知识。认真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注意注意自己其他非专业知识的学习,尽量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例如电脑方面的学习,我自己自学了很多,同时学会了制作网页,制作flash等。同时把学到的知识用到自己的工作上,发挥了自己的长处。

本人大一和大二都担任的法学院学生会的网络部长,在珠海校区负责制作了法学院珠海校区的主页,同时当时还是法学院论坛的版主,为同学们及时了解信息和校外的同学了解法学院珠海校区提供了一个平台。在百歌颂中华和法学院迎新晚会中负责了舞台,灯光的联系各种事项,为演出的顺利进行做了大量幕后工作;参加了系刊的工作;成功开展了广珠一网通――网上法律咨询活动,为同学们学习提供了一个好的途径;运用我学到的专业知识,参加了3次法律咨询活动,代理了一宗民事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还在妇女与性别研究中心和英国文化处的项目中,负责网页的制作,做成了妇女打工者权益保护的网站,为妇女打工者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供了一个途径;大三第一学期担任了法学二班的班长,尽自己的能力为同学们服务。

无论以前做的怎么样,本人都应该总结经验,眼光向前看,用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继续努力,争取加入中国党!

免鉴定申请书篇8

申请人:张三,男,1958年4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xx省xx市灞桥区xx村。

委托代理人:xx,xx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事项:依法申请xx市公安局分局重新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张三损伤程度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xx市公安局分局内设有法医鉴定机构,申请人认为应当考虑先由公安分局内设的法医鉴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损伤程度鉴定。如果鉴定事项属于复杂疑难鉴定事项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才有必要考虑对外委托。申请人的伤情并非复杂疑难问题,不需要对外委托鉴定。

如果确有必要对外委托xx市公安局分局也应该委托具有良好声誉的权威鉴定机构来鉴定,而xx司法鉴定中心并不具有胜任的资格。申请人接受鉴定事后得知,xx司法鉴定中心并未入选xx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学、文检鉴定机构入册机构名册内,该鉴定机构无论在声誉还是在鉴定水平的权威性方面都是不入流的鉴定机构,其不正规的做事风格一度受到业界诟病,其权威性并未得到司法机关、保险公司、律师事务所、受害人等广泛认可。申请人认为鉴定涉及刑事责任追究,xx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委托xx司法鉴定中心对鉴定申请人损伤程度鉴定考虑不周,应重新委托鉴定机构鉴定。

xx司法鉴定中心向申请人收取司法鉴定费用1000元整,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费用标准。根据《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损伤程度鉴定,300/700,只涉及体表损伤程度鉴定的,每例300元。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xx司法鉴定中心向申请人超标准收取1000元整,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这种行为绝不能姑息,xx市公安分局应另行委托正规合法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xx司法鉴定中心做出的鉴定意见不客观、不全面、不合法,不公正,申请人不予认可。首先,鉴定意见认为只构成轻微伤,与事实不符,申请人原始病历及检查资料明确显示申请人肋骨骨折两处以上(双侧5、6前肋骨折,断端少量骨痂形成),这正是此次伤害的`受伤部位,根据20xx年1月1日《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申请人损伤程度足以鉴定为轻伤,xx司法鉴定中心对于原始病历及检查单视而不见,最终鉴定为轻微伤与事实不符;其次,鉴定意见中对于原始病历中陈述的肺挫伤等多处伤害部位并没有做出损伤程度鉴定,鉴定意见不全面,这显然不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对鉴定文书的严格要求。再次,鉴定没有针对性,方法不正确,鉴定中的新的检查没有针对原始病历材料及检查中较重的构成轻伤的的“双侧5、6前肋骨折,断端少量骨痂形成”这一损伤进行排查,仅仅因为之后的简单检查而否定原始病历及检查单效力,这种检查和比对方法显然是不正确的,不符合《法医临床检验规范》要求。

综上所述,申请人的损伤程度已经构成轻伤,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申请重新委托司法鉴定,望批准。

此致

xx市公安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