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景作文通用8篇

时间:2024-03-24 作者:loser

作文是一个培养创造力和想象力的过程,能够激发我们的思维灵感,拓宽我们的思维边界,审题是确保作文观点明确和有力的关键,只有明确题目要求,我们才能写出有说服力的作文,下面是团团范文网 小编为您分享的我最喜欢的景作文通用8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最喜欢的景作文通用8篇

我最喜欢的景作文篇1

“有志者,事竟成。”我已不记得这句名言出自哪位名家之口,但正是这句名言,一直激励着我、鞭策着我。

今年,我就要考二胡五级了。在暑假里每天下午都要练习二胡考级曲目。开始时,我每天都按规定时间专心练习,认真熟练地拉着每一遍,每一首曲子。可后来,我越拉越腻,练习时间一天天地减少,看电视、玩电脑的时间越来越多。之后更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到最后,我干脆不练,还骗妈妈说我有进步了。

可有一次,妈妈发现了,她并没有骂我,只是对我说:“孩子,你要知道‘有志者,事竟成’,像你这样是绝对不会成功的,成功是靠辛劳的付出,时间就是金钱,不要让时光白白流逝啊!”听了妈妈的话,我暗下定决心,要坚持到底,一定要下苦工,把前几天浪费的时间补回来。于是,我行动起来,每天都加时练习,就这样,暑假过后的考级时间到了,妈妈带着我来到了上海音乐学院,我的心怦怦地跳,呼吸加快,心中出现了一种莫名的紧张感。我们等候在老师制定的休息间,我紧紧地拿着准考证,手心冒着汗,妈妈见我这么紧张,就笑着鼓励我:“没关系,‘有志者,事竟成’,你付出了这么多,一定没问题的。”听了妈妈的话,我平静了下来。终于轮到我了,我走进房间,向评委鞠了个躬,坐在座位上,像在家里练习一样,自然地拉着,没有一丝紧张感。拉完后,评委们纷纷拍起了手,我在掌声中离开了房间。半个月后,我收到了考级证书,开心地笑了。

“有志者,事竟成”这句名言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和帮助,我会永远铭记它的。

我最喜欢的景作文篇2

每个人都有梦想,每个人也都有自己心目中的偶像和明星。体育界,我最欣赏的明星是刘翔,著名的110米栏选手,之所以喜欢是因为他在田径赛场的飒爽的英姿,一次一次的为国人夺得好成绩,成为了中国的骄傲,奥运会12'91的金牌,希腊的黄金联赛的12'88重新改写田径史上110米栏的记录。中国的奥运冠军,世界冠军够多的了,为什么偏爱刘翔呢?我崇拜)他不仅是因为他的好成绩,更是因为我被他的永不服输的精神所折服,他在赛场在奔跑的姿势就像一只高敖的豹子,那么的不可一世,那么的勇猛无比。

其实在动物里我最喜欢的就是豹子了,不是因为它的野蛮,也不是因为它矫捷的身手,是它追捕猎物时的势在必得的霸气,我觉得在运动场上,就需要这种霸气和杀气,要有让对手心寒的力量。田径场上的刘翔就是有这种风采。动物世界里的狍子也是有这种风采。我也去过动物园看过那里的豹子,但蜷缩在笼子里慵懒的豹子不是我想要看到的状态,大自然中野生的豹子,我没有机会见到,我更喜欢看到电视里诸如动物世界之类的节目拍摄的画面,那才是自然界中豹子的本来的面貌。

由我喜欢的体育明星刘翔联想到我喜爱的动物豹子,是因为这二者的身上都有着某种共通的东西,那就是对既定目标勇往无前的奋力追求。

我最喜欢的景作文篇3

王睿思

我最喜欢的水果是桔子,像灯笼也像南瓜。

它的颜色是橙色的,表面有很多像针眼一样的小坑。没有成熟之前的桔子皮是绿色的,吃起来特别苦涩,放到嘴里都想吐了。

桔子的皮晒干可以泡水喝,还可以制成零食——九制陈皮,味道特别好。

桔子的果肉味道非常甜美,一粒一粒的,水分特别多。果肉里面还有小籽,像一粒粒白色的小珠子。

桔子味道又酸又甜,可以化痰止咳。还富含丰富的维生素c。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水果啦!

我最喜欢的景作文篇4

我最喜欢的歌,是一首纯音乐。记得初次听见这温柔的旋律,是因为那个人的存在。

小时候,我常常一个人。那时候,我并不擅长和别人来往,难免会有一个人的难堪。别人也许根本就不会在意我,而我,也不在意别人。可是,当一个人的时候,还是孤单吧。久了,别人都在一起玩,而我,就成为了那个不合群的人了。这样的我,经常会遇到不少尴尬的境遇。例如,害怕和别人说话,所以不敢和别人玩,也不敢开口借想看的书,不好意思举手回答问题,体育课没有人愿意和我组队,也就造就了一个人的寂寞。

在一次放学的下午,天气并不好,下起了瓢泼大雨,让我心情感到难过。我没有带伞,也没有人会来接我。我静静在教学楼的教室等着雨停。老师们似乎因为我平时一个人回家比较早的原因,以为我已经离开了,没有久留。那时的我,自然也不敢和老师交流,只好躲藏着等雨停。

可能是高年级的姐姐们下课,不知怎么,就在不常有人走的阶梯上,发现了我。姐姐在我旁边坐了下来,她嚼着口香糖,戴着耳机听歌的样子。什么都没说,只是把一只耳机戴在我的耳朵里。

我有些害怕,却也不敢说,静静的坐着,听着那个音乐的调调,心理上得到了安慰,只觉得姐姐是个好人。我什么都没有说,尽管我有很多问题想要问。姐姐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在雨停之后,就离开了。

如今回忆起来,也许姐姐曾经也和我一样孤单,没有爸爸妈妈来接,没有朋友可以一起撑伞。也许姐姐只是看我一个人可怜,所以陪我等雨停而已。也许只是她累了,所以歇歇脚。

不管什么样的理由,我都很感谢那个姐姐。不管出于什么,我得到了无比温柔的安抚,让我足够笑对生活。长大一些,想想姐姐应该是音乐特长生,如果是这样,真希望还能听到温柔的雨声。

我最喜欢的景作文篇5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哪个一个人,我一定会说:“那当然是我爷爷!”

敬告我的爷爷住在农村,是一个擅长写毛笔字的人。他的毛笔字全村人没有一个不知道的,他的字介于隶书与行书之间,每一笔都是那么有力,那么美观,村里人家门上贴的、墙上挂的都是他写的新春或喜日的对联、提句。爷爷还是一个懂得很多中国民间习俗、经常帮助村里人操办各种节庆之事、也十分关心下一代的人呢!

一次,我正在练字,爷爷忽然走过来,看了看我的字,说:“你的字不够漂亮,有大有小,有上有下,要像我那样工整一些!”我听后,满不在乎的地说:“没关系,老师又没叫我们写得一模一样,一定要把字写得大小一样!嘿!”爷爷并没有生气,笑眯眯地说:“司晨,话可不能这么说,我们中国的毛笔字是全世界独有的,所以,我们的硬笔字本来就得学好,毛笔字更要一代一代地传下来!让我们的子孙后代看到民族文化的辉煌成就,让他们看到中国人民的聪明才干!”我听了使劲地点点头,真没想到爷爷还懂那么多大道理。

爷爷不但关心下一代,还经常帮别人改正错误呢!记得有一次,一位阿姨向他借钱打麻将,爷爷一听,平常笑眯眯的脸立刻变得严肃起来。“你如果是打麻将的话,那就请找其他人借,我是不会借给你的!”那位阿姨自讨没趣,灰溜溜地走了,从此以后再没赌钱。

爷爷他平时的最大爱好就是练字。练字是他每天的必修课,真有点像王羲之了,不知道他的心愿是不是想成为像王羲之那样的大书法家呢?可他喜欢书法这点是无可否认的。在村里,没有一个人比他的字更好了!这一点我非常非常地佩服他。差不多每次和他吃饭他都会讲有关书法呀、儿童呀之类的东西,可见他真的十分关心下一代。我真为有那么一个好爷爷而感到自豪和骄傲!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一个人。

我最喜欢的景作文篇6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叫温杰,年龄14岁,爱好有很多,比如:跑、跳都要比我好。为什么呢?他是我的哥们。玩竹蜻蜓也要比我好,他还能飞5层楼高呢!有一次他在飞蜻蜓的时候,被挂在了树上,他就用 足球把它打了下来。外貌还可以,黄黄的皮肤,圆圆的大脑袋,中等身材,眼睛视力比较差,左眼0.3、右眼0.25,眉毛很平,因为他不喜欢眨眼;嘴巴大大的,像只大老虎,唇红的像个女人。他爱穿衬 衫、短裤、凉鞋。他的特点就是打电脑很厉害。以前他一到我家,就打开电脑来玩了。

他的学习很不认真,因为他爸爸妈妈经常说他这个不好那个不好,所以有时候他考试也不好。

他特别喜欢捉虫子,你让他看东西他就看不到,让他捉虫子一会儿就找到了。我和他是亲戚,我们经常在一起玩,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景作文篇7

我喜欢可爱的小猫,喜欢尽职尽业的小狗,喜欢调皮的猴子,但我更喜欢聪明可爱的小白兔。

我最喜欢小白兔 小白兔的全身的绒绒的毛雪白雪白的,脑袋是椭圆形的,两只长长的耳朵竖在小巧玲珑的脑袋上,一双红红的眼睛,像两颗“红宝石”。鼻子是三角形的,它还有一张可爱的“三瓣嘴”。除此之外,它的前腿短,后腿长,尾巴像个小雪球,可萌了,走起路来一蹦一跳的。

小白象的耳朵可灵敏了,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它的耳朵就会“嗖”的一下竖得直直的,向旁边试探敌情,等声音停止了,确定安全无误了,它才恢复常态。

小白兔喜欢吃青菜和萝卜。记得有一次,有片菜叶掉在地上,它立马跑上前去吃了精光。简直就是神速啊!

我真喜欢可爱的小白兔。

我最喜欢的景作文篇8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资料大概是这样的。

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梦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

但之后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景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供给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期望自我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梦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最终有一天他得知给他供给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完美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

?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

狄更斯经过主人公寻求自我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所以,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梦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我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立刻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我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能够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我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

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我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我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最终,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