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通过读后感,才能真正领悟到作品对我们思维和情感的影响和塑造,优秀的读后感,帮助读者更好地表达对书籍中情感和情节的深刻体验,下面是团团范文网 小编为您分享的《心》读后感7篇,感谢您的参阅。
《心》读后感篇1
?汤 姆·索亚历险记》是我最喜欢的书,主要写在19世纪上半叶密西西比河 畔的一个普通小镇上。
汤 姆·索亚是一个调皮的孩子,他和同母异父的弟弟一起接受波丽姨妈的监护。他总是能搞出各种各样的恶作剧,让菠丽姨妈无可奈何,而他也总能想尽办法躲避惩罚。一天,汤姆见到了可爱的姑娘蓓基。撒切尔,她是撒切尔法官的女儿。汤姆一见到她就对她展开了攻势。而她的爱也似乎得到了回应。
镇上还有一个孩子叫哈克·费恩。他的父亲总是酗酒,父母一直在打架,因此他跑出来自己生活。他看起来和文明社会格格不入,大人们都不喜欢他,可汤姆和他却是好朋友。有一天,他们约好晚上一起去墓地,却看到了意想不到的一幕。他们看到鲁滨孙医生。恶棍印第安·乔和喝的醉醺醺的莫夫·波特。在他们混乱的厮打中,印第安·乔把医生杀死了,然后又嫁祸于被打昏的波特。汤姆和哈克被吓坏了,立了血誓绝不泄密。波特被捕后,汤姆十分內疚,经常去看他。此时的汤姆事事不顺,蓓基生了他的气,不再理睬他,菠丽姨妈也总呵斥他。他觉得没有人关心他,于是,汤姆、哈克和乔·哈帕一起乘小船去了一个海岛。可没过多久,他们便发现村子里的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准备给他们举行葬礼,可是谁也不知道他们在举行葬礼的时候回来了。
后来,汤姆又想出了一个主意:寻找宝藏。汤姆和哈克偶然发现了凶手印第安·乔和他的一大笔不义之财。但他们却不知道他把钱藏在哪里了。后来,哈克从他的同伙口中得知,那一大笔不义之财藏在山洞中的十字架2号的石头下。所以汤姆和哈克在山洞中找了很久,才找到了那笔宝藏。
《心》读后感篇2
一部简短的小说,文字细腻有画面感,像处在远山高处隔着一层薄纱雾看烟火人间,波澜不兴,宁静祥和。
甚至连导致悲剧结果的冲突都发生得那么柔和。明明是看了一出悲剧,却不觉得悲伤压抑。朦朦胧胧的爱情萌芽,简单真诚的人际关系,都让人心生柔软。
难道这本小说的成功就是因为用白话文写了另一个版本的桃花源记?我想着看它是因为和菜头说这是国内文学作品排名于四大名著之后的第五种独特的文体。
看完之后不知道独特在哪里。这样的故事实在是平淡无奇得很。难道就特别在这平淡里?故事里没有其他小说的'反抗精神,人物的“美好”都来自于认命,知足。没有野心,没有斗争,老船夫小小的算计了一下就破坏了孙女的好事。
很像很多年前的一部电视剧《似水年华》,乌镇背景下故事缓慢的展开,波澜不兴,不悲不喜。当年看得非常喜欢,除了迷黄磊和刘若英,也喜欢整个故事里都没有一个坏人。
如今的感悟却是,这些文艺工作者为什么要把这样一个虚幻的世界嫁接到一个那么现实接地气的环境里。让没见过世面的年轻人分不清现实还是虚幻,耽误了对真实世界的理解,影响了真正的成长,有什么意义。
曾经大概也是受这些文字的影响,总觉得会有些地方民风特别淳朴。走过一些地方看过一些人之后,发现那种淳朴其实很脆弱,经不起一点经济利益的污染。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正是因为极其稀有而被世人歌颂。如果硬要保住那点淳朴,恐怕只有把那地方隔绝起来才行。
这样说起来《桃花源记》倒算是一篇非常写实的良心之作了。
《心》读后感篇3
十几年没写过文章,一时想不到该写什么内容。我想起刚进京东时我们的直接领导推荐我们去看《干法》这本书,这本书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当时踏入工作已有七、八年之久,一直认为工作不过是谋生的手段,是我的衣食父母。到读了《干法》,我才明白,工作的'真正意义所在。
如稻盛先生所讲:“工作能够锻炼人性、磨砺心志,工作是人生最尊贵、最重要、最有价值的行为。”所谓工作,安身立命修身养性之道。工作,不仅能够提供给我们理想的物质生活,而且能够让我们实现自我价值,将自身的光和热奉献给每一位需要的人,奉献给我们赖以生存的世界。工作就是阳光雨露,就是肥沃的土壤,滋养梦想的种子发芽、生长,开出娇艳的花朵,生命的枝头挂满累累硕果。
挑战自己是生命中的动力,在公司每年、每季度、每月、每周都会有销售计划和任务,为达成任务不断努力,如果完不成任务会如何如何惩罚自己,我相信自己能做到什么什么等等,外人看来这是一群疯子,但是我相信这是对自己的挑战,向更高目标更高理想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
如《干法》前言:稻盛和夫把工作当成一件幸福的事情,工作中的思考和体验,给我的人生带来了巨大的收获,让我每一天的生活充满价值,同时工作又是万病良药,可以克服各种困难和考验,工作中体会乐趣,就向人们常说的乐在工作。
《心》读后感篇4
从古至今,人们都说“读书百变,其义自见。”今天我来推荐的好书是傲居“美国最伟大的十部儿童文学名著”之首的——《夏洛特的网》
这本《夏洛的网》是由[美]eb博持著 任溶溶译。作者塑造的夏洛是一个不平凡的蜘蛛,一个愿色为朋友而失去自己的生命。作者型适们威们的是一个苦脚生,它很贫吃。但是,它也愿运为朋交而失去自己喜受成珍情的东西。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的故事。在这本书中威尔伯是一只落脚猪,它被一个叫书恩的小女孩救了。书恩待它很好,还给它起了名字。威尔伯刚到一个月的时候,就被卖给了书恩的舅舅,后未威尔伯到了书恩舅舅家的谷仓里。在谷仓里它认识了很多朋友,其中,它最好的朋友是夏络。后来威尔伯知道自要被做成熏肉火腿,动物们帮了它一次,但是没有成功。后来,夏洛帮它织“光彩照人 ”“了不起”,这些字救了威尔伯的生命。但是自己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天。威尔伯也帮夏洛拿走了它的`印袋。
这本书最后一段这样写到: 威尔伯永远忘不了夏洛。它虽然热爱它的子女,孙子、曾孙子女, 可是这些新蜘蛛没有一只能取代夏洛在它心中的位置。夏洛是无可比拟的。这样的人物不是经常能够碰到的:既是忠实的朋友又是写作好手。夏洛两者都是。”
作者当时在写这本书时,是因为作者搬到了一个小乡村里,他看到人们要杀猪做熏肉火腿。这才创造出一只蜘蛛救了一只猪的生命。
就像臧克家说的:“读过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个益友。
《心》读后感篇5
暑假里,我花了20多天的时间读完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不管它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它都是我们一生难以忘怀的'。童年早已在我们幼小、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这本书主人公的童年更刻在了他的心中。
小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生活环境是让人同情的。他从小父亲就去世了,便跟着妈妈来到外婆家。外公是一个粗暴的人。而两个舅舅也非常自私,雅可夫舅舅和米哈依尔舅舅可以说是魔鬼,殴打自己的老婆,还天天闹着要分家产,兄弟之间一点也不团结,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是这样。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虐待。外公经常痛打外婆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到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主人公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生活着。我读了之后心情非常难过,很想进入书中阻止他的外公。幸运的是他身边还有一个关爱他的人——外婆,她经常安慰阿廖沙,使他重新站起来,使他看到了光明,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
外婆用她的爱抚慰了他心灵上伤痛,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可是后来他被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给害死了。
在他的世界里如此痛苦和艰难,但却使他养成了不向丑恶屈服的性格,而现在的我们更应该珍惜眼下的幸福生活,快乐度过每一天!
《心》读后感篇6
我们学了一篇文章,叫《穷人》。这篇文章是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写的。文章主要讲了在一个寒风呼啸的夜晚,桑娜和渔夫收养死去的邻居的两个孩子的故事。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颇深,初读文章我很是疑惑,渔夫和他的妻子桑娜一家本来就穷,自己家也有了五个孩子,再添两个,不是要他们的命么?但我再读一次后,我才恍然大悟,这举动,恐怕放在任何人身上也足以突出他的善良,抱回那两个孩子也是桑拿善良的最佳写照。桑拿不想看着自己的邻居西蒙的孩子和西蒙一起去死,而是想看到自己邻居的孩子像自己的'孩子那样幸福快乐的生活着,也突出了作者感情之细腻。而那位渔呢?虽然在书中他像一个配角,但他那句“哦,我们,我们总能熬过去的”,也说明了他与妻子桑娜一样,有着一颗甘愿自己受苦也要帮助他人的心。
如果你读了那篇文章,联系生活实际,便会发现列夫托尔斯泰与中国鲁迅先生一样,有着同样敢于批评社会,批评上级人物的作品风格。沙俄时代是一个黑暗时代、贫穷时代,海边的渔民生活岂不是更加贫困潦倒?但他们一个个都有着一颗善良之心和怜悯之心。但如今社会上的人呢?对整个人,整个社会,甚至整个世界都漠不关心,伤者要送往医院,没有任何人帮忙;路边跌倒的老年人,没有人把他扶起来;要过马路的小妹妹,没人牵他们的走过去。这就是现代人,对世界都不关心的现代人!我很的不解,为什么只有穷人才有善良的心?既然沙俄时代的人都能有善良的心,现代人何尝不能有?
我想,我们都应该像桑娜和渔夫那样拥有一颗宁可自己受苦也要帮助他人的心,也要让身边人也有善良的心。“人”字的结构是互相支撑的不是吗?
《心》读后感篇7
曹雪芹怀着深挚的爱意和悲悯的同情,用历史与未来、现实与梦想、哲理与诗情,并饱蘸着血与泪塑造出来的林黛玉,是《红楼梦》里一位富有诗意美和梦想色彩的杯具形像。二百多年来,不知有多少人为她的杯具命运洒下同情之泪,为她的艺术魅力心醉神迷。她是《红楼梦》读者心目中的一位圣洁、美丽的爱神。
然而,在百花斗妍的女儿国大观园里,有妩媚丰美的薛宝钗,有风流娇艳的史湘云,有文采精华的贾探春,有美貌不亚于其家姐的薛宝琴,……为什么独有黛玉那样牵动人的衷肠,甚至有人因她而狂、为她而死呢她为什么有如此强大的艺术魅力她究竟美在何处、动人在何处应当说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的一点,则是林黛玉具有一种杯具美。当人们说《红楼梦》是一部杯具时恐怕首先是指宝黛感情的杯具;其次是指青春少女的“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共同杯具。而其中最悲者莫过于黛玉之悲了。真正的杯具总是动人心魄的,因为杯具是将美毁灭给人看。越是美的有价值的人生被毁灭,其杯具就越壮美,越深刻,越动人。
为了突出林黛玉的杯具性格,还在她出世之前,曹雪芹就用浪漫的笔调、奇特的想像和诗意,创造了新奇绝妙的亘古未有的“还泪”之说,以象征林黛玉是带着宿根、宿情、宿恨来到人世的。这绝不是宿命论,而是艺术的夸张、渲染和强化。她一生下来,就有“先天不足之症”;会吃饭时便吃药,并且不许哭,不能见外人。命运对她太残酷,太不公平了。少年丧母,不久又丧父,仅有孤苦伶仃地长期寄居在黑暗龌龊的贾府。
我们第一次见到林黛玉,是她刚刚来到贾府。作者经过凤姐的“嘴”和宝玉的“眼”,描绘了她天仙似的人品。凤姐一见就惊叹道:“天下竟有这样标致人儿!我今日才算看见了!”在宝玉的眼里,这“袅袅婷婷的女儿”,“神仙似的妹妹”,则别有一种风范和神韵:
曹雪芹把我们民族的审美积淀进行了新的熔铸和创造,他把杨贵妃式的丰美赋予了薛宝钗,而把更富有魅力的西施式的清瘦之美给了林黛玉,使林黛玉的形像具有绝世的姿容;作者有意将林黛玉的外貌与西施联系起来,并将西施“捧心而蹙”、袅娜风流的外形之美赋予林黛玉,还借宝玉之口给她取字“颦颦”,便突出了她的杯具性格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