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的读后感400字参考5篇

时间:2024-06-08 作者:pUs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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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的读后感400字参考5篇

桥的读后感400字篇1

这是一本以回族清真教徒穆斯林的宗教文化为背景,讲述琢玉大师韩子奇与其女儿韩新月两代人纠葛缠绕的故事,章节交错的方式,让故事有穿越时空的感觉。

书中最令我难以释怀的就是新月和楚雁潮的爱情,不附带任何关系去爱,爱时如夏花之绚烂,结束时亦如秋叶之静美。他们从一开始的师生情深,发展到最后的心灵盟友,乃至灵魂密友,是何等高尚纯洁的感情啊!尤其是新月患了心脏病住院,再到她离世,楚雁潮给予她的关怀呵护,再到后面试墓穴的那段描写,我内心深处也被一种深深的极为强大的情感震撼着。

人生无常,无论你是一个怎样坚强的人,面对死亡都是那么不堪一击。我的心情就如一片漂浮在空中的落叶,随着主人公的心情起伏变化。说实话,我对他们的爱情既羡慕又有种揪心的疼痛,甚至向往他们两人之间的那种心灵相犀的情感,因为这样纯美的爱情在当今社会中已经极为少见了。

一个穆斯林家族,随着新月的死亡也几乎衰败。穆斯林的葬礼,埋葬的何止是一个年轻的生命?殒落的又何止是一个韩新月?

桥的读后感400字篇2

今天,我读了《三顾茅庐》这个成语故事。

书中讲的是:东汉未年,刘备去为了统一天下,成就霸业。就去拜访诸葛亮,没想到,诸葛亮却外出郊游,不在家,刘备只好失望的回去了。

后来,刘备又去拜访诸葛亮,但是,诸葛亮又外出闲游,张飞本不想再来,见诸葛亮不在,便气呼呼地催着要回去,刘备只好又失望的回去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刘备吃了三天素食,准备三度造访诸葛亮。

于是便动身再次拜访诸葛亮,到了草庐外,只见诸葛亮正在午睡,刘备便一直在屋外耐心的等待。

刘备的诚意,终于感动了诸葛亮。诸葛亮愿意出马辅佐他,打败敌军。

读了《三顾茅庐》这个成语故事之后,让我明白了:去拜访别人,必须有一颗诚恳之心。这样,才会有回报。我们学习也是一样,只有我们认认真真的听好每一堂课,把所学的知识要点充分掌握住,按时完成布置得课堂作业,课外作业,在完成作业的时候,最好自己能独立完成,检查自己真正学会了多少知识内容,来不得半点虚假和水分,到了考试的时候,才能考出好的成绩。如果,平时学习马马虎虎,对自己要求不严格,就会靠的成绩很差。所以,我们要用《三顾茅庐》的态度去学习。

桥的读后感400字篇3

今天,我读了《南辕北辙》这个寓言故事,这个故事使我受益匪浅。

这个故事讲了:魏王欲攻邯郸,季梁闻之,中道而反,衣焦不申,头尘不去,往见王,曰:“今者臣来,见人於大行,方北面而持其驾,告臣曰:‘我欲之楚。’臣曰:‘君之楚,将奚为北面?’曰:‘吾马良。’曰:‘马虽良,此非楚之路也。’曰:‘吾用多。’臣曰:‘用虽多,此非楚之路也。’曰:‘吾御者善。’此数者愈善而离楚愈远耳。今王动欲成霸王,举欲信於天下。恃王国之大,兵之精锐,而攻邯郸以广地尊名,王之动愈数,而离王愈远耳。犹至楚而北行也。”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南辕北辙”的事情。环保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今社会,向人们呼吁保护环境的人有无数,可是,人们却充耳不闻。连倡导人们保护环境的人,自己都没有做到,那么,其他人就更不会做到了。相信大家都知道,青藏高原的空气有多么的清新,环境有多么的美丽,多么的洁净啊!而我们这儿呢?满街都是飘飞的塑料袋,一次性的瓶瓶罐罐。我们大家都生存在这个环境中,就要使这儿变得最美丽,不让它被污染。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首先看准方向,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有利条件。如果方向错了,那么有利条件只会起到相反的作用。

桥的读后感400字篇4

从好奇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结。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单,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用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用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社会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希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矛盾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

第一次是出于好奇,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平等),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

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去胜利饭店吃面条。

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拍马__,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后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伤心的哭了起来。

他的每一次卖血,几乎都是为了家人能在最困难的日子里活下去,卖血是在生活困顿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后一次发现血没人要时,更多考虑的是万一家里有急用他没办法筹钱。

最后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身体健康,老伴犹在,儿子幸福,让那个荒谬的年代,荒谬的一代人,有了色彩。

人生而渺小,人生而伟大。

桥的读后感400字篇5

今天我们学完了《窃读记》这篇课文,文中的英子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文中的英子酷爱读书,文章中处处体现出英子喜欢读书。由于家中没钱买闲书,她为了获得更多的知识,不惜用窃读这种令人心酸的方法去书店读书。虽然这样,但英子仍然很快乐,因为她感到收获了知识。每次窃读,英子都像吃了一顿精神的大餐,收获了无数的知识与智慧。虽然这种大餐饱不了身体,却饱了她的灵魂。

我们现在的生活比英子好多了,要什么有什么,想看什么书,爸爸妈妈都会到书店给我们买。像我的书柜上,童话类、科幻类、小说类、名著类、寓言类、历史类等等,在我的书柜上琳琅满目、应有尽有,让人看起来眼花缭乱,而我却不喜欢看,看起来都是一目十行。而英子呢,不惜饿着肚子,不惜腿脚麻木,在书店看两个多小时的'书,还恋恋不舍呢。我和英子一比,真是相差很远,真让我惭愧。

我以后要学习英子这种爱读书的习惯,因为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也要爱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