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伙伴”作文最新7篇

时间:2024-06-23 作者:Iraqis

创作作文能够激发我们对文学和艺术的兴趣和热爱,作文要想写得好,就要注重文章的结构和逻辑性,以下是团团范文网 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我的“小伙伴”作文最新7篇,供大家参考。

我的“小伙伴”作文最新7篇

我的“小伙伴”作文篇1

我的小伙伴有很多很多,有的在家里的,有在学校里的,有在网上的。但我最要好的朋友就要数高阳阳了。

从一年级就是同班同学了,我们的友谊算得上是经过风风雨雨的考验了,成了“铁哥们”。

她有一头长长的黑色的头发,长着一双单凤眼。睫毛并不长,但又黑又密,她有一个高鼻梁,她的眼睛与别人的不一样,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她笑起来就会露出一个凹进去的小酒窝。最引人注目的要数那个“胖嘟嘟”的脸了。

记得有一次,数学小测马上要开始了,因为有作图题,我却没有带铅笔。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高阳阳看见了,走过来问我怎么了,我说:“我忘了代铅笔,马上就要开始考了,可怎么办啊!”高阳阳说:“我这有一支,你先拿去用吧。”“你可怎么办啊?”我焦急的说。“没关系,我还有一支你先拿去用吧。”她关心地说,于是,我点了点头,拿走了铅笔。

试卷发下来了,我得了优异的成绩,而老师却批评她考试时候不用铅笔画图,事后我问她为什么不用铅笔画图,她告诉我其实当时只有一支铅笔,借给我了,所以只能用中性笔画图,我很愧疚。

看我的小伙伴就是一个善良、漂亮又为她人着想的好女孩,请你们快来和她交朋友吧!

我的“小伙伴”作文篇2

在我的心中,李曜是我永远的小伙伴。他长着一双不大不小的乌亮的眼睛,一对看起来十分优美的柳叶眉,宛如一叶小舟那样轻盈,他不是很高,但也算是“矮子”中的“佼佼者”。

李曜不是很讲“义气”。有一次上体育课,我带的一瓶矿泉水很快喝完了,我让我的好哥们李曜给我分一杯水。可是那小子还未等我一句话落下,就跑得人影也没有了!哎,你说这哥们还能要吗?

虽然如此,我们之间还是拥有着非常深厚的友谊。我和李曜从学前班就认识了,可以说是“发小”,我们经常在学习上互相帮助,比如我是一名大队干部,每星期五要去开会,可中午语文老师讲的、抄的笔记我都不知道,每到这时候李曜不顾自己、毅然把他的笔记给我抄。等抄得差不多,再自己抄,我曾问过他,为什么水不舍得给我喝,却愿意让我借抄笔记呢?他眨巴眼说:“那不一样的,学习更重要吧!”

李曜还十分幽默、诙谐。在我们班的人缘极好。有一次在数学老师的课堂上,老师的普通话不是怎么好,说“qq群”可能会说成“抠抠群”,这时,这位幽默的朋友便笑着说:“什么,抠抠群,抠门的班级群?”引得大家哄堂大笑,老师却哭笑不得。

我的朋友李曜实在是太搞笑、幽默了,是我们班的.“乐天派”,典型的死猪不怕开水烫。为什么呢?每一次搞笑完老师那只有力的大手捏在了他的脸上,疼了一阵子,但很快又好了伤疤忘了疼又开始搞笑了。

“他永远是我的好哥们。”我曾经是这样对别人讲李曜的,我喜欢他的所有性格。

我的“小伙伴”作文篇3

我们每个人都在慢慢地成长,但是在成长的路上,我们总是会有几个与你风雨同舟,同甘共苦,共同进退的几个好朋友,那我就来说一下我的一个好朋友,他的名字叫叶宇帆。大家是不是很想了解他呀?那就看我是怎么介绍他的吧。

叶宇帆矮矮的,个子不高,但他足球技术高超,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双眼,看起来十分精神,他穿着一件黄色的足球服,脚上穿着一双足球鞋,皮肤黑黑的,嘴巴小小的,但他非常和善,我们班级里许多人都喜欢和他做朋友。

有一次,我们在体育课上踢球,我瞄准球猛的一踢,可一脚没踢在球上,而是我踢歪了,踢在了叶宇帆脚上,我心想:他一定非常痛吧。我也不是故意的,呆会儿去向他说一声对不起吧!可我看叶宇帆没有走回教室,而是继续,我没有想到他这么有毅力,忍着疼痛还在踢,我被他的毅力给震惊了,我顿时变得十分内疚,最后便还是没能对他说出“对不起”这三个字,我觉得他在生我的气,所以我最近几天根本没有跟他说话,怕他会怪罪于我,但我仔细想想,该面对的还是要面对,不管怎样都无法逃避,那还不如趁早去面对,或许这样子叶宇帆他是会原谅我的。所以我鼓起了勇气对他说:“对不起,叶宇帆,那天我一不小心踢到了你,我感到十分内疚,我这么迟才来向你说对不起。”叶宇帆说:“没事的。玩的时候,会有一点儿碰撞,是很正常的。其实你根本不用和我说对不起,我们还是朋友,对吗?”我感动的说:“好!”

叶宇帆就是这样一个人,心灵是多么的纯洁,别人不管犯了什么小错,他都会原谅别人的!

我的“小伙伴”作文篇4

玩耍是每个孩子的天性,这样也就会少不了有一些小伙伴了。我的童年好伙伴很多,但是我的脑海的记忆当中给我印象最深一个的至今还是我的挚友。

他是一位地道的农村孩子。中等个子,眼睛不太大但却有一种霸气。两道浓黑的剑眉,给人一种畏惧而羡慕的感觉。

我们两家里的很近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吧。我们之间有种默契。他与我同龄,按月份他比我大,但论辈分他还的喊我‘叔’。当时我们就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无论干什么都在一起,有时候也断不了闹个矛盾。必定是小孩子什么都不太懂。但我们不久就又会和好。

随着时光的消逝年龄的增长,我们被送入了当时幼稚,贪玩思想中的监狱——学校。既然在不乐意也无能为力呀。毕竟是一道必要经过的人生程序。

上小学的时候我们的友情不但没有淡化反而更加亲密。冬天无论多冷他都去喊我,因为我爱睡懒觉。以后的日子依旧这样。

我们最喜欢夏天。每当那时候我们放学后就可以到我们村庄的西边河里去游泳,每逢星期天我还与他1起去放羊说是放羊不如说是放纵我们自己。我们到了草地之后把羊1撒,我们就去地里挖红薯,还有玉米。弄到以后他还会烧红薯,我们当时谁比谁弄的脏。

有时想吃的急切把嘴都给烫起泡了,然后就抓蚂蚱,蟋蟀来玩,当近黄昏时分我们就该回家了。不管羊吃饱了没有,反正我们已经差不多饱了。当时还喜欢下雨的天气,现在让我说出口还有点害羞。

但毕竟是童年的幼稚,就是去地里偷东西,每到雨下到极大时我们几个就光着脚挽起裤腿就出发了,偷甜瓜,去林场偷水果之类的,我最难忘的是被捉之后,主人非让我们把偷的未成熟的果实吃掉。真的难以下咽呀。

思想的成熟,年龄的增长。我们步入中学,但是不久他就辍学了,以后就我一个人了。每天我都走在那熟悉的乡道上,日复一日我们成了两条路上的.人了。但是唯一没有改变的是我们的友情。

我深信培养出有感情基础的两个人是永远可以走到一块儿的,而如今我已经进入了更高1等学校,但我们俩在1起的时候仍然有共同语言,仍然亲密无间。

现在虽然我们各在异乡,但是我们的心灵却是永远在一起的。我坚信无论何时何地我们的感情依旧。

我的“小伙伴”作文篇5

我有一个小伙伴,它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就像是两颗晶莹剔透的黑宝石。一身乌黑发亮的羽毛,显得格外神气,它那锋利的爪子总是紧紧地抓着杆子。

我的小伙伴很贪玩,它总爱在笼子里跳来跳去,时不时还要扑腾几下翅膀,小小的头转来转去,偶尔还会插进翅膀里,仿佛在做什么不知名的游戏。

我的小伙伴很爱吃鸟食。每次妈妈拿出鸟食,它就不停地扑腾翅膀,跳来跳去,仿佛在卖力地表演以求妈妈多给一些。妈妈一倒下鸟食,它就一头栽进食盒,不停地啄啊啄,任谁叫它都不理,真是个贪吃鬼。

它睡觉的样子也很特别。它不需要躺着,也不需要趴着,只要一根杆子就可以睡得香喷喷,而且还不会掉下来。

它最爱跟人学舌。我们说什么,它就说什么,就像是一台活的复读机。有一次,我放学回到家,大声说:“妈妈,我回来了!”没想到,我话音刚落,阳台上就传来一声:“妈妈,我回来了!”妈妈忍不住大笑:“什么时候我家有两个鸿煊了?”果然,阳台上又传来小伙伴的声音:“什么时候我家有两个鸿煊了?”我和妈妈笑成一团。哈哈,它真是我们家的开心果。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一只爱吃鸟食,爱玩游戏,不仅可以站着睡觉,还可以学舌的八哥,你们喜欢它吗?

我的“小伙伴”作文篇6

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小伙伴”这个词呢,大概是从有个小朋友写了篇奇葩作文,有一句“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曾一度成为最火的网络用语,大家也都开始称呼自己的好朋友为“我的小伙伴儿”,这样似乎更显亲切。

从很小的时候,我们就开始有自己的玩伴吧,有时候觉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真的挺错综复杂的,有时候,你跟对方本可以毫无交集,可是因为某些相同的好友,或是某种特别的缘分,机缘巧合,把你们拉扯到一起,从此在彼此心里扎了根。

小时候那些玩伴,大多是自己家里附近周围的一些同龄人,就像韩剧《请回答1988》里的那些人们一样,大家放了学凑在一起,写写作作文业,捣捣乱,聊聊一天的新鲜事,等到了晚餐时间,爸妈就会站在门口喊各自的小孩儿回家吃饭,我们便会依依不舍的互道再见,约好了明天见。

后来,慢慢长大,学业越来越重,我们开始忙着应付各种考试,很难再拿出大块的时间,去跟小伙伴儿这跑那跳,无忧无虑没心没肺的样子。可是你看啊,是你的,它从来不会轻易跑掉。有一些朋友,即便很久都没联系,可是见了面一开口,又一下子回到当初那个青春年少的时光,想起那些单纯美好的.回忆。

我的小伙伴,大概都是经过了时间检验,留在身边的都是值得我去珍惜的。希望以后的日子,大家都能够越来越好,即便不常联系,也记彼此在心里。

我的“小伙伴”作文篇7

暑假里,因为快上六年级了,妈妈给我买了一支新钢笔,我又结识了一个新伙伴——钢笔。

我的新伙伴钢笔,身材很“苗条”,身上穿着黑色的铠甲,腰板挺得非常直,精神十足。它上半身戴着一顶银白色的帽子,可别小看这顶帽子,它可是笔尖的“保护神”。因为我的新伙伴喜欢打滚,万一跌落到地上,若没有笔帽的保护,笔尖就可能会“残疾”,严重的时候就“下岗”了。摘掉笔帽,又细又尖的笔尖出现在眼前,你别看它貌不惊人,可写字的时候,它就会大显身手,功不可没。钢笔的下半身穿着长长的外套,它尽职尽责地保护着钢笔的“肚子”——吸水管。

我的新朋友很淘气。经常流口水,弄得我手上、身上、甚至本子上,蓝一块,黑一块。它还常常耍脾气,突然来“罢工”,让我怎么都写不出字来。我给它脱下外套一看,原来“它肚子饿了”。我连忙给它端来美味佳肴——墨水,让它大饱口福。看着它狼吞虎咽的样子,我顿时觉得它有趣极了,每次“喝墨水”它都会弄一身,害的我每次都得给它擦洗。

我的新伙伴很任性,原来的伙伴铅笔知错就改,而它一旦“犯错”很难让它改正。记得第一次用它,我很想把字写好,可它很不听话,尽管我写字的时候小心翼翼,但写出的字——东倒西歪,可是想改掉,必须重写。因此,它最喜欢与认真细心的同学交朋友。

现在,我的新伙伴还没有用武之地,它经常躺在文具盒里休息,因为我对钢笔还不太熟悉,我希望不久的将来,我的新伙伴能在我的学习上大显神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