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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读后感700字篇1
这个假期,我和孩子一起读了《三国演义》,看了三国演义的电视剧,虽然只看了一部分,但是仍然有很多感悟。三国演义对核心人物的刻画可谓是栩栩如生,比如机智过人的孔明,重情忠义的关云长,一心复国的刘备,都是书中脍炙人口的人物,然而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一代“奸雄”曹操。
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在书中说,曹操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
曹操有勇有谋。当董卓专横霸道时,很多官员都畏惧董卓,敢怒而不敢言,更别说有对抗董卓的举动。然而这时曹操挺身而出,要去刺杀董卓,宁可牺牲自己也想为民除害,他的勇气,他的胆识令人敬佩。
曹操专横霸道,但是他的专横霸道来源于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他想用自己的专横霸道创设一个社会安定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的生活。他的专横霸道不同于董卓,他爱民如子。记得书中讲到,有一回秋冬之际,曹操率兵出征,经过一块儿麦田时便下令谁的马要是踩到了农民的麦子便要处斩,可见,他也体恤人民,对待投降的将士,曹操又何尝不是仁慈地对待他们呢。
曹操的雄才大略不仅在军事上,还在于他的治国上。曹操占据青州的时候,田地荒芜,居民流离失所,农耕不振,经济衰退,简直就是一颗无可救药的重灾区,曹操就实行军民屯田制,不仅大力发展生产力,还从中获得了充足的军粮,使民有所食,军有所养。
曹操重信守诺。在关云长与刘备、张飞都失去消息时,曹操爱惜关云长的才能,答应关云长的三个约定将关云长留在了自己身边。而后关云长得到了刘备的下落,执意要去寻找刘备,曹操虽然知道关云长这一走会变为自己敌人的大将,但仍然信守诺言,亲自送关云长踏上寻找刘备的旅程。
这就是曹操,一个专横霸道,爱民如子,重信守诺的有血有肉的一代枭雄!
家的读后感700字篇2
?巴黎圣母院》这一世界名著,主要讲的是一个小女孩长得美若天仙,一个男孩则长得奇丑无比,是一切丑相的总体相。以这两位主人公为中心而展开的故事情节,以插叙、倒叙的方式,向人们讲述了的当时巴黎的社会风貌。向人们吹奏起一首爱的集结号。
伟大的爱——卡齐莫多
他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敲钟人,他有着丑陋的外表,但却掩盖不了他心里那一丝丝的善良,他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代名词。他耳聋、驼背、跛脚,但他却不失敏捷、聪慧、勇敢的人。他为了报恩,劫法场、斗来兵,当他知道恩人(爱斯梅拉达)失踪时,他变得疯狂,伤心,迷茫。为了给恩人报仇,他把凶狠邪恶的养父(克洛德)推下钟楼,随后便与恩人一同化为灰烬,?人以无限的伤感和惋惜。他虽丑,但也美。
至死不渝的爱——爱斯梅拉达
她是个婀娜多姿,楚楚动人的舞者,花枝招展的她,却又有点青春期的莽撞,愚笨。遇到朝思慕想的心上人(弗比斯),她忘乎所以,陷入可怕的旋涡,被判了死刑,面对克洛德那令人窒息的爱和恐怖的威胁,她毫不妥协,毅然绝然地选择了绞刑架,走向死亡,不禁令人肃然起敬,也让人惋惜。
毛骨悚然的爱——克洛德
他本是个博学多才的副主教,在当时巴黎虽然并不是很令人喜欢的职业,但也是不错的一个选择,他本是个心地善良的人(收养卡齐多),但后来却变成一个人面兽心的无耻之徒,他虽然说很爱爱斯梅拉达,但这却是是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爱,令人窒息的爱,让人不敢接受的爱,这种爱里充满了占有欲,不给人留有任何自由空间,因而他变得凶狠邪恶,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亲手害死心上人,而自己也被自己的养子推下钟楼,可以说是罪有应得,但也不得不让人反思啊。
不是爱的爱——弗比斯
他是一个英俊的军官,是爱斯梅拉达的心上人,但他也是个不配说爱的人,他的爱是对某一个人的侮辱,他所谓的爱是一种亵渎,他把爱情当做是一场游戏,他好色,缺乏责任心,是一个不值得爱的人,是一个与外表不符的人渣。
爱的总结
在我们当今社会中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爱,但爱也是需要用正确的方法表达,才能让人更好的接受,爱虽美好但也有可能让邪恶的念头利用,这样就悔之晚矣。所以爱并不是占有更不是游戏,真正爱一个人是以对方的快乐为快乐,以对方的忧愁为忧愁,多为对方着想,这才是真正的爱。
家的读后感700字篇3
每个人都有童年,也无法忘怀童年所给予他的回忆。无论这种回忆是否美好,是否拥有重要的价值,都将无法忘记。因为这种回忆早已深深植入他的记忆中了。闲暇之余,我和孩子一起读了高尔基的三部曲之一《童年》。这部经典名著之所以吸引人,是因为高尔基采用自传体的形式写了自己的亲身经历。
?童年》一书很好的诠释了“黑暗”一词,反映了当时社会层出不穷的暴行和那些铅样沉重的丑事。但正如那句话所说的:“有压制的地方必然会有反抗,有黑暗的地方也必然会有光明。”这个世界里也有一些高尚的人,比如主人公的外祖母以及主人公阿廖沙,他在黑暗的现实中,反而被锤炼成了一个坚强、勇敢、正直的人。让我们看到了真、善、美、光明和希望。
和阿廖沙截然不同的童年生活相比,我的童年就幸福多了,更何况现在的孩子,简直就是天堂与地狱的对比。此时的我们是否对沉浸在安乐窝中的生活做一些反思呢?与他相比,我们还有权抱怨今天的生活吗?如今孩子的生活不愁吃不愁穿,甚至可以用无忧无虑来形容。有的孩子更是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成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相比阿廖沙,幸福千万倍。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我们更应该去努力奋斗,去创造一个和谐世界,让一些像阿廖沙一样的孩子可以有更多的微笑和温暖,让幸福的光芒洒满世界上的每个角落。
想要得到幸福,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高尔基的成就不正是靠他自己的努力争取到的吗?总结主人公的一句话: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永远以那种积极、勇于拼搏的态度对待现在和未来的生活。
希望孩子通过读这本书能够懂得今天生活的来之不易,也希望这本书能像春天的雨露滋润着每一个孩子的心田。
家的读后感700字篇4
?西游记》是中国历史上不可多得的精彩长篇小说之一。内容丰富,词句优美,深受中外大朋友,小朋友们的喜欢。也难怪会与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施耐奄的《水浒传》和曹雪芹的《红楼梦》并驾齐驱——统称四大名著。
?西游记》讲述了唐代僧人——玄奘带着三个法力无边的弟子前往西天如来那儿取得真经的传奇故事。一路上他们翻山越岭,跋山涉水,降妖降魔,共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每一难都生动地再现了唐僧的慈悲善良,有时却也对妖怪过分善良;悟空的英勇善战,可也狂傲自大;八戒的好吃懒惰,憨态可拘和沙僧的勤恳忠实,仍有些呆板。正是这些活灵活现的人物形象使得整本名著增色不少。令读者眼前一亮,无不啧啧赞叹,留连忘返。
虽然每一次都离死亡差零点零一毫米,但他们都没有后悔,更谈不上放弃,他们一直凭着一种对同伴的依赖,而一直奋力生存着。他们一直都希望着,希望自己能有朝一日能得到真正的佛经,所以才一直在努力着,这或许就是坚持吧!是的,就是坚持的力量,使他们永远不懂得退缩,也永远不懂得半途而废,即使有时也埋怨几句。也正是这种神奇的力量将他们推上了成功的高峰,也再一次成就了从不可能变为可能的奇迹。
在我们的即不漫长又不短暂的一生时光中有许多困难,坎坷和失意,但我们只要心中充满希望并迈着坚持的脚步就一定能够登上成功的舞台。
记得以前我时常头痛,一头痛便不想再做任何作业,只想睡觉,一睡觉明天只能挨老师批,天长地久,我也渐渐不在乎了。也不知何时,我遇上了这本书就改变了我的概念与观点,我终于明白“成功贵在坚持,生命贵在坚持”的道理。我开始去努力,不断地去努力,最终我用独家秘法“包头术”克制了自己的头痛并在头痛时完成了作业。从此,我再没为没做作业而挨批了。
?西游记》让我明白了许多,更让我明白了:“书犹药也”的道理。
家的读后感700字篇5
最近我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一书,它深深地吸引了我。《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翁汤姆是个有理想有抱负也有烦恼的男孩,在马克·吐温的笔下汤姆以其栩栩如生的顽童形象,给我们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它描写的是以汤姆为首的一群孩童天真浪漫的美国生活。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条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他们作了种。种冒险来改变自身的环境汤姆的父母早年就去世了,寄养在姨妈家里,在姨妈眼里,他是个捣蛋将军,而自己却又情不自禁地喜欢这个孩子。汤姆本人则是一个天真活泼又调皮的典型美国少年,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聪明、勇敢、正直、乐观。在那个年代,汤姆有一点叛逆,有一个梦想就是去当绿林好汉。在他们的头脑里,强盗就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王",这都是孩子们向往的头衔。在此次冒险中,他们完成了自己的心愿,而汤姆成了这三个离家出走的孩子的领袖。逃到荒岛后,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丧礼时,他们却回来参加自己的丧礼了。
在主日学校里,他是顽皮,惹老师头疼的问题儿童。周末被罚刷墙,汤姆竟施出诡计,不但让那些男孩不知不觉地自愿成为他的"俘虏",还自动奉上谢礼。去墓地探险,他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指证凶手卓依。成了一个不起的英雄。去郊游,他救了自己和小伙伴佩琪还找到了真正的属于自己的宝藏。
希望我们大家在汤姆的故事里找到与自己梦境相同的画面,让自己的想像畅游"世界"吧!
家的读后感700字篇6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按自然属性解体了,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下那片方圆五百多里的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
有一匹母狼叫紫岚。之所以叫她紫岚,是因为她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紫色的雾岚。用狼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可是美中不足的是她的伴侣黑桑已经死了,没能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但此时的她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机智搏斗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便十分地偏爱黑仔,捕到猎物先给他吃。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如果抢在黑仔前吃,紫岚就会毫不留情的教训他们。但是蓝魂儿也经常抢吃,没少被教训。因为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很快,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已经可以独自打猎了。紫岚看着黑仔,就会幻想着他快快长大,干掉洛戛成为狼王。可是,命运简直是在开玩笑,机智的黑仔竟然被金雕抓走。这让紫岚悲痛不已,只好再训练蓝魂儿,也许是蓝魂儿从小就有一种倔劲,经过训练,也渐渐成熟起来。可命运又故伎重演,蓝魂儿被兽夹夹住腰,为了使他减少点痛苦,紫岚只好悲伤的把蓝魂儿活生生地咬成两段,叼着带走厚葬。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为了实现狼王梦想的实现,紫岚与她的狼崽们付出了血的代价。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丝奇迹。
家的读后感700字篇7
今年暑假我畅游在书的海洋,但其中一本书却让我印象深刻,那就是《狼王梦》,这本书透露而出的母爱让我不禁想起了我的妈妈。
?狼王梦》讲诉的是一个名叫紫岚的母狼为了将自己的狼崽培养成狼王,历尽千辛万苦,付出了一切,但最后它的狼崽相继死去,它自己也为了拯救自己的狼孙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跟金雕同归于尽的故事。
这是多么无私的母爱,动物尚且如此,那么对于人类来说不是更加甚之。这本书中透露出的伟大母爱让我想起了生活中我的母亲。记得那次,我在家发烧了,躺在床上不断翻滚,妈妈见了,二话不说把我从床上抱起来,然后直奔医院。一路上寒风刺骨妈妈只穿一件单薄的外套,我能清晰的.感受到妈妈身体的颤抖,但是妈妈没有一点怨言,反而还不断安慰我说:“孩子别怕,医院马上到了,再坚持一下。”在寒风刺骨的夜晚中是妈妈的爱滋润了我的心,让我感觉到爱的温暖,在那一刻病痛也好似消散在风中。到了医院妈妈忙着挂号,帮我拿药抢位置,妈妈单薄的身体在那一刻是那么的伟大,等到我终于挂上了盐水,妈妈也早已汗流浃背,苍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但妈妈毫不在意反而还关切地问我:“宝贝,有好点了吗?”我点了点头,妈妈才长长喘了一口气。在药物的作用下,我沉沉睡去,夜晚的医院人烟稀少,我没有杯子盖着,于是妈妈便脱下了她的外套盖在了我的身上,而自己却只穿一件单薄的短袖,迷迷糊糊中我醒来,看见妈妈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但手上还是捧着一杯开水随时准备给我喝,妈妈的眼皮不断在打滚,但妈妈坚持着不肯睡去,生怕我醒来。
这就是我伟大的妈妈!直到今天,我还很难想象那是一股什么样的力量能让单薄的妈妈背着肥胖的我在马路上狂奔。但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原来那就是伟大的母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