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300字5篇

时间:2025-08-11 作者:dopmito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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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300字5篇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300字篇1

俗话说“文似看山不喜平”,对于一部短篇小说来说,情节的跌宕起伏尤为重要。莫泊桑深谙这一点,在小说情节的安排上疏密有致、详略得当、一波三折。在于勒出场前,作者先是通过几个细节描写表现了菲利普一家拮据的经济状况:“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日用品”;“姐姐们自己做衣服,买十五个铜子一米的花边,常常还要在价钱上讨论半天”。生活的窘迫使于勒成了他们家的救命稻草,他的来信成了家里的福音书,母亲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只要这个好心的于勒一回来,我们的.境况就不同了。”于是一家人每个星期日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去迎候于勒。

那么于勒有没有回来呢?作者故意留着这个悬念,转而叙述起于勒的生平来,故事发展的节奏舒缓了下来。然后又叙述起看似无关正题的二姐的婚事以及泽西岛的旅行来,正吊得读者的心开始痒痒的时候,终于又回到了故事的主线上。原来刚才的一切都是在为最后的高潮的到来做铺垫。于勒行为不端被送往美洲,赚了钱后写信回来说要补偿哥哥的损失,这封信又促成了二姐的婚事,而这桩婚事又为全家人到泽西岛旅行,最终碰到于勒埋下了伏笔。一张一弛当中,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

故事的高潮出现在船上,菲利普发现卖牡蛎的老头很像自己的弟弟于勒,这正如一颗石子投入了平静的湖面,立刻激起了阵阵涟漪,气氛随着菲利普夫妇的心情一起变得紧张起来。正所谓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谁也不曾想到,让全家人日夜期盼、朝思暮想的于勒又一次陷入了贫困的深渊,沦落到在船上卖牡蛎的地步。这个事实对菲利普夫妇来说无疑是一个致命的打击。十年的等待、美好的憧憬全都化作了泡影。害怕于勒像当年一样缠上他们,气急败坏的菲利普夫妇选择了逃避,回家时转搭了另外一条船。小说的情节其实并不复杂,但是作者却能在这么短的篇幅内,将它处理得曲折跌宕并且不露丝毫人为的痕迹,这确实是需要很高超的技巧的。

小说的标题是《我的叔叔于勒》,但事实上于勒在小说中基本上处于不在场的位置,他没有自己的话语,我们所知道的关于他的一切,都是来自别人的叙述。在小说中,于勒只是作为一个符号出现,他是金钱的代名词。他在哥哥嫂嫂心目中的地位的高低变化完全取决于他财产的多寡。当初他挥霍无度,逼得父母动了老本儿,被认为是“全家的祸害”;他在美洲做生意赚了钱后,则被尊为“全家唯一的希望”。在菲利普夫妇的眼里,于勒始终没有作为一个人存在过,他们对待于勒的前后态度的转变都是因为金钱,他们始终没有意识到于勒是一个人,是他们的亲人。从菲利普夫妇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金钱对人性的异化。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金钱超越道德、超越亲情,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有钱时,于勒就是“正直的好人”、“有良心的人”、“有办法的人”,没钱了,就变成了“贼”、“讨饭的”、“无赖”,对于勒态度变化之快令人瞠目,真赶得上“变色龙”了。小说通篇没有一句对菲利普夫妇的正面评价,但是小说的每一行文字中却又分明透露着作者的价值判断。看完小说,我相信每一位读者都可以在自己的脑海里清晰地勾画出菲利普夫妇的形象来。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资本主义金钱社会,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绝不会是个别的。当整个社会都疯狂地崇拜和追逐着金钱的'时候,人性的力量就变得脆弱至极。我们始终都生活在物质的社会中,金钱和人性的交锋从来没有停止过。在现代社会,人性在金钱面前是否依然脆弱得不堪一击?这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思考和警惕的问题,这也是这篇小说到今天为止依然具有的现实意义。

?我的叔叔于勒》篇幅虽然短小,但是在艺术上却颇有成就。莫泊桑非常讲究小说的谋篇布局,他的小说往往看上去平淡无奇,事实上却蕴涵深意。这篇小说也是一样。小说一开始,叙述者“我”讲述了自己的朋友约瑟夫把一枚五法郎的银币给了一个乞丐,这件事令“我”非常惊奇。事实上,读者也非常惊奇,非常想知道是什么原因令约瑟夫如此慷慨。于是叙述者顺理成章地把叙述权交给了约瑟夫,这一个开头可以看作是小说的引子,小说的主体部分是约瑟夫的叙述。虽然讲述这个故事时,约瑟夫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但是故事发生时,他还只是一个小男孩。

一般来说,第一人称叙述有两种叙述视角,一种是站在现在的角度对往事进行回忆的回顾视角,另一种是站在故事发生时的角度进行叙述的经验视角。小说中的约瑟夫选择了他童年时的经验视角来讲述这个故事,这不能不说是莫泊桑的刻意安排。因为孩子是最天真无邪的,他还没有受经济社会、金钱关系的影响,只有他眼中的于勒才是“叔叔”于勒,只有他才是站在亲情的角度去理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当他知道眼前那个衣衫褴褛的老水手就是自己的叔叔时,他的反应和父母的完全不同。他的父亲是“吓傻了”,母亲则是“突然大发雷霆”,像躲瘟疫似的躲着于勒,生怕于勒认出他们来。而约瑟夫则是仔细端详着于勒的脸,心里念着“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后来还想“再看一次我的叔叔于勒,想到他身边,对他说几句温暖的安慰话”。

只有他才是发自内心地同情于勒,真心地发出“这个可怜的人啊”的感叹。通过约瑟夫的眼睛,我们看到了于勒的外貌,“我看了看他的手,那是一只满是皱痕的水手的手,我又看了看他的脸,那是一张贫困衰老的脸,满面愁容,疲惫不堪”,这饱含深情的文字,和他父母对待于勒的态度,两相比较,怎能不令人动容?用孩子纯真的眼睛来揭露成人世界的丑恶更加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小说的细节描写也非常出色。通常只是淡淡的几笔,简单的线条勾勒,却能把人物的性格特征和心理状态完美地表现出来。如写到每个星期日去海边散步,一家人总要盛装打扮,“我的母亲打扮得五颜六色,好像节日悬万国旗的海船”;“可是到了最后一刻,总会在一家之主的礼服上发现一块忘记擦掉的污迹,于是赶快用旧布蘸了汽油来把它擦掉”,这一细节带着些许幽默的色彩,生动地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明明生活拮据,却又硬要充上等人的'可悲又可笑的嘴脸。又如在船上,父亲想示范“文雅”的吃牡蛎的方法时,“他刚一试着模仿那两位太太,就立刻把牡蛎的汁水全溅在他的礼服上”,这一描写同样具有非常突出的喜剧效果,父亲的笨拙,说明他平常也并没机会品尝牡蛎,想表现“文雅”却弄巧成拙。类似的例子在小说中还有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

莫泊桑的小说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就是“平淡之中绽放光彩”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300字篇2

我不止读过这一篇短篇小说,它不是最长的,也不是最好的,但是这篇却是让我最难忘的。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写的一篇短篇小说。莫泊桑是十九世纪后期自然主义文**流中仅次于左拉的大作家。他的短篇小说所达到的艺术水平,在世界文坛上都是卓越超群的,人称“短篇小说之王”。

这篇文章大概写的是一个贫困的家庭中,本是家中的祸害——于勒,也就是约瑟夫的叔叔。于勒在把家中留给他的遗产挥霍完之后就去了美洲,还 发 了一些小财。终于想回来报答他的哥哥,并写信告诉家人他将回去报答他们。约瑟夫的父亲收到信后就日夜期盼着。过了一段时间于勒又写信回去说他要去远航,会很久无法和家人联系等他远航回来后再和家人团聚。父亲收到信后日思夜思等着于勒回来报答他们。

过了十年后,在二姐和她的未婚夫带着全家一起到泽西岛旅游时无意间看到了于勒,于勒在船上卖牡蛎。约瑟夫的父母看到于勒落魄的样子,脸上立刻流露出厌恶的表情,并且急忙避开了于勒。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于勒。而约瑟夫,就是莫泊桑的朋友看到叔叔这么落魄心里非常难受。

这篇小说清楚的批判与讽刺了那时期资产阶级的.上流社会。而我认为这一家的表现就是没有关怀,没有同情的一家人。只有对自己有利益,才会对那个给自己带来利益的人好。而当那个人对自己没有了利益时,便像一个垃圾一样把他踢开。这种人在世上是不会有朋友的,也不会有人去帮助他。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人不是只为自己而活,情亲比金钱更重要。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300字篇3

你是否把金钱的重要放在第一位,而忽视了家庭亲情呢?本文的主人公父母,在得知叔叔有钱时,十分想念叔叔。而得知叔叔身无分文,穷苦落魄的时候却又是另一翻态度------嫌他添麻烦。

一个是金钱的诱惑,一个是亲情的温暖。在这个重要的选择中,主人公父母,选择了前者。他们虽然生活变好了,但是他们却失去了世界上最可贵的东西。我不由得想起一句名言:“货币能使各种冰炭难容的人亲密起来,迫使势不两立的人互相亲吻。”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情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非常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助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应该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我们更不应该瞧不起那些穷人,应该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助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300字篇4

假期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明白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

父亲向船长打听状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忙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就应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就应瞧不起那些穷人,就应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300字篇5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短篇小说巨匠伊·德·莫泊桑的代表作之一。这篇小说讲了“我”的一家人过着十分窘迫的生活。每天,家人们都眺望着过往的轮船,想:要是于勒在上面多好啊!于勒是“我”的叔叔,在南美洲做生意,前不久他给家人来信告诉他们,他在南美洲发了大财,马上要回家。人们都热切盼望着他的归来,直到有一天,一家人一起去一个岛上游玩,在船上,他们发现了于勒。不过,他并没有发财,而是一个老流浪汉,一个在轮船上卖牡蛎的穷光蛋。大家立刻由希望转变成失望,继而仓惶逃跑,唯恐于勒认出他们,因为他们害怕于勒过来缠上他们,向他们要钱。这家人因为生活的艰难而淡化了亲情。“我”的.父亲为了钱,宁愿把他的亲弟弟丢到海船上,让他独自一人过着漂泊不定、颠沛流离的流浪生活。这一家人,就是被金钱割断手足之情的那些人。

莫泊桑的这一篇小说,就是揭露了资产阶级拜金主义的丑恶风尚。在那个金钱至上的社会里,人们为了钱,不惜去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们为了钱,放弃了亲情、友情、人情,这些无价的东西,换来的.只是一把金子。但是没了这些人之常情,又怎么叫活着呢?钱乃身外之物,我们不能让钱取代亲情,因为亲情是无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