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23字6篇

时间:2025-09-30 作者:Gourmand

可以在读后感中谈谈作品对自己产生的影响,比如改变了什么想法或行为,读后感能够将书中的智慧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启发思考,下面是团团范文网 小编为您分享的读后感23字6篇,感谢您的参阅。

读后感23字6篇

读后感23字篇1

我看过很多故事书,也了解了很多英雄的事迹,但是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小兵张嘎》这本书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英雄张嘎的事迹:十三岁时小兵张嘎的爸爸妈妈和奶奶都被日本鬼子杀了,所以他心中燃起了对鬼子的深仇大恨,立志要报仇雪恨。后来他当小八路。用自己的智慧,智斗可恶的日本法西斯。把敌人引进了八路军事先设好的埋伏圈,使大批敌人全部歼灭。张嘎还是个调皮的孩子,他与我们的童年一样,也充满了快乐与欢笑,他也喜欢和好朋友胖墩一起玩耍,嬉戏。但张嘎的微笑和快乐是因为某次战斗胜利,而我们的微笑并不是因为某次战斗胜利啊!

读完张嘎的故事,让我知道张嘎是如何勇敢,如何自信地冲向战场。让我知道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如何去面对各种“战场”。如在运动场上要学会张嘎的坚持不懈的精神,坚持到最后。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能退缩,要勇敢面对……

小兵张嘎的故事永远值得我们怀念,他的性格和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读后感23字篇2

这本书带我走进了昆虫的世界。到现在我的脑海中还浮现着很多昆虫的生活习性,许多雌昆虫是怎么带小宝宝的。

法布尔从产卵,孵化,生活习性方面展现了昆虫世界的精彩。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蜂类的故事。法布尔分别写了舍腰蜂、斑纹蜂、黄蜂、樵叶蜂、黑胡蜂……它们有着不同的生活习性,但都非常爱劳动,而且特别疼爱,关心自己的小宝宝。

法布尔的探索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不惧任何危险的去找昆虫做实验。在他的笔下让我看见了执着的蜣螂,会玩心理战术的螳螂,看似温柔其实非常非常残忍的萤火虫,要在地下潜伏四年才可以钻出地面,出来后却在暑假里一天叫个不停的蝉,呆头呆脑的松毛虫,痴情的大孔雀蝶,为孩子操碎了心的蜘蛛。

读完这本书后,我开始对昆虫不那么怕了,但有时比较冲动就直接用脚踩死了它们,还有我有时候也会像法布尔那样在楼下抓一些小蚂蚁,把它们关到一个小盒子里,但是过了几天后它们都死了。我也不知道他们是被我饿死的,还是被憋死在那个盒子里的,也有可能是其他原因。

这本书让我知道人只是生物链的一环,任何一个生命,都有捍卫自己领地、食物、后代的光荣使命,让自己和家人可以活得更加的舒适。在生活中我们应该与任何的小动物好好相处,让我们和它们一起做朋友,让动物们见到人类不再害怕。

读后感23字篇3

十五岁的寒假,坐在火炉边,捧着一本《百年孤独》,第一次进入马尔克斯的神秘造梦术。我并没有被后来在很多地方被反复夸赞的开头所惊艳,也没有被那些圈圈圆圆,绕来绕去的名字触发焦躁的神经,记住各个名字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也并没有为难到我。从始至终,我都沉浸在马孔多的幻梦中。在那之后的好几年间,我也没有想明白是什么让我着迷,但那是真真切切的着迷,舍不得放下。

小学时候也作为乖学生在老师的推荐下阅读过一些小说,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有被我当睡前故事的《骆驼祥子》,和老师坚持让买的《鲁宾逊漂流记》。但它们没有留下什么印记。我那时怎么能体会到祥子的无奈和鲁滨逊的浪漫呢?现在应该是能体会了,却在打开小说世界的大门之后,不愿看了。因为我终于知道,口味有许多种,而我已经找到我喜欢的那几种。正因为书太多了,所以在看大名鼎鼎的《生死场》,《狂人日记》时体味不出其间厉害,才能放心大胆地承认,真的不喜欢,先放弃好了。就连作为生物专业的自己,第二次鼓起劲翻开《物种起源》从序言开始就难以继续之后,也可以坦然地面对自己,再给自己一些时间好了。然后松一口气般地,把书还到图书馆。

如果我现在回想起高中的语文课有什么美好的回忆的话,其中之一就是把《霍乱时期的爱情》藏在课桌上成堆的资料下,猫着腰忘情地阅读了。一想起那场景,就连高中的教室都不那么沉闷了,仿佛窗外平行射入的每日都一样的天光,都在悄悄跳舞。我清楚地记得我买下它的那一天。中午放学去小吃摊吃午饭的时候路过一家教辅书店,也会在门口摆一些畅销书。我本漫不经心地经过,却被暗红色的封面吸引,猛地停下回身拿起摸了又摸。一般来说,因为网上更便宜,我不会在实体店买书,但在我刚看完《百年孤独》之后,毫不犹豫地买下《霍乱》。那本书后来封皮都被翻到磨损,我那么爱它旧旧的样子,我那么爱它让性子急躁的我一看就平静下来的神奇魔法。为了追求故事体验的完整性,我会强迫地以从头至尾的顺序阅读小说,决不因为好奇而跳跃。这个习惯从我还不懂的欣赏故事情节的时候就养成了。可是,在读完一遍之后再读,我发现,《霍乱》的任何一页翻开,都可以顺利地往下读,仿佛一个随时都能进入的幻境,甚至在没人时我会忍不住念出声来,它近乎是诗了。后来知道马尔克斯是如何在少年时期就对西班牙诗集倒背如流,也就不奇怪了。但还必须要感谢工作扎实负责的翻译,这一点真是救了命了。

我想来想去也说不出为什么被《百年》和《霍乱》勾住。后来好像知道一些了,在我读了《活着为了讲述》之后。

大概是从大学开始,得益于一个苦恼不知怎样为我挑选生日礼物而把我对马尔克斯的迷恋当成靶点的挚友,每年生日我都会收到马尔克斯的小说,这些书渐渐把封皮内部列出的“主要作品”凑起来。《活着为了讲述》一直没有看,是因为觉得不是讲故事的书,想先看他讲故事。当然,事实上,《讲述》不是一本小说,但的确是在讲故事,而且,不知多少人会庆幸马尔克斯自己写了这样一本关于他自己的故事,这将胜却他人执笔为他作传的千言万语。

在看《讲述》之前,我从未好奇过《百年》,《霍乱》这些故事是怎么来的,但《讲述》中对他早年故事创作的缘由回忆,无疑是对包括我在内的众多读者的福利。他如何受到上校外公的影响,如何追溯父母年轻时相爱的旅程,如何将街坊真实发生的让他心惊的凶杀案落到纸上才终肯释怀。对于讲故事的擅长,也许是天赋,但没有哥伦比亚动荡的环境,没有他从小生长于其间的庞大家族,没有家里家外机敏包容的众多女性,没有和他一同奋斗在艰难的新闻业的一众同仁,就不会有今天我们为之着迷的马尔克斯。

和《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一样,《讲述》也是一本充满力量的书。是什么样的力量呢?是真诚的力量,是执着的力量,是乐观的力量。真诚是这本书最坚实的基础,他回忆作家生涯萌芽阶段面临的困顿,苦涩,却也伴随精彩的经历。认真描述伴随他事业发展的每一个伙伴,这让关于他的一切更加有迹可循。执着是他对新闻和写作的执着温柔而坚定地敲打着读者的心。乐观,则是他年轻时期面对种种困境的强大心态。这种心态在回首时可以总结为乐观,其实在当时或许也不是刻意的告诉自己要乐观面对什么,而是因为心里有一件除它不做的事情(当作家),所以物质,甚至家人的理解,都不那么重要了,即使没有,也不构成不开心的原因。我想这同样是一本,年轻时和年老时看感觉会很不一样的书,但我很庆幸我现在看到了。

?聪训斋语》中谈到读书时的一段话,我深以为然。“且从来拂意之事,自不读书者见之,似为我所独遭,极其难堪。不知古人拂意之事,有百倍于此者,特不细心体验耳”。后来我每每遇“拂意之事”,想到这段话,会好受一些。虽然我读书少,知道的古人拂意之事少,但道理绝对是这个道理,于是心便放宽了。而《讲述》的整个内容,有一个方面,就是马尔克斯,以及他的家庭经历的“拂意之事”。对他的家庭来说,这个“拂意”是贫穷,对他本人来说,比贫穷更甚的,是年轻的他在朝着作家这条路踏过去的重重未知和阻碍。这阻碍有家人的不理解,他对自己能否成事的怀疑,以及创作过程中本身的纠结。但他绝不是为了讲述这其中的不顺,因为在这个“故事”的结尾,他在朝着更好的前途迈进,是以一个上升的曲调结尾,仿佛是胜利者的姿态。如果童话是为了让小朋友相信生活的美好的话,那他的故事就是我初见生活面貌之后的现实主义童话。

故事的结局,他成功了,这不是以他终于在不惑之年能凭版税过上物质丰富的生活为标志,也不是以他获得诺贝尔奖为标志,甚至也不是以他的魔幻现实主义世界让众多信徒得到心灵的平静与慰藉为标志,这只以他坚持下来了,一直在做那件非它不做的事为标志。这让你不认为只因为他最终获得的这些成就他才是他。他就是他。

读后感23字篇4

和《三国演义》一样,《西游记》也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记得小时候,每年寒暑假,都能看到电视剧《西游记》的身影,很小的时候,就几乎看遍了每一集,甚至很多集都看了很多遍,但是这个暑假,我还是静下心来又看了一遍书,发现感受并不是完全相同。

说起《西游记》我想,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都不陌生。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贪吃贪睡的猪八戒,忠厚老实的沙僧,有异性吸引力的唐僧,会吐火的红孩儿,脾气暴躁的牛魔王,善解人意的观音菩萨,威风凛凛额托塔李天王,脚踏风火轮的哪咂,一个个被刻画得惟妙惟肖的人物,在我的眼前,上演着一步步好戏。

唐僧在西天取经的路上,收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三人为徒,他们师徒四人,齐心协力,一路上斩妖除魔,历尽千辛万苦,踏过千山万水,终于到达了西天,取得了真经。一路上打打杀杀,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从中,我看到坚忍不拔坚持不懈的精神,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的当然是武功高超的孙大圣。孙悟空武功高强,神通广大,身手敏捷,正义大胆,会七十二变、腾云驾雾,是我羡慕不已。一双火眼金睛,能看穿妖魔鬼怪伪装的伎俩;一个筋斗能翻十万八千里;使用的兵器如意金箍棒,能大能小,随心变化,小到绣花针,大到顶天立,妖怪们都怕它。沙师弟虽然不怎么抢风头,但我却很喜欢他,他忠厚老实,心地善良,不仅是师傅的好徒弟,也是徒弟们的好搭档,一路上都是他扛行李,从不喊累。

西天之路,长途漫漫。师徒四人就是靠着这一份坚持,这一份团结,这一份勇敢,这一份顽强,才取得真经。俗话说“万事开头难”任何事一开始总是十分艰难,但只要树立勇气和信心,通过自己的努力,就能获得成功。人生中有许许多多的挫折和困难,从中我们要认识到不要第一次遇到挫折就放弃,而是应该坚强、勇敢地面对挫折,绝对不能气馁,这种精神正是我所需要学习的。

读后感23字篇5

?哈姆雷特》是一部悲剧,写的是哈姆雷特为父复仇的一个故事。

父亲的猝死,叔父的篡位,母亲的改嫁,直至,自己与奸王同归于尽,母亲喝毒酒身亡,都一直充斥着一种悲剧的色彩,让人不忍卒睹。不愧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首"。《哈姆雷特》本身是一部戏剧,情节性非常强,戏剧色彩很浓厚。

哈姆雷特是一个有着崇高社会理想的年轻人,是一个充满人文精神的青年,他出身于皇室,却只接受人文主义,同当时的人文主义者一样,对"人"充满了热情的赞誉:"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而,在他的心目中,他的父亲,老哈母莱特正是这样一个人的典范。他对朋友坦承,对爱情忠贞,

在哈姆雷特的情人菲奥莉娅的眼里,他是一个受人民喜爱的、优雅的王子,自然的得到大家的拥戴。开始的一切,是那么的幸福。

直至,一切的打击,一切的不幸落到他的身上,才感悟到了这个社会的不幸和不合理!对于哈姆雷特而言,复仇,已经不是一件单纯的`为父报仇的事了,而是关系到拯救国家,拯救民族的责任。就这本书来说,哈姆雷特,把他个人的遭遇同整个人类社会和国家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或许就是哈姆雷特经久不衰的原因了吧精神可贵!

在戏剧上,《哈姆雷特》是代表了莎士比亚戏剧的最高成就。他成功的塑造了,不同性格的人,即使是同样是反面人物也会有不一样的表现方式。人应该为美好的理想而生存,为社会的正义去献身。

读后感23字篇6

路遥,出生于1949年12月3日——1992年11月17日,原名王卫国,陕西清涧人,中国当代作家,路遥的小说以农村题材为主,描绘了农村与城市发生的事,代表作《平凡的世界》,以恢弘的其实和史诗般的品格获得了第三届茅盾文学奖。作品主要有《平凡的世界》《人生》《在困难的日子里》《我和王叔六次相遇》《黄叶在秋风中飘落》《风雪腊梅》等。

路遥出生在陕北山区的一个贫困家庭,七岁因家里贫困被过继到伯父家,文革开始后受影响到69年回到家务农,在期间做了许多临时性工作,路遥始终认为自己是一个农民血统的儿子,即带着农村味又带着城市味,他始终坚信人生最大的幸福在于创造的过程,而不在那个结果。所以他认为只有在无比沉重的劳动中,人生才活得更充实。他始终深深的纠缠在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中感受生活。

路遥在写这篇文章的背景是:他早在大学读书时,路遥阅读了大量名著,对新中国文学成就一番巡视,他发现以前的小说带有脸谱化倾向,而人的思想是复杂多变的,绝不能把人性简单划分,之这一点深刻地体现在《人生》中。

路遥年轻时不停奔波在城市和农村中,他最为热爱的生活即是“城市交叉带”,充满生气和机遇的生活对于他那样身处封闭而又贫困的农村知识青年构成了双重刺激。路遥思考并理解这一现象。在城市化波涛汹涌的冲击中,他提出农村知识青年何去何从。

人生的路经历过,才知道有长有短。不经历风雨,又怎会见到彩虹,不经历寒冬又怎会体会春光的温暖。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时好,学会在生命的沉浮中体会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春的豁达。

人生,有的时候它把梦想变成现实,有时却把现实变成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