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今申请书优秀7篇

时间:2024-02-21 作者:Surplus

申请书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我们的目标和愿望,因此需要认真对待,精心准备,通过写申请书,我们可以提高自己的表达能力和沟通技巧,为将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基础,以下是团团范文网 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调查今申请书优秀7篇,供大家参考。

调查今申请书优秀7篇

调查今申请书篇1

xx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原告与张某某离婚一案,已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中涉及的被告张某某在银行的存款应该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属夫妻共同财产,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特申请海淀区人民法院向北京市海淀区某某银行查询被告帐号的存、取款情况。

被告帐号明细:

调查今申请书篇2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

工作单位:下岗待业;现在住址:无固定住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请求xx市xx区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xx路派出

所和xx路派出所的`出警记录。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xxx与xxx离婚纠纷一案曾由申请人于二○xx年六月八日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于二○xx年八月八日判决不准离婚,现已再次向该法院提出起诉。申请人与xx共同生活期间,常遭其殴打,情节严重时申请人只能拨打110向民警求助,民警同志前往现场调查后做有记录。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证明申请人曾确实被xx殴打,特向包河区人民法院申请查询xx路派出所和xx路派出所当时的出警记录和调查情况。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xx年 月 日

附:申请调查的证据:

xx路派出所在20xx年4月30日的出警记录和xx路派出所的出警记录(具体时间已记不清);

证据来源:xx路派出所和xx路派出所;地址:xxxxxx

调查今申请书篇3

申请人(本案被告):×××,男,身份证号码:××××××,住址:深圳市福田区××××××

委托代理人:×××

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调取×××在深圳市罗湖区地税局以深圳市×××有限公司的名义补缴的纳税记录及相关报税材料。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及第三人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案号为(20xx)深福法民三初字第×××号。

20xx年2月16日,申请人×××与×××就申请人拥有的深圳市福田区××××××单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申请人得知房屋买受人×××属于非深圳户籍且没有在深圳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为“三无人员”,不具有购房资格,导致合同无法进一步履行。

20xx年3月2日,×××为了骗取购房资格,在深圳市罗湖区地税局以深圳市×××有限公司的名义补缴了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但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xx]10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深府办[20xx82号)及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的《深圳继续执行原限购政策》等相关国家、地方政策的规定,×××依然是不具有购房资格的。

申请人认为,×××在深圳市罗湖区地税局以深圳市×××有限公司的名义补缴的纳税记录及相关报税材料能充分证明×××是不具有购房资格的,而×××的购房资格问题将对认定本案原被告双方责任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由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均无权查阅×××的纳税记录及相关报税材料,为了有利于法院查清本案事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申请法院调取×××在深圳市罗湖区地税局以深圳市×××有限公司的名义补缴的纳税记录及相关报税材料。以利于查清本案事实,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诉讼代理人:

xx年xx月xx日

调查今申请书篇4

申请人:xxxx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xxx职务:xxxxxxxx

被申请人:xxxx,男,汉族,xxxx年xxxx月生

住所地:xxxxxx

申请事项:

依职权调查确认已付材料款的付款主体及付款资金往来状况以确定被申请人是否具有合格的原告主体资格,以及申请人在本案中的被告主体资格是否合适

申请事由:

就贵院审理的麻新英(以下简称“被申请人”)诉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及xxxx集团有限公司平泉帝景国际花园项目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xx)平民初字第2593号),鉴于被申请人提起诉讼所依据的'唯一证据收款收据上显示的收款单位为“许章钊”,而非被申请人,故无法确定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存有买卖合同关系,也无法确定被申请人有权据此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在本案中的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同样申请人在本案中的诉讼主体亦不适格;另该收据显示“今收到材料款¥35713元,已付2万”,已付2万元的付款主体无法确定,亦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付款主体为申请人;有鉴于此,故特依法向贵院提起调查取证申请,调查事项如前,望贵院依法予以批准,以保障司法权威及公证,并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盼!

此致

xx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

调查今申请书篇5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史_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黄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沈_____跃,男,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四川省双流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组。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调取被申请人沈_____跃在成都农商银行板桥分理处的全部存取款明细及余额。

申请理由

贵院受理的史_____富诉沈_____跃、王_____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于上述证据对认定本案事实有重大的、直接的影响,但申请人及代理人均无法从银行和派出所获取,属法律规定的“申请人及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证据。

为保证公正判决,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及贵院《举证通知书》第7条的规定,特申请法院调查收集以上证据。

此致

__________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史_____富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调查今申请书篇6

申请人:徐静,地址:唐山市路北区79号小区102-1-501

申请事项:

1、调查原告李丽娜向法院提供的误工费赔偿标准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2、调取原告李丽娜要求交通损害赔偿一案所提供的医院证明材料、医疗费用票据。

申请理由:

贵院受理的李丽娜诉徐静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案号为(20xx)路北民初字第1323号],由于在原被告协商赔偿事宜过程中原告始终拒绝将赔偿数额确定的证据材料提供给申请人,导致申请人无法与天平保险公司接洽联系赔偿事宜。现原告李丽娜提供的误工费证明材料及医疗费用票据等对申请人及天平保险公司的赔偿数额认定有直接的影响,但申请人及代理人均无法从原告处及其工作单位获取,属法律规定的“申请人及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证据。为保证公正判决,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及贵院《举证通知书》

第3条的规定,申请法院调取收集以上证据。

此致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果园法庭

申请人:

20xxx年5月4日

调查今申请书篇7

号:(20xx)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

申请人:伍xx,女,汉族,1976年xx月x日出生,广州市xx人,住址:广州市xx区xx镇xx路29号,手机:137117xxxx7。

委托代理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愿光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邮编:510050

电话:83858533手机:13724825670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的实际月总收入工资单。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原告)与何xx(被告)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贵院将于20xx年8月16日开庭审理(案号(20xx)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申请人于20xx年8月9日收到贵院送达的《被告证据目录》(有关质证意见开庭时发表),申请人认为被告提交的《工资收入证明》存在隐瞒及低报工资额的情况,被告实际的月工资总额远比《工资收入证明》中5000元/月高,被告作为大型人力资源公司的市场运营部经理,一直以来被告均对申请人称其工资额在12000元/月。申请人起诉离婚后,被告为了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不愿按实际工资额承担儿子何x潢的。抚养费,采用低报工资额的方式,实际上恶意逃避承担抚养责任的表现,严重损害何x潢的合法权益,另外由于何昊潢患有严重的脑瘫后遗症,医疗费很高,如果贵院采纳被告的《工资证明》5000元/月的标准计算抚养费,无法保障何昊潢的生活所需,此前申请人及代理人曾试图向被告的单位调取被告的实际工资单,但遭到拒绝。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及何x潢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实际总收入的工资单。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伍xx

委托代理人:律师

20xx年8月8日

附:申请调查的证据的名称:被告何xx实际月总收入的《工资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