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写好读后感,我们要静下心来,认真思考,通过写读后感,我能够将自己的观点和见解传达给他人,下面是团团范文网 小编为您分享的读后感,八百字8篇,感谢您的参阅。
读后感,八百字篇1
一次偶然的邂逅,翻开了《红楼梦》,于是我认识了她——林黛玉。她,让我深深的震撼,宝黛空前绝后的爱恋,流传千古,被世人妄加褒贬。普天之下,又有谁有这资格呢从那以后,黛玉姐姐的影子就荡漾在我心里,来来回回,隐约中似乎听到她娇弱的喘息,脑海里是她伤感的容颜,带着一分憔悴却万分迷人。她落泪,因为仅有放纵的哭过后才会更舒展,笑容才会更加绽放。闭上眼仿佛看见了他那柔情似水的眼神,闪烁着点点泪光,让人沉迷其中,为之动情,不能自拔。
常听人评价黛玉“小性子”甚至“心胸狭窄”,可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在这背后,只是因为她太在意宝玉了,因为爱的深、爱的切,所以不能不介意。我总觉得宝玉给黛玉的时间太少,黛玉的心太细腻,而宝玉却体会不到。在她某个抑郁的瞬间,心境像是走丢的小孩没了方寸,宝玉不该到来的问候会被她驳回,狠狠的、凶凶的,却是无心的,不是不理解,只是因为太难受,于是她仅有用诗来发泄内心酝酿已久积压不了的情感。
诗,是她美丽的灵魂,是她精神的寄托。每当读到她的诗,总有振人肺腑的感觉,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像是一把尖锐锋利的刀,深深地插入了读者的心里,让人有至窒息的幻觉,无形之中像是有谁掐住了自我的喉咙,挣脱不了的伤感,只能不情愿地放下书,让自我慢慢地清醒过来。记得她的《葬花词》:“依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花依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读完后像是被万箭穿心,肝肠寸断般的阵痛。
她的泪,像涓涓细流一样潺潺流动,汇聚成一泓清泉,澄清着她的`杯具。她哭泣,因为她太委屈,她是悲惨的、是值得人们怜悯的,她和宝玉的感情在那样的社会是不被容许的。她对宝玉太痴情,她一生无限伤感,然而临终前她笑着喊“宝玉,宝玉……”然后她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虽然她的故事结束了,可是给我留下了万千思念,合上书想要把这份内心的尘埃封住,但一闭上眼,那段应当被禁锢的伤感像尘埃一样在空中飞扬、旋转、舞动。
读后感,八百字篇2
“滚滚长江东逝去,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每当听到这豪壮的歌声,把我的思想又带入了《三国演义》。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第二次翻开了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的人物让我再一次被深深吸引。
忠肝义胆 神勇过人
“义”的化身非数关羽莫属。关羽,字长生,后改为云长,河东解良人,身长九尺,髯长三尺,面如重枣,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因为杀了倚势凌人的势豪,而逃难江湖。后于于刘备、张飞相识,在桃园义结金兰,俗称“桃园三结义”。在三兄弟排行老二,素有“武圣”之美誉。不看关公其神威,单单那气概就令人深深折服。当年他为保护嫂嫂安全,报曹操不杀嫂嫂之情寄予曹操帐下,助他斩颜良诛文丑。但后来他得知刘备还活着,立即把金银珠宝还给曹操,历尽艰辛,与刘备会合。昔日,他为了报答曹操当日不杀之恩,在华容道冒着生命危险放走了曹操,其忠义可见,其勇无人能比。
人心之向 汉室宗传
最深沉贯彻孔子的思想一仁的人肯定是刘备了。刘备,字玄德,汉室宗亲,身长七尺五寸,两耳垂肩,双后过膝,面如冠玉,性格温和,仁政爱民,他“上报国家,下安黎庶。”可以说他一生为义而生,又为义而死。刘备兵败,携百姓逃难,途中号泣声震天,刘备看见此景象,曾想投江而死,如果没人阻拦,那一定会投江,也曾经因为这事,在刘表墓前哭诉,祈求让百姓平安渡江。可见其爱民之心。
神机妙算 忠心耿耿
东汉末年,战火硝烟各处弥漫,刘备势弱,而有一人辅助齐备建之蜀国。他足智多谋、英谋善辩、诚恳谨慎、执法严明,此人为谁?诸葛亮也。诸葛亮,字孔明,绝世奇才,上通天文,下知地理,号“卧龙先生。” 孔明用计如神,大摆空城计,以向几千军马,退曹操八十万大军,又如草船借箭、火烧赤壁等等,无不体现出他的足智多谋?
英勇善战的张飞、智勇双全的赵云、文武双全的周瑜、阴险奸诈的曹操……每个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让人难忘。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都有不同的性格,不同的性格深泽着不同的人生,我们要学习刘备忧国忧民的思想,关羽的忠肝义胆、诸葛亮的足智多谋……让我们在生活的战场上做他们优点的学生吧!
读后感,八百字篇3
读罢红楼,心里酸酸的。不知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还是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好像每种都有一点。但总是觉得那不是全部。
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
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
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
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悲剧的起因,还不如把责任归到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可以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人的痛苦。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读后感,八百字篇4
?战争与和平》是一部宏伟巨著,它以战争问题为中心,以库拉金、保尔康斯基、劳斯托夫、别竺豪夫四家贵族的生活为线索,展示了19世纪最初15年的俄国历史,描绘了各个阶级的生活,是一部再现当时社会风貌的恢弘史诗。
作品中的各色人物刻画精准细腻,景物如临眼前,虽是19世纪的作品,但流传至今,却没有任何隔阂感,其中流露出来对人性的悲悯情怀,穿越时空背景,仍旧撼动人心。以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在战争与和平年代里的生活为情节线索,生动地展现了1805年至1820年间,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国、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精神和人民力量的伟大胜利。
场面壮观,结构清晰,具有强烈时代感。体会最深的是,这部小说人物形象非常鲜明、富有个性。如安得烈性格内向,意志坚定,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彼埃尔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缺少实际活动能力,更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机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气质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这几个主要人物形象都具有较高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赤裸裸地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我认为,以托尔斯泰的眼界之高、目光之远,他未必会把人类的所谓政治放在眼里。从根本上讲,托尔斯泰所关心的,应该是更广阔的精神与永恒。《战争与和平》里面,托尔斯泰曾不止一次地借皮埃尔、安德烈的大脑来探讨这个问题,探讨的最终结果,他没有告诉我们,这也正是其客观之处。他似乎希望我们去独立思考,并找出答案来。然而,人的思想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与见解,所以,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里构造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战争与和平》。
?战争与和平》给了我许多东西,包括宇宙万物运行的道理、人生的启发以及心灵上的慰籍。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皮埃尔这个人物,并在精神上把他当作一个知心朋友来对待。他随和、善良、落拓不羁、贪享受却又没有贵族老爷的架子,常常沉浸在精神世界里以至于显得魂不守舍,这些特点都让我感到亲切。娜塔莎很可爱,不过略显轻浮了些,所以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弃了对安德烈的爱情。
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沉稳多了,成熟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安德烈则是另一种性格,他冷峻、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乏皮埃尔的那种宽容气度,所以常常后悔。安德烈的死很可惜,但除此以外,我们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来安排他,毕竟在临死时他彻悟了。
?战争与和平》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考虑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后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再见,再见了。”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快乐的微笑。这一段特别使我感动,虽然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平淡,几乎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战争阴影下人与人之间的依依真情。
尤其是皮埃尔那句:“明天,不!再见,再见了。”更加可贵。他似乎觉得这一分别,与娜塔莎将永无再见之日,战争逐渐临近,明天风雨不定,所以说出这么看似不经意却沉痛之极的话来。
读后感,八百字篇5
古人云:“半部论语治天下。”这个暑假,我就背了大半部论语。别说里面的资料了,就单单简介就把我吓了一跳:1988年,第75位诺贝尔奖获得主在法国巴黎说:”如果人类想在21世纪生存下去的话,必须回到2500年前去汲取孔子的智慧。”的确,我读了大半部论语,也懂得了不少做人的、学习的道理。
论语一共分二十篇,主要都是孔子说的话。背论语,真是受益匪浅。
8月8日,是奥运会的开幕式。有一个环节,是有20xx个人在击缶,他们一边击缶一边诵论语: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当时,我大声地跟着背,我弟弟则在一旁跟着小小声的背。
论语蕴含的道理实在太多了,并且都是精华。我的理解虽然有限,但也理解了好些句子: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就是说,光读书不思考,你是不会体会到其中的精华;光思考而不去学习,也体会不到其中的精粹的。就像我们吃东西一样,如果我们不去细细品味,就不会尝到它的精华所在。若光去品味,而不去尝它表面的味道,那也没用。两全其美,那才叫好。
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这句话中的道理就是:见到品德高尚的热爱学习的人,我们就应当像那种人学习;见到品德低下,不热衷于学习的人,我们就应当问问自我有没有像那种人那样。有时候,我们考试成绩下来了,考了95分,自我感觉不错,因为还有好多同学排在我后面呢。其实这样想是不对的,连两千多年前的孔子都明白这样是不会有前途的。
我十分佩服孔子的智慧,没想到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产生了那么多道理的精华,在我们此刻那么发达的社会都那么需要它。
论语的资料实在太深奥了。一时是理解可是来的。在以后的成长过程中,我会慢慢的体会到它的精髓。
读后感,八百字篇6
我爱看书,我有一本好书,这本课外阅读——《论语》,就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本好书。这本《论语》书里记载着古时候鲁国最有名的孔子的名言名句。刚开始我读起来并不理解,可是当我静下心来认真读了几篇后,就越来越喜欢这本《论语》了。
?论语》这本书中有精美的插图,丰富的知识,趣味的故事,十分适合我们少年儿童阅读,爸妈让我背诵原文,开始我背不熟,可是原文下头有注释,告诉我们怎样来理解这个词,注释旁还有详细的精彩解说,最终是故事链接,这样清楚、明白的解释,我很快就背的滚瓜烂熟。我们不但要学会背里面的资料,还要按照书上的去做,养成书中所说的那些学习生活的好习惯。
?论语》第一篇给我的印象最深刻,文中的一句“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不亦悦乎?”意思是说:学了知识以后,按必须的时间去温习它,不是很愉快的吗?这正是我们在学习上应当做到的,无论是教师在学校里教我们的知识,还是在家中父母传授给我们的知识,我们都应当去反复的去复习,做到温故而知新。
?论语》还有一则给我的感触最深,文中说“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意思是:把所见到的,所听到的知识,都默默的记在心里,努力学习而不感到满足,不感到厌倦,教导别人而不感到疲倦,这些事情对我有什么困难呢?这句话虽然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至今仍是至理名言,意义深远。
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阶梯,书是人类的好朋友,书里有学不完的知识,书中自有黄金屋,开卷有益,所以我们应当多读像《论语》这样的好书,用知识来武装自我,丰富自我的阅历。
读后感,八百字篇7
早逝者是永不退场的话题。
摇滚乐手有过不去的二十七岁,过度聪慧和才情的马雁从高楼一跃而下终结了刚刚三字打头的年纪,詹姆斯迪恩亡于车祸,开着横冲直撞的一架保时捷告别了二十四岁颓靡明亮的脸。那些是永远走不出青春期的人儿吧,连死亡都要做得干净,漂亮,毫无转圜的可能,就好像仍是一场洁癖的表演,或是一行诗句。人们用同样美丽的词语纪念他们,年轻永恒或者自由,那些冷又辽阔如深海的词。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他们突然转了念,哪怕发现自己有丝毫的后悔,于是死亡这么宏大的命题,被轻描淡写地搁下他日再议,那么那些拒不和解绝不妥协所带来的、不肯被磨去的骄傲将会怎样与吃人不吐骨头的世界相处。一个人要改变世界实在是太难了,哪怕不被世界改变也几乎绝无可能,只有死守着最后一点不肯舍弃的——无论什么——去和世界谈判,互通有无,换取廉价的平衡或和解。
成长里自然生长出来的枷锁,就像藤蔓一样包裹住心,枝繁叶茂根深蒂固,太多人终其一生甚至得不到与那些枷锁谈谈的机会,何谈打开。那些枷锁里包含了太多,不肯放弃的骄傲,自以为是的纯粹,桀骜的爱,不被理解的自由,还有深到望不见尽头的孤独。打不开锁的成长和生活,就像带着伤口前行,并不是不能走,只是比常人要慢,每一步都是煎熬,撑不住一个放松,崩溃和死亡就接踵而来。生命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啊,在爱里建立自己的人每一步都走得如此平稳轻快,他们不会明白活着有多难,甚至连安慰都无力如隔靴搔痒。不明白的人就是不会明白,永远都不会明白,对有些人来说,活着这件每个人都在做的事,可以变得煎熬到何等地步。
所以每年的春天,纪念逝者最好的季节,我都会想想那些太早离去的人。他们过分聪明,过早懂事,过度成熟,他们看到的是我们看不到的世界——那一定太美好吧,却连已经走在如此前面的他们都触碰不到,想来也是件十足绝望的事。赶在自己开始抑郁之前,只有读毛姆的《人生的枷锁》,真是本注定徒劳无功的书,竟然用五十多万字絮絮叨叨讲往事。一定要从第一页仔细读下去,看一个人——带着痛感,带着一模一样的心情,看着这个无可救药一如自己的人——怎么面对信仰的崩塌,怎么惨痛至极地失败,怎么被现实杀得片甲不留,怎么挥别得不到的爱情,然后,怎么带着那颗少年一样骄傲的硬邦邦的心,慢慢往前走,归于柔软归于温暖,归于现实的功利的妥协的不完美的,生活这件小事。
不是励志书,绝对不是。虽然同样始于低谷,但似乎也从未得到过世俗标准的成功,直到最后还不过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人物。主人公是孤儿,天生跛足从小缺爱性格倔强又敏感,简直就是典型青春期不良少年,吃了很多苦,不会爱,更不懂珍惜。那些枷锁就是阻止人前行的镣铐,虽然说起来那么美那么明亮——这些枷锁有个共同的名字,叫相信。相信有一个更美好世界的存在,相信努力必有结果,相信人生有很多意义,相信成功,相信自己值得好得多的生活,相信完美的爱情,相信绝对自由。这些相信,说起来是热的,在最深处却是无法触碰的冷。最美好的东西都是冷的,还带着隐痛,但往往是那些琐碎的,俗气的,生活化的,虽常被人所不齿,却热得烫心。最讽刺的是,偏偏那些热的东西,被冷的追随者称作是生活的理想。
人生的枷锁是怎么被打开,每个人都不一样——对书里的主人公,是时间,时间给他一场预谋已久的崩溃,一个不被祝福的重新开始。他最后放弃了他的追求,他的信仰,最重要的是,放弃了他的敏感。相信吧,敏感这种东西,如果真的不想要了,随时都可以丢。敏感注定是属于年轻的,年岁增大感官钝化是趋势,因此那些早就过了年纪不合时宜的敏感未免可疑。何必再用全部的心力,执着于情绪最轻微的波动,以换取最不值钱的骄傲和沾沾自喜。
于我来说,开锁始于一场对同行者的觉醒。我此前从不知晓“你从来不会独行”的真正含义,实际上,它准确到恐怖。你以为只有你一个人经历过那些彻骨的冷,孤独,嫉妒,不甘,阴暗,抑郁……以及相关的一切吗?不会的,宝贝儿,不会的。再可怕的痛苦,再热烈的欢喜,都有人和你一样甚至甚于你地经历过。那些你自以为有意义的事,不过是一场幻影,飞速切换于世界的不同角落,恰恰此刻,落在你身上。你我有太多同行者,大家都不过是动物,你经历的那些,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所感受——瞧,不过是多少的差别而已。再怎么辩解人类的尊严和存在,我们也不过是在重复彼此、浑浑噩噩地活着。书里冲破人生枷锁的过程,就是打破那些相信——更美好的那个世界就是此时此刻,努力并不一定有什么结果,而结果则是更无意义的事,自由从未存在,爱情总需面对妥协……本来就没意义的这不完美世界,不相信的话,会比较容易幸福。
还是要活在这个不美的世界里,活在当下,钝感,无为,不浮夸。就算无意义,也要努力地活下去。吃茶,读书,赏花,长谈。一睡仿佛百年过去,回头看看也曾有真真切切地快乐过。逝者们永远十七,他们固守着这样冷这样美的无解的锁孔沉沉睡去,等着很多年以后,他们的同辈人用更长的时间行完他们走过的路才意识到终点通向绝望和虚无——那些热络终究会过去,沉实也好轻快也罢,唯有冷是永恒的,也只有永恒才是真的冷。
读后感,八百字篇8
法布尔是法国著名的作家和生物学家,他一生写过二百多篇《昆虫记》。我早听说《昆虫记》名扬天下了。那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昆虫记》,我喜出望外,心里乐开了花。刚拿到《昆虫记》,它就像一块奶油蛋糕深深地吸引着我。因为里面的昆虫不但搞笑而且生动:然后有可怜的鸣蝉、胆小如鼠的蛐蛐、可怕的狼蛛、五毒之首的蝎子、勤劳的蜜蜂、长毒刺的黄蜂……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些昆虫的家庭生活、捕猎技巧和外貌特征等。
就说那可怕的狼蛛的产卵和母爱吧!狼蛛是节肢动物,身体主要分头、腹两大部分,是世界上最大的蜘蛛之一。狼蛛有一个又小又圆的头,头上长着八只眼睛和恐怖的毒牙,还有八只长毛的长腿;腹是产卵用的。狼蛛真令人望而生畏啊!一年夏季的一天,法布尔在一丛迷迭香的花下见到一只挺着巨大肚子的狼蛛,这证明它既将临产。法布尔见了立刻用捏子留意翼翼地把狼蛛夹起,轻轻地放入一个既透明,底部又放着泥土的大瓶子里,留作观察。几天后,狼蛛开始产卵了。只见它先在地上织了一张网,大小相当于一只手掌。蛛网很粗糙,也不成形,却相当稳固,之后,母狼蛛吐出一些更结实的丝,织成一个圆状的白色球体。上面留了个小口子;再把胎部对准小口子,产下一粒粒金黄的卵;;产完后,狼蛛把口子封上。最后,它把那张不成形的网用脚踹到一边,把卵袋往身上一背,卵带就成了它的无价之宝。狼珠妈妈把它的“宝贝丸子”保护得严严实实的,无论行路、休息、捕猎、逃跑,狼蛛妈妈与它的卵袋每分每秒都不离开。如果卵袋意外脱落了,狼蛛也会飞速地拾起卵袋。狼蛛的母爱真深啊!
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我明白要仔细观察身边的事物,做个生活中的有心人。还明白法布尔对昆虫是那样的好奇,所以才去专心致志地观察、研究昆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