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写读后感都是一个让自己进步的机会,应该尽力发挥语言表达能力,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将书中的情节和人物进行剖析和分析,深入了解书籍所传达的思想和情感,以下是团团范文网 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读后感,七百字8篇,供大家参考。
读后感,七百字篇1
最近读了《史记》这本书,我们中国是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辉灿烂的古代文化的国家。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曾经涌现了大量杰出的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他们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通过自己的笔墨,为后世的人们展现了一幅幅绚丽夺目的画面。两千多年前,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以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后人无法超越也难以企及,这个人就是司马迁,这部史学著作就是《史记》。《史记》是二十四史之首,它记载了上起黄帝下至汉武帝约两千多年的历史,在我国传统国学精品中,唯有《史记》是无以伦比的“百科全书”。鲁迅先生曾评价《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司马迁这部巨著是对历史发展的深刻总结。他发表了自己对人生、对社会的独到见解,同时又对矛盾现实给予了有力批判。这样一部既具中史学价值又具文学价值的著作的成功,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采用文学手段塑造了一系列有血有肉、丰满灵性的人物形象。
?史记》开创了我国纪传体的史学,同时也开创了我国的传记文学。在“本纪”、“世家”和“列传”中所写的一系列历史人物,不仅表现了作者对历史的高度概括力和卓越的见识,而且通过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活动,生动地展开了广阔的社会生活画面。因此,两千多年来,《史记》不仅是历史学家的学习典范,而且也是文学家学习的典范。鲁迅曾评价《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在文学上最伟大的成就是它那形神兼备、跃然纸上的人物描述,开拓了我国传记文学作品的先河。它的成功在于采用文学手段塑造了一系列有血有肉、丰满灵性的人物形象。其所记载的人物形形色色,众态纷呈;其所刻画的人物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司马迁描写人物的艺术手法主要表现在这么几个方面:一是将人物放在历史的大舞台上去表演,将人物置于时代和生活的环境中去描写;二是在尖锐复杂的矛盾冲突的场面中写人;三是用典型的细节来写人,旨在揭示人物的精神世界;四是用个性化的语言来表现人物的性格特征;五、运用侧面描写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
读后感,七百字篇2
一个将近花甲之年的老人,时常穿着一条蓝色的破短裤,拿着竹篙,站在与他相依为命的船上。他浑身没有多少肉,干瘦得像老了的鱼鹰。他有短短的、精神的花白的胡子,一双眼眼睛格外的尖利有神。
在战争年代,不管是男女还是老少,都在巧妙地与敌人作斗争。这位不知名的老人,就是没用一刀一枪,让一群日本鬼子蹬腿就去了西天。
他自信。悠闲地撑着船,在夜晚给被敌人严密监视的苇塘里的队伍运送柴米油盐,有时还会带来一两个远方赶来的干部。他对苇塘里负责的同志说:“你什么也靠给我,我什么也靠给水上的能耐。”他在密密的炮火中不慌不忙地穿梭,从没有子弹挨过他的一根毫毛。
他有柔情。在护送两个漂亮的女孩子去苇塘的时候,话语里灌着快要溢出来的慈爱。他温柔地安慰着紧张的孩子:“什么事也没有了,安心睡一觉吧,到苇塘里,还有大米和鱼吃。”他真心地赞美洗脸的小女孩子:“多么俊的一个孩子啊!”
他自尊心强。带着女孩进苇塘而让大菱挂了花,觉得没脸见人。本来大菱挂花是敌人的子弹,又不是他给打的,他却如此内疚与自责,觉得是自己没有保护好受伤的孩子。
他机智,想到利用鬼子们的贪婪而在船头放一捆清香而智慧的莲蓬,还自己悠悠地吃莲蓬,引诱敌人进埋伏圈。
他勇敢,单独面对众多的鬼子,他灵巧地划着船,一撑篙,让船溜溜地转个圆圈,装着张皇失措,七拐八拐地让鬼子毫无防备地“上勾”。
他有仇恨,在大菱负伤时打下包票:“他们打伤了你,流了这么多血,等明天我叫他们十个人流血!”这个铁骨铮铮的英雄汉,在第二天用行动证实了前一天的诺言!
他自信、他自尊,有柔情,又有仇恨,他机智,还勇敢。他是在炮火中悠闲而自由地飞翔的鱼鹰。
这个鱼鹰就是孙犁《芦花荡》中的老头儿。
读后感,七百字篇3
作者李微涟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记录了作者在若尔盖草原上一次偶然巧合,结识了一只刚刚出生几天的野生狼崽,到一岁的一点一滴,最后忍痛割爱成功放归狼群的真实故事。
格林,这是李徽涟和她朋友——亦风,给小狼起的名字,他们希望谱写新的“格林童话”。
——动物之间的情感
书中,给我震撼最深的是动物之间的真挚情感。格林的母亲意外去世后,李微涟将受伤且不幸的格林带到城市一块生活。李徽涟和亦风对小格林狼格外细心照顾、用心陪伴,小格林狼逐渐长大,李微涟开始试图规范和训练格林狼的狼性,但结果依然不能改变格林狼日益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以及由于格林狼对人类的不设防,使得他在都市生活险象环生!李微涟决定带他重新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当他走到老狼洞口时,格林疯狂地挖掘着,他以为当他把洞口的积雪清理干净后,他的妈妈就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会回来了,李微涟学了一声母狼唤子,格林像箭一样,从洞口窜了出去,当然,没有狼在洞里,他突然意识到,他的母亲再也不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再也不会回来了!格林愤怒地长号着、哭泣着,仿佛要把把他们的魂儿叫回来,他的心碎了,泪也干了,他诅咒着、颤抖着…….
许多动物和人类一样,他们也有情感,虽说他们不能用语言来表达,但动物之间以及对人类的友善、信任和守护……不恰恰是越来越科技、文明、现代的人类所逐渐缺失的吗?!
——盗猎者
让人深刻反思的是那些盗猎者,其中一章讲的是“狼袍”,这张袍子,是由狼眼睛上方三角形的一小块皮,一块块连接起来的,一共用了一千二百多块狼头皮,六百多条生命,就这样消失了,六百多双眼睛,再也不会睁开了!
羌戎说:“蒙古草原已经毁了,我见证了他最后的美丽”对此,盗猎者,你们为什么要杀狼呢?金钱有那么重要吗?让你不珍惜生命,甚至触碰法律的底线!如果有一天,最后一匹狼也消失在你们的枪口下,你们还能用金换回从前的狼群吗?
觉醒吧,人类,现在补救还不晚,别等到地球上的狼群全部失去时,才去珍惜,才悔之晚矣!
读后感,七百字篇4
在这大千世界中,奇人怪事层出不穷。在寒假里看了冯翼才写的《俗世奇人》后,我更深刻地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
这本书讲的是天津卫这个水陆码头中,性格迥然相异的一些奇人。这里居民五方杂处,奇人怪事多得可谓是天上的繁星,数不胜数。
就拿书中《绝盗》一文来说吧,真是令人绝倒。在人头极杂,邪事横生的老城区、租界一带,来了一对新婚的小夫妻,在这里租了房子。几天后,在他们上班的当儿,来了一个老头带着二个小伙子,自称是新郎的”爹爹“和”弟弟“,骂骂咧咧的砸开了大门,搬走了一切能搬走的东西,搬不了的就砸了。那”爹“就站旁边大骂大儿子不孝,禽兽不如,不顾爹娘的死活,偷偷跑这儿享福来了。旁观的人都信以为真,不仅没人出来阻止,还都在心里对那个新郎鄙视了一番。小两口回来后懵了,问邻居都不肯告诉他们缘故,后来还是一位老大爷跟他们说了,不过新郎听后更懵了,说他爹娘双亡,只有一个嫁到关外的姐姐。这个案子查了好几年,都没找到新郎的”爹“。
看吧,天津卫盗案千奇百怪,这桩却熟第一,强盗居然当了人家的”爹“,被盗的竟莫名其妙地做了强盗的”儿子“,不但损失了财物,还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跟别人说却招来嘲笑。多损,多毒,多邪!真让人拍案叫绝!
书中写了许多各式各样的俗世奇人,有重义气的李金鳌,有重规矩的苏金散大夫(苏七块),还有认牙不认人的牙医华大夫、、、、、、真是万千世界,芸芸众生,奇人怪事,层出不穷。欲要细解,牢记心中,慢慢品味,《俗世奇人》!
读后感,七百字篇5
我和大部分认为贾宝玉为了爱情而出家的人的想法不一样,我觉得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的离开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
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地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
天是无法改变的,老天说这样,你不能那样。可我觉得,贾母那是不相信宝玉,不相信黛玉。不然为什么要这样——活生生的拆散宝黛俩人。这是为什么呢?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的都不一样,而且还清清楚楚的、对比鲜明,尤其是林黛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他的写作方法呀!
不愧是中国的四大名著,读完这本书觉得自己的知识又丰富了许多。还有三本我想着以后我一定会慢慢看完,细细去品味。
读后感,七百字篇6
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时,原以为这是一本散文集。打开一看才发现是本短篇小说,而且讲述了很多有奇特技艺或做出怪异举动人。看了其中一些故事,有很多值得我们反思的行为。
?酒婆》中的老板本来是卖掺水的假酒,一直到也是相安无事,当他打算重新做人,开始卖真酒时,不料却间接地害死了一个人。文章最后一段写了老板发现祸根出在自己身上,酒馆里的酒客们想必也知道事情的原委。他们对肚中的酒一清二楚,酒婆出事那天的酒是真酒,他们也能尝出来,再结合酒婆与平日不同的旋转方式和酒的效果,便可以想到问题出在酒身上。这使老板迷茫了,每个犯了错的人改过自新时都会受到阻挠,也会迷惑于自己是否真的该放弃原本的生活,但坚持下去,坚定自己正确的选择总会见到曙光。不过,若是从一开始就卖真酒,也不会发生这些事了。
?认牙》使我感到了华大夫对工作的认真程度,这不是忘我,是忘他人啊。医完病人的牙后完全不记得病人的长相或许可以认为是大夫的记性不好。但不记得人却能认出自己医过的牙这就证明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牙齿上了。那个通缉要犯估计就是认为华大夫记性不好,不记得病人而医术又好,才去他那修牙的,却不曾想他记牙不记人。当医生能当到华大夫这种境界,也十分难得了。
看了《小达子》后在想,那中年男子的怀表链可能也是从哪个达官贵人身上偷来的。不禁觉得很好笑,两个小偷拿着别人的东西,抽过来,取回去。小达子以为这次赚大钱了,而那男子却认为一笨手笨脚的小偷干这行当就算了,但偷的居然是他的东西,心里肯定也在嘲讽小达子,顺便给他上一堂课。两个小偷比谁的偷技高超,败者没再出现在最容易偷钱的地方,看来无论谁,做哪个职业的人都是有尊严的。
读后感,七百字篇7
在欧·亨利的作品中,我们可以读到最真实的生活,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欧·亨利为美国的短篇小说开创出一个新时代。欧·亨利善于描写美国社会尤其是纽约百姓的生活。他的作品构思新颖,语言诙谐,结局会使人“感到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欧·亨利擅长结尾,美国文学界称之为“欧·亨利式的结尾”。他善于戏剧性地设计情节,埋下伏笔,勾勒矛盾,最后在结尾处突然让人物的心理情境发生出人意料的变化,或使主人公命运逆转,使我们读者感到一下子豁然开朗起来,既在我们的意料之外,其实又在情理之中,从而造成独特的艺术魅力。用“含泪的微笑”形容欧亨利的风格是非常恰当的。
欧·亨利几乎把小说的灵魂全都凝聚在结尾部分,让读者一开始就作者的描述中,似乎平淡无奇,但是不知不觉地进入情节,就像进入迷宫一般,直到最后,忽如电光一闪,给我们读者最后一个惊喜。欧·亨利对此运用得更为经常,更为得心应手。在最后关头揭开了故事中所有设置的悬念,被称为“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结局。
因此,他同情穷人。在他的笔下,穷人有着纯洁美好的心灵,仁慈善良的品格,真挚深沉的爱情。但是他们却命运多坎,弱小可怜,食不果腹,身无居所,往往被社会无情地吞噬。这种不公平的现象得到很好揭露,其中隐含了作者的愤愤不平。欧亨利因为他本身是一个穷苦的人,因此他的文章主人公大多是一些贫穷的劳动人民,充满了对劳动人民的同情。其中多为描写一些小人物,描写美国西部牧场,描写那些死要面子,成天做白日梦的小职员,以及一些城市的骗子,和对拜金主义者的嘲讽。
尽管欧亨利对于社会现状总有不满,可他也没有放弃希望,因此,悲惨的故事和人物总会有一个相对比较好的结局,也让我们深深的体会到微笑里的辛酸,讽刺里的悲哀和无可奈何。像《带家具出租的房间》这样的悲剧在欧·亨利的笔下是很少发生的。然而,意外的结局不能不经常依赖于某种偶然性,而太多的偶然性又不能不与现实产生距,所以“意外结局”一面使欧·亨利的小说显示得趣味盎然,同时也使它们缺乏深度。
?最后一篇长春藤野》,主人公是琼西、苏、贝尔曼。文中作者着力挖掘和赞美小人物的伟大人格和高尚品德,展示他们向往人性世界的美好愿望。最后一片叶子”的故事,让我们着实为琼西的命运紧张了一番,为苏的友谊感叹了一回,为贝尔曼的博爱震撼了一次。
读后感,七百字篇8
我热爱读书,读书对我来说是一种爱好更是一种乐趣。有时候,在枯燥、单调的生活中,读一本精彩的书会是一个绚丽的点缀,《狼王梦》正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著名长篇小说。读完这本书,我学习到了很多狼的知识,同时也被这伟大的母爱深深的感动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母狼紫岚为了实现已去世的丈夫狼王的梦想,努力地培训自己的孩子三只小公狼成为狼王的感人故事。
在这本书中,我首先最感悟的是紫岚的痛苦与无奈之情。它作为一母亲,对待自己的亲生骨肉本应百般宠爱;可它还是一只母狼,它又必须对孩子们凶狠,让它们明白在狼族的生存法则。
大儿子黑仔长着一身乌黑发亮的毛,体格健壮,了,每当想到从它身上,我似乎闻到了狼的气息,我也十分欣赏它。紫岚于是不停地用狼族的特别的训练方式严格地对待黑仔。紫岚是多么希望它能成为狼王,完成丈夫的遗愿。我深深体会到了,一位伟大的母亲对自己孩子的那份深沉的爱,紫岚培养黑仔用心良苦啊!可惜的是,它把地上走的,水里游的`,都考虑了,却疏忽了天空之首——老鹰金雕。我感到十分的失落,一代狼才,就这样没这,我都会不由得震惊了,心想:失去孩子对母亲而言是巨大的悲痛,世界上的母亲虽然有千千万万,但是所有的母亲都是一样,一心只为自己的儿女着想,都怀有同样的爱。
狼是狼,它们不会因为失去了一个亲人就把所有的理智当作陪葬,紫岚它马上把培训的目标投向了二儿子——蓝魂儿身上。它的出色让狼王都不得不心惊!但最后它还是蚕丝在了猎人的铁夹之下,多么短暂的生命啊!太可恶了,残酷的猎人。读到这,我的心疼了起来,紫岚的心也一定碎了,为了它的儿子能成王,付出了都少心血啊!
我为紫岚感到委屈,感到气愤,为了捡回双毛的狼性,它牺牲了自己的一条腿,最后却无功而返,还失去了自己的最后一个儿子,太不公平啦!可它竟毫无怨言,这难道就是母爱的力量吗?也许是吧,事实上,世界上的每一位母亲,对自己的儿女的付出都是无怨无悔的。 《狼王梦》一场惊天动地的梦,紫岚用母亲的爱维护着这一切。读完这本书,我意识到了母爱的伟大,还懂得了:父母的批评,是为了我们好,想让我们成才,我为我以前不理解的行为感到懊悔,以后我要好好学习,报答父母,不要让父母太过操心了。